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府办发〔2019〕77号《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扬府办发〔2019〕77号
现将《扬州市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17日
扬州市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9﹞4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9﹞62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考核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打造“健康中国的扬州样本”,进一步完善公立医院管理,坚持公益性,调动积极性,落实三级公立医院功能定位,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为目的,切实发挥绩效考核“风向标”“指挥棒”的作用,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
--建立考评权重动态调整机制。按照不同医院的管理层级和功能定位,分类实施绩效考核。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不同医院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动态调整考评权重,建立符合医院实际的绩效考核体系。
--落实信息化保障措施。加强信息系统建设,做到关键信息数据自动生成并不可修改,实现考核数据的科学分析应用,提高考核的针对性、精准度和客观公正性。
二、考核对象
全市三级公立医院(包括驻扬单位及高校附属三级公立医院)。
三、考核内容和指标
使用国家统一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一)医疗质量。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是三级公立医院的核心任务。通过医疗质量控制、合理用药、检查检验同质化等指标,考核医院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通过代表性的单病种质量控制指标,考核医院重点病种、关键技术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情况。通过预约诊疗、门急诊服务、患者等待时间等指标,考核医院改善医疗服务效果。
(二)运营效率。运营效率体现医院的精细化管理水平,是实现医院科学管理的关键。通过人力资源配比和人员负荷指标考核医疗资源利用效率。通过经济管理指标,考核医院经济运行管理情况。通过考核收支结构指标,间接反映政府落实办医责任情况和医院医疗收入结构合理性,推动实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有效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目标。通过考核门诊和住院患者次均费用变化,衡量医院主动控制费用不合理增长情况。
(三)持续发展。人才队伍建设与教学科研能力体现医院的持续发展能力,是反映三级公立医院创新发展和持续健康运行的重要指标。主要通过人才结构指标考核医务人员稳定性,通过科研成果临床转化指标考核医院创新支撑能力,通过技术应用指标考核医院引领发展和持续运行情况,通过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等级指标考核医院信用建设。
(四)满意度评价。医院满意度由患者满意度和医务人员满意度两部分组成。患者满意度是三级公立医院社会效益的重要体现,提高医务人员满意度是医院提供高质量医疗服务的重要保障。通过门诊患者、住院患者和医务人员满意度评价,衡量患者获得感及医务人员积极性。
四、支撑体系
(一)提高病案首页质量。三级公立医院要加强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严格执行国家、省统一规定,按照客观、真实、及时、规范、完整的原则,规范填写病案首页,提高绩效考核数据的标准化、同质化。各地要加强病案首页质量控制和上传数据的质量管理,提高基于电子病历的病案首页填写质量,确保考核数据的客观真实。
(二)使用统一编码和术语集。使用国家卫生健康委推行的全国统一的疾病分类编码、手术操作编码和医学名词术语,以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推行的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和中医术语集。按照国家、省统一时间安排,各三级公立医院完成电子病历编码和术语转换工作,全面启用全国统一的疾病分类编码、手术操作编码、医学名词术语,确保考核数据的一致性和准确性。
(三)统一使用国家公立医院满意度调查平台。全市三级公立医院全部纳入全国统一的医院满意度调查平台,并使用平台调查结果作为考核数据来源。
(四)使用省级考核信息系统。各三级公立医院利用省医疗服务综合监管系统作为我市绩效考核信息系统,按照国家和省确定的数据标准和上传要求上报数据,从而实现以信息化考核为主,现场复核为辅的“互联网+考核”模式。
(五)利用绩效考核指标权重体系动态考核。根据三级公立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专科医院不同功能类别制定绩效考核权重体系并动态调整,提升考核的针对性和精准度。考核权重体系另行制定。
五、考核程序
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按照年度实施,考核数据时间节点为上一年度1月至12月。
(一)医院自查自评。各三级公立医院对照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完成对上一年度医院绩效情况的分析评估。将上一年度病案首页信息、年度财务报表及其他绩效考核指标所需数据等上传至省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信息系统。该工作于每年1月15日前完成,2019年10月20日前完成2018年度自查自评。
(二)数据抽样核查。配合国家和省卫生健康委对部分三级公立医院上传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进行线上核查和实地抽查,一经发现数据存疑,要及时核对、修正并通报。该工作于每年1月25日前完成,2019年10月25日前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国家和省卫生健康委完成2018年度数据抽样核查。
(三)考核分析公布。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根据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反馈的各三级公立医院各项指标完成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考核分析结果。该工作于每年3月15日前完成,在2019年12月15日前完成2018年度考核分析公布。
六、有关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切实强化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主体责任,将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做好所辖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的有关工作。要充分发挥绩效考核导向作用,促进公立医院强化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提高运行效率和效益,避免盲目扩大规模和攀比门诊业务量,加快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引领公立医院健康持续发展。
(二)明确职责分工。各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负责对所属三级公立医院实施绩效考核,按照考核内容和组织实施的有关要求,建立卫生健康、组织、发展改革、教育、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保、中医药等部门协调推进工作机制,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在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领导和统筹协调下,各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监督指导三级公立医院落实病案首页、疾病分类编码、手术操作编码、医学名词术语“四统一”要求,加强质量控制,建设绩效考核信息系统。市卫生健康、组织、发展改革、教育、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保、中医药等部门研究建立绩效考核结果应用机制,指导和督促各地将绩效考核结果与政府投入和医保政策挂钩。市中医药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全市三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工作。
(三)充分运用结果。建立绩效考核信息和结果共享机制,及时反馈、科学使用考核结果,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约束作用,落实三级公立医院功能定位,提升医院加强管理的内生动力,提高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和科学化管理水平。各地要将国家和省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结果作为三级公立医院人事任免、财政投入、发展规划、项目立项、经费核拨、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医保政策调整以及当地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并作为医院评审评价、国家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以及各项评优评先工作的重要依据。同时,要将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对绩效考核年度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等情形的,严肃追责问责。各三级公立医院要根据考核结果,调整完善内部绩效考核和绩效分配方案,实现外部绩效考核引导内部绩效考核,推进医院科学管理。
(四)严肃工作纪律。参与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人员要增强责任意识,严肃工作纪律,准确客观采集、报送、分析、评价相关材料并严格把关,确保对三级公立医院运行情况作出全面、客观、公正评价。因违反规定导致考核结果严重失真失实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落实配套政策。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协调推进政府投入、医保支付、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人事薪酬等配套政策的落实,努力破解体制机制问题。要按规定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公立医院的投入政策,指导地方在清理甄别的基础上稳妥化解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长期债务。落实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政策。规范推进医联体建设,以三级公立医院带动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鼓励探索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分析,加强对医院的精细化管理。切实强化综合监管,使日常监管与年度绩效考核互补,形成推动公立医院改革发展合力。
(六)做好总结宣传。各地要围绕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报道,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及时总结、挖掘典型、正确引导,为推开对所有医疗机构的绩效考核、促进医疗机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各地工作进展情况要定期报告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
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及三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指标.doc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