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政办发〔2019〕113号《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小升高”行动工作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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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小升高”行动工作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






连政办发〔2019〕11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有关单位:


《连云港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小升高”行动工作方案(2019-2020年)》已经市十四届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连云港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小升高”行动

工作方案(2019-2020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紧扣“高质发展、后发先至”目标,大力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小升高”行动,培育壮大高新技术产业集群,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新发展理念,围绕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符合国际惯例、注重量质并举、与贡献挂钩”的原则,突出中小企业、创新引领、系统推进、上下联动等四个重点,完善工作机制,优化创新环境,促进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加速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做大做强高新技术企业群体,为高水平建设创新型城市和“强富美高”新港城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较快增长,总数突破450家;企业创新水平显著增强,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建有率达100%,规上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占规上工业企业总研发投入比重达80%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力争突破2800件;产业结构明显优化,省级以上高新区内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占全部工业企业数量比重超50%,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达40%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夯实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基础

1.全面梳理遴选优质中小微企业。各县区要强化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责任,把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作为推进创新驱动、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组织科技、发改、工信、财政、税务、市场监管、统计等部门和各乡镇、街道,逐级压实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任务,对各类企业开展摸排,全面挖掘优质企业资源,分类分级建立企业培育台账,开展跟踪辅导和服务,引导企业加大创新投入,推动传统企业转型升级,培育发展一批前景好、成长性强的优质中小微企业。(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各县区政府、功能板块管委会。以下均需各县区政府、功能板块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2.加快孵育面广量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大力开展高新技术创新创业活动,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孵育孵化力度,推动人才向企业集聚、服务向企业集结、政策向企业集成。发挥人才计划与创新创业大赛作用,吸引创新创业人才创办高科技企业;发挥省科技型创业企业孵育计划和地方孵育资金作用,提升孵化器建设水平,大力孵化科技型中小企业;强化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挖掘推动更多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应评尽评”,在全市形成“发现一批、培育一批、推荐一批、认定一批”的工作局面。(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人才办)

3.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培育。建立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将通过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的非高新技术企业列为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对象,进一步扩大高新技术培育库规模,围绕重点发展领域,优先支持创新基础好、有发展潜力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及“千人计划”、“双创”人才、科技企业家等高层次人才所创办的企业入库培育。扩大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金规模,发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金引导作用,推动县区进一步加大培育资金投入力度,市县区联动,在对入库培育企业继续给予入库奖励的基础上,根据其在入库期间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贡献和首次及重新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情况分别给予培育奖励,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向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转型,加速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二)提升高新技术企业创新能力,促进高新技术企业持续创新

1.提升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水平和服务能力。引导我市企业参与省研发机构建设“百企示范、千企试点、万企行动”计划。优先在高新技术企业和入库培育企业中建设企业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机构,实现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全覆盖。提升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服务能力,引导企业重视研发机构经费投入、人员投入、知识产权创造、关键技术突破。(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

2.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充分发挥高新技术企业和入库培育企业在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中的主体作用,吸纳高新技术企业和入库培育企业参与产业规划、科技创新规划、产业技术政策、创新平台布局和科技计划项目指南的编制。深化重大科研项目管理改革,确立以企业技术创新需求为导向的立项机制,明确将高新技术企业和入库培育企业资质作为企业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重要条件,在立项时给予优先支持。鼓励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和入库培育企业牵头或参与国家及省市级重大项目,推动高新技术企业产学研协同创新,支持高新技术企业通过共建研发基地、建设协同创新中心等方式,有效利用高校院所的创新资源,加强以应用为导向基础研究和重大战略产品的开发,获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实施港城微博双创计划,推动高校院所主动将先进适用技术引入高新技术企业进行熟化、工程化,为我市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提供更多技术成果。(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驻连高校院所)

3.推动高新技术企业高水平引进创新人才队伍。聚焦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发展需求,加大人才计划向高新技术企业和入库培育企业倾斜的力度。大力支持企业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研究生工作站等人才载体建设和“科技镇长团”“科技副总”选派工作,在“科技企业家培育工程”中重点加强对高新技术企业中科技企业家的培育,鼓励市内外高校院所高层次人才到高新技术企业和入库培育企业任职或兼职,重点加强科技企业家培育,对于服务企业贡献突出的科技人员,制定落实高新技术企业吸引高层次人才的住房、入户、子女教育、医疗等倾斜性政策,推动创新人才向高新技术企业集聚。(责任单位:市人才办、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驻连高校院所)

4.助推高新技术企业融入全球创新网络。支持高新技术企业探索开放型创新模式,通过设立企业海外研发机构、企业海外联合实验室、离岸孵化器等多种方式,开放配置全球创新资源,加强与国际一流创新机构、国际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等合作,主动承接高端技术的转移,汇聚转化高水平科技成果。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参与国际标准、规则制定,开展商标国际注册,突破技术和贸易壁垒。支持高新技术企业通过产品出口、投资建立境外生产基地等方式,主动参与“一带一路”倡议实施,不断开拓全球市场。(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

