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政办发〔2019〕62号《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港两翼港区对外开放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港两翼港区对外开放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
连政办发〔2019〕6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连云港港两翼港区对外开放验收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连云港港两翼港区对外开放验收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连云港市“高质发展、后发先至”三年行动计划》和《连云港市建设“一带一路”战略支点三年行动计划》文件要求,推动连云港港赣榆港区、徐圩港区、灌河港区(以下简称“两翼港区”)对外开放顺利通过国家验收,根据年度口岸工作安排,特制定本方案。
一、验收目标
2019年9月底前具备验收条件,申报并通过国家验收。
二、验收安排
连云港港两翼港区口岸正式开放验收工作主要分为两个阶段,具体安排参照《连云港港两翼港区口岸正式开放验收工作推进表》(见附件)。
(一)验收前准备阶段。主要工作是制定验收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两翼港区口岸查验配套设施检查,结合检查结果及相关标准拟定整改清单,对照整改清单组织开展相关建设完善工作,争取尽快具备申请验收条件;组织拟定两翼港区口岸正式开放保障协议,争取尽快完成协议签订工作。此阶段工作力争在2019年7月底前完成。
(二)验收阶段。主要工作是组织开展市级初步验收;向上行文申请省级预验收及国家验收,做好省级预验收及国家验收的组织、接待工作。此阶段工作力争在2019年9月底前完成。
三、组织机构
(一)成立验收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成立连云港港两翼港区对外开放验收推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连云港港两翼港区建设、验收各项工作。
组 长:吴海云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徐岳听 市政府副秘书长
商振江 市商务局局长,市口岸办公室主任
成 员:谭树林 灌云县委常委、县临港产业区党工委书记
苏卫哲 赣榆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常务)
马冬梅 东中西示范区(徐圩新区)管委会副主任、纪工委书记
李非非 市发改委副主任
崔万平 市口岸办公室副主任
顾雪君 市财政局副局长
罗金一 连云港海事局副局长
魏厚德 连云港海关副关长
钱兆胜 连云港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参谋长
孙中华 港口控股集团(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连云港港两翼港区建设、验收各项工作的组织、落实、协调。
主 任:崔万平 市商务局党委委员,市口岸办副主任
成 员:王余波 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刘 健 赣榆区发改委主任科员
郭 戈 徐圩新区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侍华林 市发改委办公室副主任
程 呈 市财政局工贸发展处副主任科员
薛 鹏 连云港海事局副主任科员
夏 刚 连云港海关处级干部
费云赋 连云港海关业务运行监控科科长
程 磊 连云港边防检查站业务科科长
吴 厌 市商务局(口岸办)口岸管理处处长
李 雷 市商务局(口岸办)口岸管理处副处长
潘 敏 市商务局(口岸办)口岸管理处副主任科员
邓明华 港口控股集团(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副总经理
四、工作分工
(一)市商务局(口岸办)
1.牵头拟定验收工作方案。
2.组织推进、督促落实两翼港区口岸正式开放建设、验收各项工作。
3.牵头组织各相关县区、码头公司及查验单位研究确定两翼港区正式验收整改清单。
4.牵头组织各相关县区及查验单位共同研究两翼港区口岸正式开放保障协议内容,组织签订保障协议。
5.牵头拟定申请验收文件,协调加快验收申请文件公文流转。
6.牵头汇总、整理连云港港两翼港区口岸开放验收资料。
7.牵头组织开展市级初步验收。
8.牵头做好省级预验收及国家验收的前期准备及接待、会务等相关工作。
(二)灌云县政府
1.参与两翼港区口岸正式开放整改清单研究讨论工作,对照整改清单组织开展涉及灌云县的相关整改落实工作。
2.参与研究、协商两翼港区口岸正式开放保障协议内容,负责签订涉及灌云县的相关保障协议。
3.组织或参与研究、协调两翼港区口岸正式开放工作中涉及灌云县的相关重点、难点问题。
4.督促、支持辖区内相关码头企业开展两翼港区口岸正式开放相关整改工作。
5.配合市商务局(口岸办)拟定验收申请文件及加快文件流转。
6.配合市商务局(口岸办)开展市级初步验收、省级预验收及国家验收相关前期准备及接待、会务等工作。
(三)赣榆区政府
1.参与两翼港区口岸正式开放整改清单研究讨论工作,对照整改清单组织开展涉及赣榆区的相关整改落实工作。
2.参与研究、协商两翼港区口岸正式开放保障协议内容,负责签订涉及赣榆区的相关保障协议。
3.组织或参与研究、协调两翼港区口岸正式开放工作中涉及赣榆区的相关重点、难点问题。
4.督促、支持辖区内相关码头企业开展两翼港区口岸正式开放相关整改工作。
5.配合市商务局(口岸办)拟定验收申请文件及加快文件流转。
6.配合市商务局(口岸办)开展市级初步验收、省级预验收及国家验收相关前期准备及接待、会务等工作。
(四)徐圩新区管委会
1.参与两翼港区口岸正式开放整改清单研究讨论工作,对照整改清单组织开展涉及徐圩新区的相关整改落实工作。
2.参与研究、协商两翼港区口岸正式开放保障协议内容,签订涉及徐圩新区的相关保障协议。
3.组织或参与研究、协调两翼港区口岸正式开放工作中涉及徐圩新区的相关重点、难点问题。
