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政办发〔2020〕31号《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健康城市建设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健康城市建设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连政办发〔2020〕3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健康城市建设2020年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健康城市建设2020年工作要点
2020年是《健康城市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收官之年,为圆满完成各项重点任务,根据市委、市政府决战决胜“高质发展、后发先至”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和“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理念,深入开展健康城市建设和推动健康中国行动江苏实施方案的落实,为建设健康连云港和“强富美高”新港城奠定基础。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打造健康环境
1. 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强化PM2.5、臭氧协同管控,餐饮油烟得到有效治理,严格督促污染物达标排放,环境质量优良天数占比全省领先,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得到有效管控。(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政府、功能板块管委会)
2. 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与健康风险管理试点。制定《连云港市生态环境与健康管理试点工作方案》,逐步启动区域环境健康风险评估、识别、管控和公众健康素养提升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国家试点工作在我市落实。(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卫健委,各县区政府、功能板块管委会)
3. 强化饮用水水质安全。全面落实饮用水源地保护制度,加强水污染防治和水源地综合治理。推进城乡同质供水一体化建设,提升集中式供水单位水处理工艺,定期开展水质监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率达100%,生活饮用水水质合格率全面达标。(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住建局、市卫健委,各县区政府、功能板块管委会)
4. 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做好晨兴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行监管及刘湾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行工作,加快市区垃圾焚烧发电厂技术改造,东海县垃圾焚烧发电厂年内建成投运,灌南县垃圾焚烧发电厂规范运营,赣榆区垃圾焚烧发电厂主体完工。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各县区政府、功能板块管委会)
5. 深入推进“厕所革命”。按照城市规划布局新建一批公共厕所。进一步加强公厕管理,促进公厕提档升级,二类及以上公厕每座安排1名保洁员,二类以下每两座安排1名保洁员。加快推进农村户厕改造工作,基本完成农村改厕任务。建成区三类及以上公共厕所每平方公里达5座,全市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达98%以上。(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爱卫办,各县区政府、功能板块管委会)
6. 大力实施绿化工程。加强生态园林和城市绿地建设,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和公园城市建设,推广节约型园林绿化,加强日常养护,不断完善城市绿地系统综合功能,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5m2以上。(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各县区政府、功能板块管委会)
7. 加强病媒生物防制。结合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全面清理病媒生物孳生地,进一步完善防制设施,定期组织公共外环境消杀。开展密度监测,科学、规范、合理制定防制措施。年内建设病媒防制标准化示范小区200个,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病媒密度控制达B级以上。(责任单位:市爱卫办,各县区政府、功能板块管委会)
8. 巩固提升创卫成果。强化组织领导和督查指导,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东海县白塔埠镇,灌云县燕尾港镇,灌南县李集镇、孟兴庄镇、百禄镇、堆沟港镇,海州区板浦镇,赣榆区班庄镇、城头镇和连云区板桥街道确保2020年通过国家卫生镇(街道)暗访和技术评估。(责任单位:市爱卫办,各县区政府、功能板块管委会)
(二)着力构建健康社会
9. 稳步提高医保待遇水平。完善制度、保障待遇,构建覆盖城乡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职工基本医保和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基金支付比例分别在85%、70%以上,大病保险政策范围内最低报销比例稳定在60%以上,医疗救助政策范围内救助比例不低于70%。(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各县区政府、功能板块管委会)
10. 实施全民健身工程。进一步完善“10分钟体育健身圈”,新建一批公共体育设施,城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3.5 m2以上。强化全民健身指导和效果评估,不断满足群众健身知识、健身技能指导需求。(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各县区政府、功能板块管委会)
11. 建立健全职业健康检查制度。督促重点行业单位组织劳动者开展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重点行业职业健康检查覆盖率达100%。(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各县区政府、功能板块管委会)
12. 加强食品抽样检验。以大宗食品、食用农产品、海产品等为重点品种,以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校园及其周边、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品店为重点场所,进一步加强食品抽样检验,全市每千人食品抽样检验不低于6批次。(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政府、功能板块管委会)
13. 大力推进养老服务。加快推进标准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城乡标准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成率分别达80%、40%,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现全覆盖。养老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40张。(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县区政府、功能板块管委会)
14. 推进健康细胞工程。所有市直机关全部建成健康单位,新建健康企业100家。新建省级健康镇(示范点)10个(其中东海县、灌云县、赣榆区、海州区各2个,灌南县、连云区各1个),新建省级健康村60个、健康社区50个。(责任单位: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市机关管理局、市工信局、市爱卫办,各县区政府、功能板块管委会)
(三)不断优化健康服务
15. 规范严重精神障碍管理。全面排查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落实日常随访服务管理,开展分类干预和健康服务工作,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达94%以上。(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残联,各县区政府、功能板块管委会)
16. 加强妇幼健康管理。做好新生儿家庭访视和新生儿、婴幼儿、学龄前儿童的健康管理,强化常见病、多发病防治。依托基层妇幼保健网络,强化孕产妇孕产期系统管理和产后管理。儿童健康管理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全省平均水平以上。(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各县区政府、功能板块管委会)
