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政办发〔2020〕49号《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足球改革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足球改革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宿政办发〔2020〕4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宿迁市足球改革发展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宿迁市足球改革发展实施意见
为全面推进足球改革发展,不断提升宿迁足球运动发展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1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足球改革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13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思路
以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快推进体育强国建设的战略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振兴和发展中国足球系列讲话精神,围绕“江苏生态大公园”的发展定位,把足球改革发展作为我市建设“健康宿迁”的重要举措,以推进职业足球、繁荣校园足球、普及社会足球为重点,以强化人才培养、完善赛事体系、提升场地设施为抓手,顺应群众期盼,坚持问题导向,创新体制机制,优化要素结合,努力建立体系健全、保障有力、氛围浓郁的足球运行机制,开创足球改革与发展新局面。
二、主要目标
--近期目标(2020-2022年):制定足球场地设施建设规划等足球改革发展规划方案;“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达到140所;平均每万人拥有足球场地达到0.8块以上;经常参与足球活动的人数达到总人口的3%。
--中期目标(2023-2025年):经常参与足球运动的青少年人口大幅增加,竞技水平达到全省中等地位,向国家队和省队输送各年龄层优秀人才;校园足球、社会足球竞赛体系进一步完备,在全省范围内具有一定影响;积极申办、承办国内外重大足球赛事及活动。
--远期目标(2026-2030年):平均每万人拥有足球场地数量达到1块以上;建成1个国家级训练基地;全市足球整体水平显著提高,使足球运动成为宿迁的重要城市名片。
三、重点任务
(一)调整改革足球运动协会运行机制。宿迁市足球运动协会(以下简称市足协)是具有公益性和广泛代表性、专业性、权威性的全市足球运动领域的社会团体法人,是受市体育行政部门委托管理足球项目普及与提高工作的全市性自律机构,是代表我市参加省足协组织的唯一合法机构,担负联系全市足球力量、推广足球运动、培养足球人才等职责。根据国家体育总局、中国足球协会《关于推进地方足球协会调整改革的指导意见》(体办字〔2016〕33号),参照中国足协和省足协的相关做法,按照“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原则,调整改革市足协的运行机制。市足协不设行政级别,按社团法人机制运行,实行财务公开,接受审计和监督,在内部机构设置、内部财务和业务管理、人事管理等方面自主行使职权。加强市足协自身建设,吸收足球、体育管理、经济、法律、国际交流等领域优秀人才充实工作队伍,参照同类城市、同类行业标准,确定市足协人才待遇。市足协在市体育局党组领导下成立党组织。市足协会员应当体现地域覆盖性和行业广泛性,各县(区)、市各功能区、各行业足球协会参照市足协管理体制调整组建,按照市足协章程以会员名义加入市足协,接受足协行业指导和管理。各级足协应加强对民间足球组织的指导和管理,逐步形成覆盖全市、组织完备、管理高效、协作有力、适应现代足球管理运营需要的协会管理体系。
(二)推进职业足球。注重培养由政府、企业、社会组织、个人等多方投资的实体化足球俱乐部,支持以足球场馆等资源投资入股,形成合理的投资来源结构,打造品牌足球俱乐部,逐步建立完善足球联赛电视、网络直播或录播制度,培育特色足球文化。积极推动体育部门与企业集团在组建市足球代表队及创建“国家级足球青训基地”等方面的合作,鼓励支持职业足球俱乐部投资新建专业足球场馆。参照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相关政策,支持俱乐部培养和引进高水平足球教练员、运动员和管理团队,形成合理的人才结构,提升竞技水平。
(三)繁荣校园足球。把校园足球作为培养青少年足球兴趣、扩大足球人口规模、夯实足球人才根基的基础性工程。对基础较好、积极性较高的中小学进行重点扶持,到2022年,“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达到140所。办好“市长杯”校园足球联赛,丰富联赛内容,形成市、县(区)、校三级校园足球竞赛体系。加强校园足球师资队伍建设,通过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吸纳足球专业人才到校园足球特色学校任教,持续开展优秀外籍足球教练员进校园活动,每年培训校园足球教师不少于200人次,确保各校园足球特色学校体育教师取得足球E级教练员或二级裁判员资格比例达到50%。各县(区)、市各功能区均要选择主城区小学、中学和高中各一所开展足球青训工作,形成示范带动效应。全市中小学把足球列入体育课教学内容,鼓励中小学及幼儿园开发校园足球校本教材,开设足球兴趣班,成立民办非企业校园足球俱乐部,逐步实现全市校园足球课程活动全覆盖。强化校园足球活动安全保障,加强安全教育,严格活动过程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完善保险赔付方式,建立校园足球风险防控体系,解除学生、家长和学校后顾之忧。
(四)普及发展社会足球。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建或联合组建足球队,广泛开展五人制、七人制、笼式足球和沙滩足球等形式多样、适合各年龄段人群参与的社会足球活动,举办丰富多彩的群众性赛事。注重从经费、场地、竞赛、教练指导等方面支持社会足球发展。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发挥各自优势,推进社会足球蓬勃发展。通过增加经常参与足球运动人数、提高群众足球运动水平,为职业足球发展奠定扎实的群众基础和人才基础。到2022年,实现经常参与足球活动的人数达到总人口的3%,到2030年达到6%。
