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发改高技〔2020〕508号《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郑州市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0-09-02 00:51:31

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郑州市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







郑发改高技〔2020〕508号







各县(市、区)发改部门:

为进一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鼓励社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我市创新发展水平,按照《郑州市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郑发改高技〔2016〕559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文件要求,我委拟组织开展2020年郑州市工程研究中心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围绕突破关键核心技术需要,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编制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推荐已经建设完成并实现产业化应用的研发中心。

二、申请市工程研究中心,除了符合《管理办法》的规定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所在产业符合我市发展规划和产业总体布局,属于地方主导产业、特色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确定的重点领域。

(二)在本行业具有较强的影响力,拟申报工程研究中心的总人数不少于30人,其中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15人(以申请单位提供的专职研发人员社保缴纳证明为准),拥有研发设备原值不少于200万元(以申请单位提供的研发设备发票为准),研发场地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三、请于2020年9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及推荐文件均一式两份)报送我委,电子版发送邮箱zzkjc@126.com。

四、申请单位需填报申报数据表,并出具真实性声明,一并装订至申请报告中。

联系部门:创高处

联系电话:0371-67187600




附件

1:郑发改高技〔2016〕559号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郑州市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

2:申报数据表

3: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

4:各县(市、区)市工程研究中心负责人、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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