17. 强化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每万人口全科医生达3名以上。推进全科医生(家庭医生)工作室建设,15%以上的城市社区开设工作室。全面强化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每万人口拥有公共卫生人员数达6.1人以上。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医疗服务,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全省平均水平。(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各县区政府、功能板块管委会)
18. 全面推广中医药服务。持续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规范开展6类15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全覆盖,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医阁覆盖率达40%以上。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95%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各县区政府、功能板块管委会)
19. 提升卫生健康支出。围绕年度健康城市建设等重点任务,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卫生健康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持续提高。(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卫健委,各县区政府、功能板块管委会)
(四)重点培育健康人群
20. 强化妇幼健康服务。继续组织实施“健康宝贝工程”,开展孕前至产后全过程和0-6岁儿童12项妇幼健康技术服务。深化“健康妈妈工程”,强化孕产妇危急重症救治。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和孕产妇死亡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且持续降低。(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各县区政府、功能板块管委会)
21. 推广全民健身活动。组织全民健身日等系列活动,举办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体育健身活动,年内举办全市性运动比赛不低于150场次。开展国民体质监测“走社区、进农村”活动,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达95%以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达46%以上。(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各县区政府、功能板块管委会)
22. 开展传染病防治专项行动。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推进落实遏制结核病、艾滋病等重点传染病传播行动。加快推进预防接种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全市标准化预防接种门诊建成率达100%。全市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处于全省较低水平。(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各县区政府、功能板块管委会)
23. 推进慢性病综合防治。从疾病谱和死亡谱现状入手防治重点疾病,加强对居民健康行为和生活方式的引导,启动实施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糖尿病防治行动。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18-50岁人群高血压患病率、肿瘤年龄标化发病率变化幅度达全省平均水平。(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各县区政府、功能板块管委会)
(五)广泛传播健康文化
24. 提升居民健康素养。继续开展健康城市公益宣传“五进”活动,年内活动不低于1000场次。举办全市健康知识竞赛,提升市民健康意识,引导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开展城乡居民健康素养监测,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28%以上。(责任单位:市爱卫办,各县区政府、功能板块管委会)
25. 营造无烟公共环境。以青少年为重点人群,开展吸烟警示宣传,实效有效干预,减少新增吸烟人群。举办“世界无烟日”宣传活动和全市第三届戒烟大赛,加大公共场所控烟执法力度。组织各级各类学校积极参加“我为控烟发声”公益传播行动。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控制在20%左右。(责任单位:市爱卫办、市教育局,各县区政府、功能板块管委会)
26. 做好媒体健康科普。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户外电子屏、广告牌等大型媒体要有健康知识宣传,广播电视台和连云港日报、苍梧晚报设置健康专版或专栏,广泛普及健康知识,引导市民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电视台常态化播放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公益广告。(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旅局、市城管局,各县区政府、功能板块管委会)
27. 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依托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健康城市建设,组织广大志愿者和各类志愿服务组织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强化志愿者队伍管理,以志愿江苏平台为依托,着力抓好“网络、组织、阵地”平台建设,加大考评力度,提升志愿服务活跃度。全市注册志愿者比例全省排名前列。(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团市委,各县区政府、功能板块管委会)
28. 营造浓厚健康氛围。所有市直机关全部组织人员参加全市第三届戒烟大赛和“我为控烟发声”公益传播行动,开展一次健康教育讲座、发放一本健康知识读本、组织一次集体体育活动、建设一个健康小屋、明确一名控烟监督员。(责任单位: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市机关管理局)
(六)精心打造重点工程
29. 推动建设“中华药港”。汇聚各方支持政策,优先布局、发展新医药产业,全力打造全国领先的医药产业基地,不断提高医药制造业工业总产值。(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开发区管委会)
30. 建设健康教育基地。依托市科技馆建设市级市民健康教育体验馆,依托市第三人民医院建设生命起源健康体验馆,定期免费向市民开放。各县区年内至少建设一个高水平的健康教育基地,持续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城建控股集团、市卫健委,各县区政府、功能板块管委会)
31. 完善共建体系平台。建立健全“6+1”共建平台体系运行制度,各专项组定期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出台公共政策健康影响评价实施方案,促进健康融万策。(责任单位:市健康办、市生态环境局、市医保局、市卫健委、市发改委、市文广旅局、市体育局、市司法局)
32. 科学评估健康城市建设。依托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组织开展全市健康基线调查,出台健康评估报告。科学评估《健康城市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工作进展,报告工作完成情况。(责任单位:市健康办)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功能板块和各单位要把健康城市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统筹推进。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多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和任务。市健康办要强化督查指导,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推动各项任务序时完成。
(二)加大投入,强化资金保障。建立健全健康城市建设的财政投入机制,各县区、功能板块要设立健康城市建设专项经费。市各有关单位要统筹安排好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健康城市建设的专项经费。积极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健康服务业,建立健全社会资本投入的渠道和机制。
(三)营造氛围,强化宣传引导。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健康城市建设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工作举措。强化正面宣传、舆论监督、科学引导和典型报道,增强社会对卫生与健康普遍认识,传递健康领域正能量,让“大健康”理念深入人心,形成全社会关心卫生与健康、支持健康城市建设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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