(三)发挥创新服务平台支撑作用,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做大做强

1.打造科技金融服务平台。深入开发“苏科贷”“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科技金融创新产品,服务各类创新创业载体,进一步改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环境。建立市级科技企业“白名单”,以高新技术企业和入库培育企业为重点支持对象,引导银行提供适合企业发展的信贷产品,不断拓宽高新技术企业融资渠道。市、县区创造条件设立天使、创投引导资金,放大政府引导基金的杠杆作用,通过让利方式,广泛引导社会资本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和入库培育企业发行私募债券、企业债、集合票据等,支持担保机构为企业发债提供担保,拓宽高新技术企业和入库培育企业融资渠道。(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信用办、人民银行连云港市中心支行)

2.打造科技公共资源开放共享平台。建设市科技资源统筹服务中心,推进市内科研仪器富集的资源管理单位建设开放实验室,完善开放运行制度,纳入省、市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平台进行线上线下服务。将事业单位性质的资源管理单位提供开放共享作为其运行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对高新技术企业使用科技公共资源支出的成本,结合省财政补贴,市、县区财政给予一定补贴。(责任单位:市科技局、驻连高校院所)

(四)建设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基地,促进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发展

1.推动省级以上开发区和高新区创新发展。实施创新型园区建设行动计划,以建设一流创新型园区为目标,着眼“一区一战略产业”,聚焦我市重点发展产业,市、县区、园区联动打造高新技术企业密集区。引导高新区把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及其占全部工业企业比重作为工作重要内容。引导高新区建立完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引导资金,加快构建适应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发展的新机制。统筹发挥市级以上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科技产业园等各类企业培育载体作用,结合地方转型升级和区域产业优势,建设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基地,市、县区联动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责任单位:市科技局、连云港高新区、东海高新区、各市级以上开发区)

2.加强创新创业载体建设。依托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以及大学生创业园、返乡创业园、留学人员创业园、双创示范基地等,建设高质量的创业企业孵育基地,把孵育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作为各类创新创业载体绩效评价的重要因素,按照评价结果进行奖补。支持县区建设“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产业孵化链。(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人社局)

(五)促进高新技术企业提质增效,打造高新技术标杆企业

1.加快发展高成长性科技型企业。实施科技型企业上市培育计划,加强高新技术企业上市培育,引导其开展股改、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为其争取上市绿色通道,支持其与多层次资本市场有效对接、做优做强,成为爆发式成长、竞争优势突出的瞪羚企业。实施百企市级行动计划,培育一批“专精特新”科技小巨人企业。(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市工信局)

2.大力培育创新型领军企业。深入实施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行动,遴选规模大、带动强的龙头高新技术企业,采取“一企一策”方式予以集成支持,引导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支持龙头高新技术企业融入全球研发创新网络,牵头建设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加速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3.建设高新技术标杆企业。以高新技术企业为重点,争创省百强创新型企业,评选发布市级优质高新技术企业名单,对百强和优质企业,加大宣传力度,推广高新技术企业的创新发展理念、创新机制,提升高新技术企业品牌效应,为全市企业创新发展提供示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4.加快提升高新技术企业专利数质量。提升高新技术企业掌握核心专利的能力,引导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持续进行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培育高价值专利,开展专利布局,形成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专利群。(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

(六)优化政府创新服务水平,营造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良好环境

1.推动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全面落实国家降低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负、小微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税收优惠政策。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企业亏损结转弥补年限延长至十年。鼓励科研人员实施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企业给予科研人员符合条件的股权奖励,可按照规定享受分期或递延缴纳个人所得税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落实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增值税等税收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科技局)

2.优化认定管理服务。认真落实“放管服”要求,进一步健全组织,明确科技、财政、税务部门责任分工,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指导培训,加大对包括核定征收企业在内的小微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辅导力度,充分尊重专家评审意见,审慎提出职责外否定意见,坚持认定标准,优化工作流程,确保公平公正。(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3.推进专利快速审查和维权。对高新技术企业和省入库培育企业的专利申请,符合专利优先审查规定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优先审查请求推荐,加快专利授权速度。构建多元化立体保护网络,完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体系,对企业涉外知识产权维权给予重点支持。加大知识产权培训力度,提高其创新能力和知识产权制度运用能力。(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市各有关部门要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做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的重要性,把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作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作为“一把手”工程加快推进。要完善部门会商制度,加强统筹指导和协同推进。(责任单位:市各有关部门)

(二)完善工作机制。各县区、市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目标,落实服务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安排培育、认定专项经费以及相关工作经费,做到上下联动、协同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各县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育方案,有针对性地制定培育计划,引导科技型小微企业对标找差,加快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三)强化目标考核。以将净增高新技术企业数量纳入县区推进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体系为契机,将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任务分解到各县区。各县区要对照目标任务,增强担当意识,细化任务分解,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尽职免责机制,逐级压实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任务,确保完成目标。市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动态监测工作,加强对高新技术企业的跟踪和分析,定期通报进展情况。(责任单位:市考核办、市统计局、市科技局)

附件:2019-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任务分解表




附件

2019-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任务分解表

单位:家

年度

2019

2020

县区

净增数

总数

净增数

总数

东海县

19

63

10

73

灌云县

7

35

7

42

灌南县

7

37

7

44

赣榆区

13

55

9

64

海州区

13

77

10

87

连云区

4

11

2

13

开发区

16

64

10

74

徐圩新区

4

7

3

10

高新区

12

31

12

43

全市

95

380

70

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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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连云港市, 连政办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