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政办发〔2019〕76号《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全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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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全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






连政办发〔2019〕7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19年全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9年全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方案

一、推进政务运行公开透明

(一)推动行政决策公开

1.进一步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通过听证座谈、网络征集、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及时公布征求意见采纳情况,相对集中的意见建议不予采纳的,公布时要说明理由。(各县、区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2.对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会议议题,各级行政机关在制订方案时进行相关评估,如需公开的,明确公开方式和范围。(各县、区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二)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和结果公开

3.重点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年度重点工作、民生实事项目等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公布进展情况、取得成效、后续举措。(各县、区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4.进一步加强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公开。(各县、区政府,市审计局)

5.畅通公众意见建议渠道,跟踪决策实施情况,了解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开展决策执行效果评估。(各县、区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三)加强行政执法和办事服务公开

6.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及时调整完善行政执法机关权责清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市司法局、具有行政执法职责的行政机关)

7.利用统一的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标准、执法程序、监督途径等基本信息和执法结果信息,推动执法进度信息实时查询,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强化执法结果公示和运用,将执法结果纳入社会信用评价体系,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实现对监管主体的全过程约束。(市司法局、具有行政执法职责的行政机关)

8.结合机构改革职责调整变化,及时梳理公开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各县、区政府,市政务办)

9.进一步整合优化实体政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加快实现“一窗受理”“一次办理”,推动更多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各县、区政府,各功能板块管委会,市政务办)

10.进一步加大各类证明事项清理减并力度,对确需保留的证明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市司法局、市政务办)

二、提升政策发布解读回应质量和实效

(一)推动建设公开透明营商环境

11.围绕推动解决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快推进金融开放等方面,及时依法公开相关信息。(市工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12.重点围绕“放管服”改革新任务新举措,着力做好公开工作,助力打造公开透明的营商环境。(市政务办)

13.创新以信用承诺、信息公示为特点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持续加强“双随机、一公开”在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的抽查运用归集,将抽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公开,并纳入社会信用评价体系。(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

(二)深化拓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4.继续抓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政务办)

15.进一步深化财政信息公开,推动各级政府部门加快项目文本和绩效目标公开进度,定期公开债务限额、余额以及经济财政状况、债券发行、存续期管理等信息。(各县、区政府,市财政局)

16.切实做好就业创业、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征地拆迁、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社会高度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领域的信息公开。通过多种形式公开义务教育招生方案、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学校情况、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等信息。进一步做好医疗服务、药品安全、医保监管、疫苗监管、公立医疗机构绩效考核结果等信息公开。依托全国征地信息共享平台,推进征地信息主动公开,加快历史信息补录公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资源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等)

(三)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回应力度

17.围绕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壮大发展新动能、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入推进区域一体化发展、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等重点工作,加大相关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力度。(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等)

18.继续采用政在访谈、政策简明问答等形式,及时解答企业群众政策疑问。涉及经济发展、民生保障、生态环保、社会管理等工作的部门年内至少开展政在访谈、政策简明问答各1次。(各县、区政府,各功能板块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19.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重点对金融安全、生态环境、脱贫攻坚、医药卫生、市场监管、社会保障、社会治安、房地产市场等社会热点,以及人民群众办事服务堵点难点,加大回应力度,及时解疑释惑。(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政务办、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等)

(四)扩大政务开放和社会参与

20.积极推行政府开放日制度,树立政府开放透明形象。与经济发展、民生保障、生态环保、社会管理等相关的职能部门今年至少开展1次。(各县、区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21.在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服务大厅建立政务公开体验区,功能板块可根据条件设置体验区。(各县、区政府,各功能板块管委会,市政务办)

22.进一步完善“12345在线”“一号答”服务体系,畅通企业群众建言评价通道,健全政策业务咨询智能知识库,鼓励群众在线分享办事经验。(市12345政府公共服务中心)

三、强化政务公开平台统一规范建设

(一)提升政府网站服务管理水平

23.强化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推进政府门户网站IPv6改造工作。(各县区政府、功能板块管委会,市信息中心)

24.建立宣布失效文件清单,对宣布失效文件全面梳理,形成主动公开失效文件清单制度规范。(各县、区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二)扎实推进政务新媒体工作

25.制定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政策意见、检查指标和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理顺政务新媒体管理机制,加强统筹规划,建立完善相关工作制度,规范政务新媒体开设整合、内容保障、安全防护、监督管理等工作。(各县、区政府)

26.持续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推动更多优质政务信息和服务资源向移动端集聚,不断强化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传播、互动、查询、办事服务等功能,为企业群众提供便捷贴心的移动服务。加强县级政务新媒体与本地区融媒体中心的沟通协调,推动融合发展。(各县、区政府,市政务办)

四、夯实政务公开基础支撑

27.结合机构改革,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各县区在年底前完成政务公开工作机构组建工作。(各县、区政府)

28.加强对新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培训,组织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各县区政府、功能板块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29.依法公开机构改革后各级政府部门“三定”方案等信息。(各县、区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30.建立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台账。(各县、区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31.规范有序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力争行政复议纠错率、行政诉讼败诉率明显下降。(各县、区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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