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府办发〔2020〕19号《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全链审批赋权清单、扬州市行政审批局首批划转事项清单进行调整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0-10-14 20:04:41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全链审批赋权清单、扬州市行政审批局首批划转事项清单进行调整的通知》






扬府办发〔2020〕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2017年11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公布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全链审批赋权清单的通知》(扬府办发〔2017〕124号),2019年12月,市两办印发《扬州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扬办发〔2019〕24号),均将“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权力编码0100306002)”(“企业登记(权力编码0100306000)”子项)作为行政许可事项,分别划转至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扬州市行政审批局。

现根据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外商投资法》《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要求,将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扬州市行政审批局承担的外商投资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管理职责调整由市场监管局行使,不再保留《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全链审批赋权清单》《扬州市行政审批局首批划转事项清单》中“外商投资企业登记”事项。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9日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rule/93390.html

本文关键词: 扬州市, 扬府办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