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政办发〔2019〕5号《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连云港综合保税区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连云港综合保税区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连政办发〔2019〕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关于进一步加快连云港综合保税区发展的若干意见》已经市十四届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进一步加快连云港综合保税区
发展的若干意见
加快连云港综合保税区发展对推进“一带一路”战略支点建设和落实“高质发展、后发先至”三年行动计划,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具有重要意义。为提升连云港综合保税区发展水平,放大示范带动作用,推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助力东西双向开放,将连云港综合保税区建设成为体制创新的先行区、高新技术和新兴产业的集聚区、高水平营商环境的示范区、开放型经济前沿阵地、政策高地和成本洼地,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任务
(一)主要指标。到2020年,连云港综合保税区实现工业总产值15亿元,年均增长20%以上;物流企业经营收入2亿元,年均增长20%以上;进出口总额3亿美元,年均增长10%以上;主导产业集聚度超过50%。
二、明确发展思路
(二)徐圩片区产业发展定位。统筹规划连云港综合保税区两个片区产业定位和方向,实现错位竞争、优势互补、合力发展。徐圩片区重点打造三大平台。一是重点发展和延伸石化下游产业链产品保税服务平台。充分依托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功能优势,完善石化下游产业链服务配套功能,满足大型炼化一体化基地多产品链、多产品集聚对石化原料和产品的需求。二是打造中西部地区产品展示交流平台。以中西部中心城市为枢纽,建设高附加值产品进口展示平台和中西部地区产品出口交易平台,拓宽中西部商品的国际通路,吸引中西部重点城市贸易企业集聚,形成区域性贸易中心。三是着力发展高端配套产品制造平台。立足徐圩新区临港产业集群布局,充分利用聚乙烯、聚丙烯等原料供给优势,聚焦装置维保服务、技术研发及成果转化、检测维修等领域,吸引国内外石化装备关键配件和石化品包装企业集聚。徐圩片区重点发展非危化品仓储物流、中西部地区特色商品展示、国际贸易服务、化工新材料产品集散中心、石化进口配件检测维修等项目。
(三)开发区片区产业发展定位。开发区片区重点打造四大基地。一是以“一带一路”相关国家资源为基础的出口型制造业基地。二是以医药、食品、农产品为特色的保税物流和仓储分拨基地。三是水产品、特色水果进口基地。四是具有区域影响力的跨境电商产业基地等。开发区片区重点发展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新医药类出口加工型产业;加快布局农产品检测中心,借助进口肉类产品指定查验存储场所平台,重点发展肉类、海鲜及食品冷链物流,打造进口生鲜食品分拨中心、出口农产品加工中心;利用保税展示交易平台,发展进口商品线上线下交易业务,引进大型电子商务企业进驻,打造日韩商品国内分拨中心。
三、加强规划引领
(四)提升规划层次。依据连云港市城市总体规划和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圩新区区域发展规划,借鉴发达地区的先进理念,委托知名规划设计机构,根据产业布局情况,统筹好两个区块的产业布局,兼顾网内外的协调发展,充分考虑未来的发展空间,以先进、绿色、环保、节约的总思路进行连云港综合保税区各类规划编制工作,做到功能定位明确,空间布局合理,产业层次清晰。2019年完成综合保税区两片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加强综合保税区产业方面的研究,提升产业发展规划的水平,完成连云港综合保税区入区项目指导目录编制工作。
四、提升平台功能
(五)加快功能平台建设。至2019年底,开发区片区要全面建成五大服务功能平台。一是查验服务平台,完善海关监管和基础设施建设,建成3.2万平方米的查验场站和2100平方米检验检疫处理区;二是保税物流服务平台,建成5万平方米的保税仓库及18万平方米的标准厂房,2019年上半年初步建成进口商品展示中心;三是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引进一批电子商务和总部经济企业,打造进口大宗商品和日用消费品的网上交易平台;四是研发检测维修平台,利用保税政策,积极吸引重点企业来区设立保税研发中心,开展研发检测维修业务,节约成本;五是政务服务平台,实行“24小时预约通关报检、一站式综合服务”,进一步提高综合保税区政务服务水平。徐圩片区要全面启动主卡口、巡逻道、围墙围网、监控等基础设施建设,在2019年3月底前具备封关验收条件。
(六)完善区内功能。一是拓展完善业务功能。在大力发展保税加工、保税物流、保税维修、冷链物流等功能的基础上,积极拓展完善国际中转、进口商品展示展销、国际采购分销配送、出口食品农产品一次性前置检测(检测结果中外方互认)等业务功能;二是深度对接自由贸易试验区。打造以连云港综合保税区为载体的自贸区各类产业承接平台,开展总部经济、股权托管交易、大宗商品交易、跨境电子商务、金融服务、汽车整车进口、进口商品展示展销、保税物流、生产制造、基础设施等多领域对接合作,促进双方资源优势互补、区域互动合作。
五、重抓招商引资
(七)强化招商责任。加强招商引资力量建设,配齐配强专业招商人员,境内重抓长三角、珠三角的招商,境外在拓展港台、欧美、日韩招商上取得新的突破。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和徐圩新区管委会要将招商资源和项目向综合保税区倾斜。在全市范围内,符合综合保税区准入门槛的招商项目,优先安排落户综合保税区。
(八)突出招商重点。以石油炼化项目为基础,推进高端管材及关键配件保税服务业,促进同类或关联企业集聚,增强园区核心竞争力。保税加工产业重点招引高新技术两头在外项目,充分利用综保区政策,招引进口原料受配额许可证限制类项目,招引列入商务部《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目录》的项目;保税物流产业重点招引保税出口及进口资源类大宗商品分拨配送项目,吸引农副产品、食品、医药类加工及保税物流项目进驻。保税服务产业重点招引维修、检测、研发类项目。向上争取在综合保税区开展赋予区内企业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提升综合保税区综合竞争力。
