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政办函〔2020〕25号《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1-01-31 20:01:11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










宝政办函〔2020〕2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精神,按照中、省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要求,结合我市震情形势和防震减灾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20年度防震减灾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震情监视跟踪,提高监测预报水平

牢固树立“震情第一”观念,密切监视震情发展变化,科学制定震情短临跟踪方案,紧盯重点危险区,加强震情监视跟踪,把握震情发展趋势,及时作出预测预报。完善震情会商制度,强化与邻近构造区、周邻省市的震情协作会商机制。加强地震台网日常维护和观测环境保护,提高监测质量,确保地震信息发布准确。加快群测群防网络建设,发挥“三网一员”作用,做好宏观观测、灾情速报和科普宣传,打造全国“三网一员”群测群防示范样板。推进地震台站提升改造,年内完成汤峪地震台科普展厅建设,重建陇县地震台观测用房,实施地震烈度与预警系统项目,不断提升地震监测水平和预警能力。

二、加强抗震设防治理,提高综合防御能力

全面落实《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抗震设防标准,完善城市防灾功能,强化减隔震、结构检测等新技术应用,提高城市建筑抗御地震风险能力。健全完善农村民居抗震设防监管机制,加强抗震设防管理和技术服务,继续推进地震安全农居工程建设,提高农村房屋抗震能力。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发改、水利、交通、文化旅游、应急管理、教育、卫健等部门要结合分管领域,扎实开展地震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估,指导各县区做好重点部位及次生灾害源的隐患排查和防范治理。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自愿参保、财政支持”原则,抓好新一轮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工作,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全面做好应急准备,提升灾害防范水平

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修订完善地震应急预案,细化工作职责,规范应急处置程序,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切实做好决策指挥、力量调配、物资保障、社会动员、技术支撑等应急准备保障。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开展救援队伍培训与演练,提升应急救援综合能力。组织重点行业、部门、学校、医院、社区(农村)等开展应急抢险演练和地震疏散演练,提高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加大标准化避难场所建设,整合建设一批临时避难场所(设置应急标识标牌),完善避难场所设施功能,强化维护管理,满足辖区群众避灾基本需求。完善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用机制,强化应急保障能力。

四、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提高防震减灾意识

各县区和应急管理、地震、文化旅游、教育、科技等部门要在“5.12”“7.28”等重要时段,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开展防震减灾宣传培训活动,扎实推进防震减灾科普知识“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要开展第十二个防震减灾宣传月主题活动,举办领导干部、中小学校长、“三网一员”人员培训班,不断加大“防、抗、救”知识普及力度,提升全社会防震减灾意识。积极推进防震减灾示范创建活动,年内创建市级防震减灾科普宣传示范学校4所、示范社区3个、示范村2个。

五、加强防震组织领导,夯实各级工作责任

各县区、各部门要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认识防震减灾工作重要性,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防震减灾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责任单位具体抓的防震减灾工作责任体系,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逐级夯实工作责任。市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要强化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清单,明确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和责任人,逐项跟进落实。对因行动迟缓、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损失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追责。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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