(五)强化足球人才培养。完善人才发现和选用机制,多渠道培养优秀足球后备人才,出台专项政策,抓好全市优秀足球苗子培养工作,畅通从校园足球、社会足球到职业足球的人才成长通道。以市业余训练平台为主体,建立与省队、职业足球俱乐部梯队建设相衔接的青训体系,将优秀运动员优先输送到省队、职业足球俱乐部。重视足球教练员、专业教师队伍建设,通过培训现有专(兼)职足球教师、安置优秀退役足球运动员和招聘(特殊人才引进)专业足球教练员等方式,扩充师资队伍。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提升足球教学训练水平,鼓励支持聘请国内外优秀足球专业人员来我市从事青少年足球教学工作,鼓励引导足球俱乐部、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选派优秀青少年足球运动员和青年足球教练员赴足球发达国家学习交流,并给予政策支持。加强足球相关专业人才培训,每年举办6期以上竞赛管理人员、教练员、裁判员、社会足球指导员等专业培训。
(六)完善联赛竞赛体系。大力开展青少年足球、社会足球等系列联赛,逐步形成赛事稳定、等级分明、衔接有序的竞赛格局。各级教育、体育部门抓好校园足球三级联赛;各级工会组织抓好职工足球联赛;各级体育部门和足协统筹组织各类赛事活动,建立青少年足球、社会足球与省级联赛、足协杯联赛的对接机制。积极举办、申办高水平足球赛事活动,培养锻炼本市赛事运营团队,满足人民群众观赏高水平足球比赛的需求。
(七)加强足球场地建设。贯彻落实《全国足球场地设施建设规划(2016-2020年)》及《江苏省足球场地设施建设规划(2016-2020年)》,将足球场地等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乡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宿迁市足球场地设施建设规划(2020-2030年)》。到2022年,平均每万人拥有足球场地达到0.8块以上,到2030年达到1块以上。合理利用公园、绿地、广场、景区等公共场所,以及荒地、闲置地、屋顶等空置场所,建设一批用于群众性足球运动的非标准足球场。逐步完成对全市校园足球场的维修改造。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投入足球场地建设,落实土地、税收、金融等各方面的优惠政策。引导企事业单位所属足球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推进盈利性场地设施为群众健身服务。到2030年,建设完成1个国家级训练基地(建设五块标准足球场以上)和一批市级重点足球训练基地,各县(区)、市各功能区分别新建标准社会足球场地不低于2块。
(八)加快足球产业发展。结合全市主体功能区规划、主导产业优化升级、特色小镇建设等工作,把大力发展足球产业作为全市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内容。做强足球产品制造业。积极主动对接有关科研院所,探索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相结合的足球产品创新研发体系,鼓励企业打造具有宿迁特色的自主品牌。做大足球服务业。鼓励与足球相关的创新创业,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大力发展足球赛事表演、场馆服务、中介培训等业态,多形式、多途径推进足球衍生产品开发、赛事品牌培育、服务市场发展,着力打造全产业链运营模式。加快足球产业集聚发展。借助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促进足球与教育、文化、旅游、传媒、地产等相关行业融合发展。到2025年,争取立项建设1个足球特色小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宿迁市足球改革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全市足球改革发展的政策研究和宏观指导。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召集人,由市体育局承担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具体工作。各县(区)、市各功能区也要加大对辖区内足球事业发展的组织领导、规划建设和支持保障力度,加快足球运动的普及发展。
(二)加大政策扶持。市各有关部门、各县(区)、市各功能区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足球改革发展的系列要求,将足球改革发展纳入全面深化改革重要内容,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总体规划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纳入社会事业发展和文明社区评选的指标评价体系。体育、教育等部门在安排相关经费时,对足球改革发展给予适当倾斜。将重大足球赛事及足球改革发展相关项目纳入市级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重点扶持范围。以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对各级足协、校园足球项目予以支持,吸引社会各界参与足球运动。
(三)建立评价机制。做好足球改革发展的综合评价工作,建立健全科学评价机制。市足球改革发展联席会议定期对市各有关部门、各县(区)、市各功能区足球改革发展工作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规划纳入、经费列支、设施建设和监督管理等。
(四)营造良好氛围。强化足球新闻管理和舆论引导工作,创新宣传方式,提高全社会对发展足球运动重要性的认识,形成积极支持、参与足球运动发展的浓厚氛围。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和现代信息手段,积极传播足球运动知识,宣传健康足球文化,培养大众足球兴趣。
附件:宿迁市足球改革发展任务分解表(2020-2022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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