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政〔2020〕3号《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标准(2018)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0-05-25 20:24:15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标准(2018)的通知》








武政〔2020〕3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确保基准地价成果符合地产市场运行的实际,强化政府对城市地价和土地市场的管理,促进全市土地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汉南区人民政府)组织对其2014年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成果进行了更新,经省自然资源厅批复同意,制定了新的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标准。经研究,现将《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国有建设用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表(2018)》《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集体建设用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表(2018)》《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农用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表(2018)》《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商业用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图(2018)》《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商务用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图(2018)》《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住宅用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图(2018)》《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公服用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图(2018)》《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工业用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图(2018)》《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综合用地级别图(2018)》予以公布(后6份图纸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其网站上发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准地价作为法定价格基准,是政府管理和调控土地市场的基本手段,是显化土地资产价值、核算土地资产收益的主要依据。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认真执行上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标准。

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当切实做好地价动态监测、地价指数定期测算发布工作,并依据市场发展需求,及时调整更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标准。

三、本通知公布的上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标准自2020年2月1日起执行。






武汉市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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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武汉市, 武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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