长府办发〔2018〕48号《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推广 “无抗”养殖技术的意见》

浏览量:          时间:2020-05-11 01:07:04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推广 “无抗”养殖技术的意见》








长府办发〔2018〕48号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深化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推广 “无抗”养殖技术的意见



长府办发〔2018〕4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推广“无抗”养殖技术,对于推进现代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解决在畜禽养殖过程中过量施用抗生素问题,提高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护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为促进我市“无抗”产业健康发展,保障优质畜禽产品的有效供给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大力推广“无抗”养殖技术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省委“开展无抗肉试点示范,打造畜产品安全品牌”和“积极培育畜牧业品牌,扩大无抗肉试点示范”的要求,认真落实市委十三次党代会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全国绿色有机农业示范市,不断深化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推广“无抗”养殖技术,推进现代畜牧业绿色发展,为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东北亚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做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1. 试点先行,有序推进。以生猪、肉鸡、蛋鸡、肉牛、肉羊、肉兔及梅花鹿等畜禽品种为重点,继续开展试点试验,严格监督检测,深入验证“无抗”养殖技术的实际应用效果,为试点成果转化和应用推广提供坚实的实践基础。



2. 建立标准,制定规范。在“试点”试验的基础上,探索制定“无抗”畜禽产品质量标准和各畜禽品种“无抗”养殖技术操作规范。经过试验论证,具有推广价值的,按照规定程序上升为“无抗”畜禽产品行业标准和行业技术规范,推广应用于“无抗”畜牧生产。



3. 特色引领,品牌带动。积极引导“无抗”产业协会和畜牧龙头企业,结合长春地域特点和产品特色,创建“无抗”畜禽产品和“无抗”深加工畜禽产品系列品牌,加快推进“无抗”产业品牌化发展。



4. 企业运作,政府引导。以企业为主体,积极开展“无抗”养殖基地建设和品牌创建。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无抗”养殖技术推广工作的支持和引导,对试点项目、品牌创建、行业组织给予必要的扶持和指导。



二、重点工作



(一)扩大“无抗”养殖试点。在全市范围内,分批次开展生猪、肉鸡、蛋鸡、肉牛、肉兔、肉羊及梅花鹿等不同畜禽种类的“无抗”养殖试点试验工作。加强对试验数据的整理,严格检测各项指标,进行综合对比分析和成果鉴定。鼓励和引导科研单位充分运用试点成果,发表有关“无抗”养殖方面的学术文章,申请技术专利。



(二)推广“无抗”养殖技术。大力实施“无抗”养殖技术推广工程。编制科学规范的“无抗”养殖技术标准,印制适合养殖户使用的实用技术手册。开展“无抗”养殖技术培训,通过专家论坛、集中办班、入户指导、观摩实训、送科技下乡等活动,加速推进“无抗”养殖技术推广应用进程。



(三)建设“无抗”养殖示范基地。开展“无抗”养殖示范基地创建活动。2018年,重点建设24个“无抗”养殖示范基地;到2021年,全市“无抗”养殖示范基地达到100个以上。



(四)组建畜禽“无抗”产业协会。组建并扶持长春市畜禽“无抗”产业协会发展,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与产业协会“搞试点、强服务、抓监管”,共同推进“无抗”产业发展。



(五)设立“无抗”畜禽产品超市。以企业为主体,根据市场需求,按照立足长春、辐射域外的目标,分批次建立“无抗”畜禽产品超市及连锁店,并在重点“商业商超”设立专柜进行销售。充分利用“互联网+”数字平台,建立网上“无抗”超市,拓宽“无抗”畜禽产品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建立严格的“无抗”畜禽产品超市准入制度,开展严格的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确保质量和信誉。



(六)创建“无抗”畜禽产品品牌。鼓励和支持企业创建国家级区域性“无抗”畜禽产品名优品牌,加快推进“无抗”产品品牌化发展。利用农博会等契机,集中展示我市“无抗”养殖技术成果和“无抗”畜禽产品。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产品推介会等形式,大力宣传“无抗”养殖技术和“无抗”系列产品,扩大我市的优质畜禽产品影响力。



三、严格监管



(一)严格源头管控。列入长春市“无抗”养殖示范基地的养殖企业,在饲料中严禁添加任何促生长或抗疫病等抗生素类药物,确保畜禽产品无抗生素残留。



(二)严格过程检测。畜牧等有关部门,要定期对养殖环节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抽检,加强对抗生素类药物使用的检测。对抗生素等违禁投入品超标的养殖企业,要取消相关资格,依法进行处罚。



(三)严格产品监管。食品安全监管等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流通领域“无抗”畜禽产品的监督和管理,加强检验检测,严厉打击各种滥用“无抗”名称出售“有抗”畜禽产品的不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有关部门要通过“拱e拱”等可追溯系统平台,逐步建立从基地到餐桌的溯源体系,做到全程可追溯,安全有保证。要逐步加强综合监管机制建设,切实做到“源头无抗、过程无抗、结果无抗”。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无抗”养殖技术的推广工作,深刻理解其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绿色发展中的重要意义。市政府成立“无抗”养殖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成员单位由市农委、市食药监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科技局、市环保局和市畜牧局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畜牧局,负责“无抗”养殖的规划、指导、协调和服务等工作。市畜牧局要制定完善《长春市畜禽无抗产业发展四年规划》。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共同促进“无抗”产业的健康发展。



(二)加强政策扶持。各级政府要根据工作实际,积极争取省级资金扶持,合理安排本级扶持资金,全力支持“无抗”养殖技术推广、“无抗”养殖基地建设和“无抗”品牌创建,切实把“无抗”产业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抓实抓好。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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