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政办〔2020〕14号《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亮点片区建设工作方案(2020-2021年)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0-05-25 20:32:59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亮点片区建设工作方案(2020-2021年)的通知》
武政办〔2020〕14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武汉市亮点片区建设工作方案(2020-2021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3月30日
武汉市亮点片区建设工作方案(2020-2021年)
为推进精致武汉建设,促进城市空间优化、功能提升、民生改善、交通顺畅,彰显武汉地域特色和历史文化积淀,实现经济社会及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精致街区一平方公里、精致街道一公里”的要求和“以人为本、共享开放,统筹谋划、规划整合,聚力核心、连点成片,因地制宜、凸显特色”的工作思路,力争于2021年底之前,在我市中心城区范围内打造一批环境优美、尺度宜人、绿色开放、活力共享的亮点片区,传承武汉历史与韵味,展示武汉活力与实力,凸显武汉特色与魅力。
二、工作任务
针对各区不同特点,计划开展以下7个亮点片区建设工作。
(一)江岸“历史之径”片区。集中展示汉口近代历史文化,体现滨江历史风貌交织的空间特色。
范围:北起卢沟桥路,南至江汉路,西至京汉大道,东至沿江大道,面积约3.07平方公里。
目标:通过武汉“长江主轴”建设带动周边区域建设,以“历史之径”为轴线,开展片区综合改造,再现汉口近代历史建筑风貌,引入城市文化创意功能业态,整治街巷环境,完善基础设施,打造汉口文创谷和商贸旅游目的地。
(二)江汉“百年商道”片区。集中展现老汉口东西方交流前沿的百年商业文化,重塑武汉时尚潮流风向标。
范围:东起江汉路,西至前进五路、友谊南路,南至沿江大道,北至京汉大道、中山大道,面积约1.74平方公里。
目标:以江汉路、中山大道等百年商街为轴线,以文化、空间、产业为核心,整治特色里弄、历史街巷,激发历史建筑活力,打造公共空间,提升商街商业品质,营造慢行商业环境,树立江汉品牌,力争将片区打造成为文旅商融合、前沿时尚的慢行商业街区。
(三)硚口“汉正老街”片区。传承商根文脉,融合传统与现代商贸,展示改革开放成就,体现独具魅力的地方文化特色,复兴汉正街。
范围:东起友谊南路,西至武胜路,南至沿河大道,北至中山大道,面积约1.33平方公里。
目标:以汉正老街为纽带,从点、线、面多层次,提升片区商贸、服务、文化、旅游等功能,优化内外交通组织,改善整体空间品质,将历史传承与时代风貌相结合,推动片区整体提档升级。
(四)汉阳“汉阳古城”片区。展现汉阳古城千年历史文化与城市更新的融合与再造。
范围:北起龟山南路、京广铁路,南至国博大道、拦江路,西至杨泗港货运铁路支线,东至晴川大道,面积约2.36平方公里。
目标:以西大街-显正街为横轴,以串联龟山、汉阳公园、汉阳树、莲花湖的绿化开敞空间为纵轴,通过“一横三纵”的空间结构引导汉阳古城重要特色空间规划建设。通过发挥西大街-显正街的纽带作用,串联片区内商贸、文化、旅游、创意、休闲产业,重新激活汉阳古城,实现汉阳古城的整体复兴。
(五)武昌“武昌古城”片区。集中展现武昌古城千年历史文化与“山江际会”的古城生态格局。
范围:以原武昌明城墙为界,北至中山路,南至二环线,西至临江大道,东至中山路,面积约7.9平方公里。
目标:以得胜桥千年老街、黄鹤楼、首义文化区为纵轴,以东西城壕、蛇山、张之洞路为横轴,通过优化建设“一纵三横”的空间结构,打造武昌古城重要特色空间,实现武昌古城的整体复兴。
(六)青山“红房子”片区。集中展现青山钢城文化与城市蝶变转型,追溯城市的工业文化记忆。
范围:北起临江大道,南至和平大道,西至建设六路,东至三环线,面积约1.5平方公里。
目标:以红坊为核心,塑造当代工业文化展示及工业设计平台,依托红房子历史街区,注入文化创意设计、旅游服务等公共功能,引导城市功能转型和重要特色空间规划建设,整体提升钢城文化氛围。
(七)洪山“大学之城”片区。建设学府之路,集中展现武汉“大学之城”的校园文化特色,释放武汉“双一流”高校活力,营造百万青年学子的创新创业氛围。
范围:北起东湖南路,南至文治街,西至石牌岭路-丁字桥南路,东至卓刀泉南路、北路,面积约13.6平方公里。
目标:充分调动武汉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华中师范大学等“双一流”高校参与城市建设的积极性,促进“校校联合、校企共享、校区共建、校城互融”,形成“显山露水通路”的开放、生态、创新、共享的“大学之城”亮点片区。重点以武汉理工大学约2平方公里的校区为试点,开展校园周边综合环境治理和环高校创新经济圈建设。
三、工作安排
(一)制订工作方案。2020年3月底之前,通过研究讨论、广泛征求意见等方式,制订全市亮点片区建设工作方案。
(二)明确工作任务。2020年5月底之前,完成各相关区亮点片区实施性规划方案的编制工作,明确重点目标任务、近期工作计划、实施责任主体及时间节点,制订项目清单。
(三)全面实施建设。各相关区结合市区年度城建计划安排,以及城市更新“留改拆”并举、老旧社区改造、军运会后相关设施再利用等各项工作,聚力打造每个亮点片区的多个核心点位,并通过适当的方式将各点位串联成片,整体提升区域综合环境。2021年12月底之前基本完成亮点片区建设。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人民政府市长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人民政府重点工程督查协调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乡建设局、市住房保障房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财政局、市园林和林业局、市水务局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亮点片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亮点片区建设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定期督导检查亮点片区建设工作进展,及时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各相关区人民政府是本辖区亮点片区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要明确牵头部门,成立工作专班,筹措和安排资金,推进落实本辖区亮点片区各项建设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市级统筹、区级主导、部门协作”的亮点片区建设工作机制。市人民政府重点工程督查协调办负责全市亮点片区建设工作的牵头抓总和协调督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乡建设局、市住房保障房管局等相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各相关区亮点片区项目建设,并加强行业指导和提供高效的审批服务。
(三)突出规划引导。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组建技术专班,与各相关区密切对接,通过现场踏勘、组织专家研讨等方式,指导其科学编制亮点片区实施性规划方案;要在延续市级重点功能区、武汉“长江主轴”等规划建设工作以及相关片区既有规划的基础上,结合精致武汉三年行动规划及市政道路、轨道交通、水务园林、商业开发、产业布局等专项规划要求,进一步梳理和优化完善项目库,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强化跟踪指导,以保障规划的有效实施。
(四)强化考核督办。将亮点片区建设工作推进情况纳入各相关区和市直各相关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对未完成目标任务、推进工作不力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考核评选“优胜单位”资格。市人民政府重点工程督查协调办负责定期组织跨区交流、拉练、调研等活动,对亮点片区建设工作进行督办协调。各相关区人民政府要及时调度亮点片区项目建设工作,确保完成各阶段目标任务,并将每月的工作进展情况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汇总后报市人民政府。
(五)注重宣传工作。加强宣传引导,充分调动市民参与亮点片区建设的积极性、创造性,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创新融资渠道,吸收利用社会资金,全面推进我市亮点片区建设工作,形成“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良好建设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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