(九)创新招商办法。抢抓产业转移机遇,捕捉区域同步发展的潜在机遇,瞄准上海自贸区内密集的外资企业资源,对接苏南综合保税区产业转移,做好项目的招引与承接。多层次、多平台、多渠道开展招商活动。利用连博会、农洽会等国际展销平台,积极宣传推介连云港综合保税优势,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开展精准招商、小分队招商、驻点招商、委托招商等。
六、创新体制机制
(十)创新管理体制。根据“一套机构、一套制度、共同使用、共同运营”总体思路,按照需求设立专门机构管理综合保税区,明确管理责任,集中职权进行综合保税区宏观指导和评估工作,提高政府办公效率。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徐圩新区总体框架范围内,支持综合保税区形成相对独立的运行机制,提高综合保税区运行效率。支持在管理模式、体制机制、优惠政策等方面先行先试,不断推出新的特殊政策,将综合保税区建成政策高地。
(十一)创新共建机制。按照市场导向、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集约开发、可持续发展的指导原则,市商务局牵头组织各县(区)共用综合保税区。对各县(区)引入综合保税区的项目,除享有市政府鼓励招商引资政策外,同时享受综合保税区内有关优惠政策。综合保税区和项目引进县(区)政府双方共享招商引资成果,实际利用外资、进出口总额、工业总产值,综合保税区和项目引进县(区)可双重考核认定。
(十二)创新集约利用方式。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坚决守住环境底线,严格把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关,有效推动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积极鼓励引进低碳、循环、绿色产业,鼓励以国资、民资、外资共同参与建设带工业电梯的多层标准化工业厂房、保税仓库等设施,提高容积率,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加快项目落户进度,促进产业集聚和优化升级,进一步提升综合保税区的形象和产业承载力。
(十三)创新监管模式。连云港海关要积极为综合保税区争取各项先行先试政策,复制自由贸易试验区各项经验。研究实施“内销选择性征税、境内外维修、大宗商品现货保税交易、先出区后报关”等海关监管措施。推动“入境维修产品监管新模式、‘四自一简’监管创新、保税展示交易货物分线监管、预检验和登记核销管理模式”等检验检疫制度落地。推进口岸相关管理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提高监管和通关效率。
(十四)创新金融服务。外管部门要进一步支持区内企业与境内区外企业之间贸易项下跨区人民币结算,简化区内机构服务贸易结付汇管理等其他经营项目外汇管理、对外债权债务管理,便利企业跨境贸易融资,配合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推进跨境人民币资本项目业务开展。鼓励政策性金融机构加大对综合保税区金融服务支持力度,探索利用政策性金融手段支持综合保税区发展。利用业务补助、保费补助等政策措施,支持融资性担保机构从事中小企业进出口融资担保业务。积极发展供应链金融产业,解决综合保税区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积极支持综合保税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和发行债券。
七、强化政策扶持
(十五)要素资源向综合保税区倾斜。市商务、发改、交通、科技、经信等部门要积极向上争取政策扶持资金,支持综合保税区平台建设和产业发展。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各级各类财政专项资金的“杠杆”作用,统筹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支持综合保税区产业发展、外贸稳增长,对综合保税区内符合条件的项目,在安排使用上予以倾斜。国土部门要对建设带工业电梯的多层高标准工业厂房,用地予以保障。工商部门要放宽综合保税区内企业准入条件,鼓励各类企业在综合保税区投资发展。税务部门要加强对连云港综合保税区内生产企业生产耗用的“水、电、气”退还增值税政策的落实,进一步加快出口退税进度。
(十六)营造浓烈发展氛围。建立综合保税区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市政府定期组织市开发区、徐圩新区、连云港海关、商务、发改、财政、规划、国土、税务、外汇、交通运输、港口(口岸)等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及时会商解决综合保税区建设发展相关问题。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对综合保税区的宣传,营造关注、支持、参与综合保税区建设发展的浓厚氛围。综合保税区会同市商务局每年到招商重点地区举办专场宣传推介会,加大综合保税区平台、功能、政策的宣传。市新闻媒体要设立专栏定期宣传综合保税区,增强综合保税区的辐射面和社会认知度。市商务部门牵头做好综合保税区有关政策业务培训工作,各县(区)定期组织辖区外贸企业与综合保税区对接,鼓励企业利用综合保税区平台开展业务,降低经营成本。
(十七)引进培育人才。综合保税区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能力与业务水平,打造适应外向型经济特点的业务团队,注重培养一批懂综合保税区政策业务功能、实践运用能力强的骨干人才。对区内企业引进高层次、国际化和紧缺急需人才的,市财政、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要优先给予高层次人才引进专项资金等政策支持。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圩新区要积极选派干部到上海自贸区、苏南各地综合保税区挂职锻炼;从市直相关部门选调熟悉开放型经济的人员到综合保税区挂职。建立地方海关支持综合保税区创新发展激励机制和干部地方交流制度。
八、加强督查考核
(十八)强化督查考核推进。市政府督查室要对市直相关部门支持综合保税区落实有关文件、引进重大项目、推进重点工作相关情况加强督查考核。在县(区)年度绩效考核中,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徐圩新区框架内,对综合保税区进行单独考核。市商务局对综合保税区实际利用外资、进出口总额等主要开放型经济关键指标实行单独考核,定期督查推进和通报,促进综合保税区引领全市开放型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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