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政办发〔2019〕79号《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补充调整连云港市“十三五”卫生与健康暨现代医疗卫生体系规划部分内容的通知》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补充调整连云港市“十三五”卫生与健康暨现代医疗卫生体系规划部分内容的通知》
连政办发〔2019〕7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不断满足老年医疗卫生服务刚性需求,维护老年人健康权益,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根据国家《“十三五”健康老龄化规划》《江苏省健康老龄化行动计划》《健康连云港“2030”规划纲要》等要求,将老年医疗卫生服务纳入城乡医疗卫生服务规划,现将《连云港市“十三五”卫生与健康暨现代医疗卫生体系规划》涉及老年医疗卫生服务内容补充调整如下。
一、规划背景
2018年末,全市户籍总人口534.34万人,常住总人口452万人,其中60岁以上人口突破94.6万,占比17.71%,65岁以上人口突破62万人,占比11.8%。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人均预期寿命延长,连云港市的人口老龄化呈逐年加快趋势,老龄化程度继续加深。为适应人口老龄化形势,以关注老年人健康为宗旨,坚持高起点谋划、高质量发展,完善顶层设计,保障老年人能够获得适宜、综合、连续的整合性健康服务,不断提升老年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逐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老年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完善城乡老年人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老年医疗卫生服务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养老机构实现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能够以不同方式为机构内老年人提供医疗、康复护理等服务。全市10家医疗机构内设养老机构开展养老服务,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以及安宁疗护一体化的健康养老服务。每个县(区)建有2所以上护理院或康复医院,全市养老护理院数量达到18家。市级至少建立1所安宁疗护中心,每个县(区)建成1-2所安宁疗护中心。10家乡镇卫生院与养老院建立“两院一体”模式,50%的医疗机构为老年人开设绿色通道,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70%以上,社区居家养老医疗服务实现全覆盖。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老年医疗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提高老年健康管理水平
1.做好老年疾病预防工作。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的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工作,做实老年人健康体检服务。推广老年痴呆、跌倒、便秘、尿失禁等防治适宜技术,开展老年常见病、慢性病、口腔疾病的筛查干预和健康指导,做到老年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促进老年人功能健康。
2.推动开展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启动老年人心理健康预防和干预计划,为贫困、空巢、失能、失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和高龄独居老年人提供日常关怀和心理支持服务。加强对老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社区管理和康复治疗,鼓励老年人积极参与社会活动,促进老年人心理健康。
(二)健全老年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质量和可及性
3.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服务老年人的功能建设。加快发展为老年人服务的专业医疗机构,合理规划布局,逐步形成涵盖老年病医院、护理院、康复医院、安宁疗护中心以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老年病科等在内的多层次老年医疗服务体系。认真落实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护理院、安宁疗护中心等医疗机构建设标准和管理规范。积极稳妥地将部分床位闲置较多的医疗机构转为康复、老年护理等接续性医疗机构,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老年护理服务机构,为老年患者以及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康复、长期护理、安宁疗护等服务。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和中医医院要开设老年病科,做好老年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等工作。鼓励乡镇卫生院开设医疗护理型床位或病区,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护理床位占比,支持部分非建制乡镇卫生院可向以康复、老年护理服务为主转型。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全面落实老年医疗服务优待政策,对老年人看病就医实行优先照顾,开通绿色通道,在挂号、收费、取药、住院等窗口明显位置设置“老年人优先”标志。
(三)积极推动医养结合服务,提高社会资源的配置和利用效率
4.全面推动医疗卫生融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依托社区各类服务和信息网络平台,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社区居家养老机构服务有效衔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由签约家庭医生团队为辖区65岁以上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并动态管理,到2020年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以上。加强老年人健康指标监测和信息管理,开展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健康教育、中医药养生保健指导。支持和推广在社区居家养老(日间照料)中心嵌入“健康卫生小屋”(或开设全科医生工作室)。
5.积极支持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服务。新增养老机构优先发展护理型养老床位,提高为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提供养老护理的能力。100张床位以上的护理型养老机构和助养型养老机构应单独设置护理站(医务室),条件具备的养老机构可申请开办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医医院、安宁疗护机构等。100张床位以下的养老机构可单独设置卫生所、医务室,也可采取与周边医院、基层卫生机构合作的方式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加大对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的政策支持和技术指导力度,在实施准入和医保定点等方面按有关规定提供便利和帮助。
6.不断完善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鼓励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协议合作、对口支援、合作共建、服务外包、建立医疗养老联合体等多种形式的合作,建立完善可持续的运行机制和服务模式。不具备设置医疗机构条件或医疗服务能力弱的养老机构,可与周边医疗机构签订协议,或者由有能力的医疗机构托管其内设医务室,选派医护人员开展医疗服务。鼓励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与养老机构开展对口支援、合作共建。医疗卫生机构为养老机构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确保老年人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承担养老机构医务人员培训任务,提高养老机构医务人员诊疗康复服务能力。养老机构内设的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作为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收治老年人的后期康复护理场所。探索建立医养结合联合体,医疗机构可以技术、人才、管理、利益为纽带加强与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的合作,实现信息共享、服务共享、利益共享;也可通过提供医疗巡诊、健康管理、保健咨询、预约就诊、急诊急救、中医治未病和养生保健等服务,畅通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服务渠道,实现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之间协同发展。
7.扎实推进“互联网+”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大力发展以互联网为载体的信息技术在老年医疗服务体系中的应用。加强医养结合服务体系智能化建设,推动社区养老服务平台与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对接,利用老年人基本信息档案、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等,依托家庭医生系统,为居家、社区养老人群提供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管理。组织医疗机构开展面向养老机构的远程医疗服务。探索基于互联网的医养结合服务新模式,开展网上预约、线上支付、在线随访、健康咨询,以及可穿戴设备、智能健康电子产品和健康医疗移动应用,提高服务的便捷性和针对性,促进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发展。
8.积极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在制定医疗卫生和养老相关规划时,为医养结合设施留出空间,优先支持社会力量针对老年人健康养老需求,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开办医养结合机构。医疗机构内设养老机构符合条件的,享受养老机构相关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和其他政策扶持;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属于社会办医范畴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享受政策扶持。按照“非禁即入”原则,凡符合规划条件和准入资质的,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限制。精简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一站式办理,为符合规划条件和准入资质的医养结合机构提供便捷服务。支持社会力量通过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模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支持企业围绕老年人预防保健、医疗卫生、康复护理、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需求,积极开发安全有效的食品药品、康复辅具、日常照护、文化娱乐等老年人用品用具和服务产品。积极培育老年人能力需求评估、健康养老服务评价、市场调查和咨询服务等机构。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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