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政办〔2020〕35号《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1号议案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0-05-25 20:28:11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1号议案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武政办〔2020〕35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1号议案办理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4月28日




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1号议案办理工作方案




为认真办理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健全社区管理和服务机制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案》(以下称1号议案),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坚持党建引领,构建多方力量参与社区治理机制;探索社区网格化管理,健全基层群众组织自治机制;发挥优秀社区工作法的示范带动作用,完善社区人才队伍能力提升机制;打造社区生活服务圈,提升社区供给服务能力机制。

二、工作任务

(一)构建多方力量参与社区治理机制

1.坚持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深化区域化党建工作,推进驻社区单位参与社区共建,在人力、物力、财力上支持社区治理工作。(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各区人民政府〈含开发区、风景区管委会,下同〉)

2.发挥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作用,发挥行业协会商会自律功能,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公益创投、社区治理创新助力计划等,提升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水平。(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团市委、市妇联,各区人民政府)

3.实施社区社工项目建设,引导专业社工协助政府和社区做好评估群众需求、社区养老、基层矛盾化解等专业服务。(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市卫生健康委,团市委、市妇联,各区人民政府)

4.推进社区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化,探索建立社区慈善基金,推动基层社区治理改革创新。(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各区人民政府)

(二)健全基层群众组织自治机制

1.深化街道体制改革,进一步厘清社区与基层政府的关系,出台并落实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切实减轻社区负担,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牵头单位:市委编办,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各区人民政府)

2.整治社区“万能章”,规范基层群众组织印章管理使用,全面清理基层群众组织出具的各类证明。(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人行武汉分行营管部,各区人民政府)

3.深化“四民工作法”,探索建立社区居民议事厅、妇女议事会等基层民主制度,搭建社区居民协商共治平台,推动基层民主建设。充分发挥居民公约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全面制定、修订社区居民公约。(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妇联,各区人民政府)

4.推行社区网格化管理,运用多种信息技术手段完成智慧社区建设,提高社区治理智能化水平,变过去被动应对问题的管理模式为主动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实现社区管理敏捷、精准和高效。(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各区人民政府)

5.明确社区“两委”和社区网格管理服务站工作职责,促进基层群众自治与网格化服务管理有效融合。(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三)完善社区人才队伍能力提升机制

1.总结推广社区治理经验,发挥优秀社区工作法的示范带动作用,提升城市社区治理工作整体水平。(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2.开展城乡社区结对共建,构筑新时代共建共治共享的城乡社区治理新格局,实现城乡互动、共同发展。(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3.依托高校、武汉社区干部学院等教育资源,加大社区工作者培训力度。(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4.适度提高社区工作者待遇,拓展社区工作者成长路径,完善社区工作者保障体系,打造一支素质优良的职业化、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不断提升响应居民诉求、服务群众能力,夯实“民呼我应”改革基础。(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人民政府)

(四)提升社区供给服务能力机制

1.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把更多资源下沉到基层,打造社区生活服务圈,更好地为居民群众提供信息化、精细化、便捷化服务。(牵头单位:市委编办,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住房保障房管局、市城管执法委,市城投公司、武汉供电公司、中国电信武汉分公司、中国移动武汉分公司,各区人民政府)

2.探索推进家庭生活服务中心建设,不断解决居家养老、卫生健康、物业服务等居民身边的“烦心事”。(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住房保障房管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3.改善社区人居环境,推进老旧小区改造。(牵头单位:市住房保障房管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委、市园林和林业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各区人民政府)

4.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优先保障社区居民基本法律服务需求。(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5.推进智慧平安社区建设,探索“未来社区”人居场景,不断提升社区居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区人民政府)

三、工作安排

(一)部署阶段(2020年4月底之前)。成立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1号议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订办理工作方案,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部署1号议案办理工作,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各责任部门和单位结合职责制订具体的办理实施方案,细化任务,明确完成时限。

(二)办理阶段(2020年5-10月)。各单位根据本工作方案,认真开展办理工作。2020年6月底之前,各单位报送1号议案半年工作小结。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适时听取责任单位办理情况汇报,研究协调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邀请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同志和市人大代表检查1号议案办理工作,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要求以及市人大代表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工作举措,推动办理工作落实。

(三)检查阶段(2020年11月)。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带队检查1号议案办理工作情况,征求市人大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情况,听取市人大代表对1号议案办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对市人大代表反馈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研究落实。形成全市1号议案办理工作总结,呈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并接受市人大常委会满意度测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1号议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民政局办公,负责协调推进1号议案办理工作。

(二)强化工作责任。各责任单位要根据工作安排,组建工作专班,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细化工作方案,扎实推进工作落实。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明确1名议案办理负责人为联络员,做好1号议案办理过程中的信息收集和反馈工作。

(三)建立工作机制。各有关单位要加强沟通合作,建立沟通协商机制,牵头单位要勇于担当,责任单位要密切配合。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半年检查、全年总结,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和市人大代表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1号议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长:李强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陈明权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李国汉市民政局局长

成员:董丹红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田冰市文明办副主任

罗平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王汉斌市委编办副主任

赵峰市科技局副局长

夏俊市公安局副局长

孙家同市民政局副局长

刘新涛市司法局副局长

袁运强市财政局副局长

徐良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二级巡视员

田燕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总工程师

向晖市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叶立猛市城管执法委副主任

陈佑湘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王国华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高惠祥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颜璠市体育局副局长

邓绪海市住房保障房管局总工程师

余凤生市园林和林业局副局长

李宗华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副局长

关维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万世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汉南区人民政府)副主任(副区长)

刘卓然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东西湖区人民政府)副主任(副区长)

万沐涛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副主任

司徒毅江岸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张显军江汉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赵宏亮硚口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肖永久汉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向悦武昌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倪红青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陈敏洪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胡王莹蔡甸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柳长胜江夏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万红黄陂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罗新坤新洲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雷静团市委副书记

魏静市妇联副主席

林晓人行武汉分行营管部副主任

王子焱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

吴文市城投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杨宏武汉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张铭中国电信武汉分公司党委副书记

杨民中国移动武汉分公司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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