4.督促、支持辖区内相关码头企业开展两翼港区口岸正式开放相关整改工作。
5.配合市商务局(口岸办)拟定验收申请文件及加快文件流转。
6.配合市商务局(口岸办)开展市级初步验收、省级预验收及国家验收相关前期准备及接待、会务等工作。
(五)市发改委
1.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一类口岸查验设施建设专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16〕2567)要求,对两翼港区口岸正式开放相关查验设施项目给予资金争取方面的指导、支持。
2.对两翼港区口岸正式开放相关建设项目的报批手续给予指导、支持。
(六)市财政局
1.参与两翼港区口岸正式开放保障协议研究、协商工作。
2.结合实际需要,对两翼港区口岸正式开放建设、验收相关工作给予资金支持。
(七)连云港海事局
1.对照海事相关法规、政策对两翼港区口岸查验配套设施进行检查,拟定整改清单,指导相关县区及码头企业开展整改工作。
2.结合海事实际监管需要拟定正式开放保障协议相关条款,参与相关研究、协商工作,与相关县区签订正式开放保障协议。
3.组织或参与研究、协调两翼港区口岸正式开放工作中涉及海事部门的相关重点、难点问题。
4.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连云港港两翼港区口岸开放工作进度,确保建设、验收工作的顺利推进。
5.整理海事部门的两翼港区口岸开放验收相关台账资料。
6.配合市商务局(口岸办)拟定验收申请文件,协调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参与省级预验收、国家验收。
7.参与市级初步验收,配合市商务局(口岸办)开展省级预验收、国家验收相关前期准备及接待、会务等工作。
(八)连云港海关
1.对照海关相关法规、政策对两翼港区口岸查验配套设施进行检查,拟定整改清单,指导相关县区及码头企业开展整改工作。
2.结合海关实际监管需要拟定正式开放保障协议相关条款,参与相关研究、协商工作,与相关县区签订正式开放保障协议。
3.组织或参与研究、协调两翼港区口岸正式开放工作中涉及海关的相关重点、难点问题。
4.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连云港港两翼港区口岸开放工作进度,确保建设、验收工作的顺利推进。
5.整理海关的两翼港区口岸开放验收相关台账资料。
6.配合市商务局(口岸办)拟定验收申请文件,协调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参与省级预验收、国家验收。
7.参与市级初步验收,配合市商务局(口岸办)开展省级预验收、国家验收相关前期准备及接待、会务等工作。
(九)连云港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1.对照出入境边防检查部门相关法规、政策对两翼港区口岸查验配套设施进行检查,拟定整改清单,指导相关县区及码头企业开展整改工作。
2.结合出入境边防检查部门实际监管需要拟定正式开放保障协议相关条款,参与相关研究、协商工作,与相关县区签订正式开放保障协议。
3.组织或参与研究、协调两翼港区口岸正式开放工作中涉及出入境边防检查部门的相关重点、难点问题。
4.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连云港港两翼港区口岸开放工作进度,确保建设、验收工作的顺利推进。
5.整理出入境边防检查部门的两翼港区口岸开放验收相关台账资料。
6.配合市商务局(口岸办)拟定验收申请文件,协调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参与省级预验收、国家验收。
7.参与市级初步验收,配合市商务局(口岸办)开展省级预验收、国家验收相关前期准备及接待、会务等工作。
(十)连云港港口控股集团及其他各相关码头企业
1.参与两翼港区口岸正式开放整改清单研究讨论工作,对照整改清单组织开展涉及本单位的相关整改落实工作。
2.组织或参与研究、协调两翼港区口岸正式开放工作中涉及本单位的相关重点、难点问题。
3.按照整改清单要求开展两翼港区口岸正式开放相关整改工作。
4.配合市商务局(口岸办)拟定验收申请文件。
5.配合市商务局(口岸办)做好各级验收的前期准备工作及验收过程中的现场安排。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在验收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全力推进两翼港区口岸查验配套设施建设、验收各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汇总掌握推进情况,及时研究部署各项工作,协调解决各类问题。各相关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本方案,结合实际需要及工作分工制定本单位的具体贯彻落实方案,明确相关工作事项、措施、时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做到组织有力、责任到人、保障到位。
(二)加强统筹谋划。各相关责任单位要结合本工作方案明确的各项职责,提前做好各项工作的统筹谋划,针对工作中存在的各类重点、难点问题,坚持早发现、早研究、早解决,坚决杜绝因个别问题未及时发现处理,导致整体工作进度延误。
(三)加强协同配合。各相关责任单位在工作推进过程中,要加强沟通配合,凝聚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市商务局(口岸办)要抓好综合统筹,确保各项工作序时推进;各查验单位要对照标准尽快完成整改清单,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对各相关县区及码头企业整改工作的督促、指导;各相关县区要认真落实整改清单及保障协议中的各项要求,确保正式开放后查验监管工作的正常开展;各码头企业要按照整改清单要求,全力做好整改落实工作,主动、及时向各主管部门汇报工作进展情况,积极邀请各主管部门现场指导,确保整改工作顺利推进。
附件:连云港港两翼港区对外开放验收工作推进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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