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政办发〔2018〕40号《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龙卷雷暴大风等致灾天气防御工作的意见》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龙卷雷暴大风等致灾天气防御工作的意见》
盐政办发〔2018〕4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城南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委、办、局,市各有关直属单位:
我市是全国龙卷、雷暴大风等气象灾害最严重的地区之一。2016年6月23日,我市阜宁、射阳出现EF4级龙卷,2017年3月1日,我市阜宁、射阳又出现造成灾害的大风天气,对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较大影响。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应对龙卷、雷暴大风等致灾天气防御工作,扎实做好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和气象灾情收集工作,规范气象灾害防御管理和考核,依据《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工作的实施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业气象服务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的通知》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准确把握龙卷雷暴大风等致灾天气防御工作的总体要求
在全市范围内优化气象灾害防御组织体系,完善“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分级负责、全民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机制,明确气象灾害防御职责,加强气象灾害防御责任考核。加快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强化防灾减灾基础,切实增强对各类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综合防御、应急处置和救助能力,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高度重视气象灾害防御及预警信息发布工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镇(街道)、村要确定气象灾害防御责任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根据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及时启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加强气象灾害防御设施建设,每年定期开展气象灾害应急演练。市直各部门、镇(街道)气象灾害防御责任人在接到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启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通知或者气象部门发布的龙卷、雷暴大风等气象灾害预警时,应按照职责做好防灾减灾和救灾工作;气象灾害发生后,及时向气象部门报告辖区内灾情信息。各行政村气象灾害责任人接到气象部门发布的龙卷、雷暴大风等气象灾害预警时,应通过各种手段通知村民进行防范,协助气象部门做好气象灾害预警及防范避险知识宣传,发放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等;遇龙卷、雷暴大风等灾害时,第一时间将灾害发生时间、地点和范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报告镇政府及县(市、区)气象部门。
市、县(市、区)气象部门应通过多种形式将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及时传递到相关责任人及气象信息联络员手中。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网站等新闻媒体和各通信运营商接收到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后,要及时向社会播放或者刊登,并根据当地气象台站的要求及时增播、插播或者刊登,遇龙卷、雷暴大风等致灾天气,应第一时间向社会公众发出。关联责任主体应通过广播、显示屏、宣传栏、电话等方式,及时将预警信息传递到责任区公众手中。
三、加强气象信息联络员队伍建设
在全市范围内建立气象信息联络员队伍。市直、县直各部门明确1-2名气象信息联络员,镇明确1名气象协理员,村明确1名气象信息员。
气象信息联络员应及时将收到的龙卷、雷暴大风等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报告给本单位(系统)分管领导,通过部门信息传播平台传播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及时将气象灾情与气象部门共享;协助本地政府做好气象科普和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的宣传。
气象协理员在接到龙卷、雷暴大风等气象灾害预警后,应协助有关部门及时动员、组织辖区内受到灾害威胁的人员转移、疏散,开展自救互救;发生龙卷、雷暴大风等气象灾害时,协助当地气象部门开展应急联络,信息传递工作;协助做好灾情报告、灾情调查、评估和鉴定工作;协助组织开展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宣传工作。
气象信息员应保持联络通畅,将收到的气象预警信息及时传递给周围的社会公众,以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财产损失;协助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气象防灾避险、自救、互救工作;协助气象部门进行灾害调查和鉴定,对发生在辖区内的气象灾害、次生气象灾害等,及时上报气象部门;发现气象设备被盗、损坏、不正常运行及周围环境影响等问题要及时报告气象部门;协助做好气象法律法规、气象科普知识、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的科普和技术咨询等。
四、加强气象科普与应急响应工作
在“3.23”世界气象日、“5.12”防灾减灾日进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和气象防灾减灾知识宣传,组织开展气象灾害防御应急演练。定期开展防灾减灾知识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机关部门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播放气象科普宣传片、设置宣传展板等途径宣传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定期开展气象信息员培训,组织气象信息员活动。定期开放盐城市气象科普馆。加强政府部门间的合作,整合现有资源,开展有针对性的气象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宣传工作。
各级政府应当根据灾害性天气警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和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启动标准,及时作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决定,各有关部门接到启动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后应按照职责进入应急响应状态,履行应急响应职责。
五、强化督查考核
各地要加强对气象灾害防御责任人和气象信息联络员考核,定期组织开展气象灾害防御法律法规执行情况、预警信息发布和传播基础设施建设情况、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完善和演练情况、部门应急联动情况、资源利用和信息共享情况、气象灾情发生和防御效果评估情况等的专项检查。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对在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传播、灾害防御工作中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玩忽职守,发生责任性事故,造成严重影响,或导致重大损失,或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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