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政办函〔2020〕12号《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近期稳就业重点工作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近期稳就业重点工作的通知》
宝政办函〔2020〕1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3月12日全省稳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扎实做好近期稳就业重点工作,按照惠进才市长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市县稳就业工作专班。市政府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稳就业工作专班(见附件),统筹推进稳就业工作。各县区要于3月15日前成立稳就业工作专班,切实把稳就业工作作为今年头等大事来抓,确保层层压实稳就业工作责任。
二、加快推进农民工应返尽返。各县区要按照全省稳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上刘国中省长“10日内农民工应返尽返”的讲话要求,扎实推进农民工返岗工作。要以县为单位,加快实施“点对点”集中输送,运送车辆费用由县财政予以补贴。加强分散外出务工服务保障,防疫期间对自行跨省返岗复工的农民
工给予每人不超过500元的转移就业交通补贴。切实做好湖北返乡滞留农民工就业帮扶,促其尽快就业。市人社局对各县区农民工返岗率从即日起,每日在媒体上排名通报,确保3月22日前达到应返尽返。
三、及时发布用工信息。各级人社部门要牵头逐企业、逐单位摸清用工需求,每日在网络、报纸、电视、广播、微信等媒介上发布用工信息,方便农民工等群众求职就业。大力推广网上招聘、视频招聘、电话招聘、远程面试等线上招聘活动,推行网上面试、网上签约。
四、统筹拓展公益岗位。对各类公益岗位进行优化整合,新设一批镇村、社区环卫保洁、防疫消杀、排查巡查、卡点值守、测温员等临时性公益岗位,按照有就业意愿和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就业困难人员、其他失业人员的优先顺序依次安排,力争通过公益岗位实现再就业4000人。
五、强化精准就业扶贫。针对13.5万需外出务工贫困人口,深入开展“一对一”精准就业帮扶。联户包抓干部要通过政策扶持、提供岗位信息、联系用人单位等途径,力促尚未外出的5.9万人尽快转移就业。
六、鼓励就近就业。加大市域内劳务协作,县区内用工短缺的,可通过县区间劳务协作解决,也可收集汇总有关信息及时报市级在全市范围内调剂解决。通过大力培育小微企业、合作社、居家手工艺作坊、村镇工厂(社区工厂)等形式,实现群众“村镇生活、村镇就业”。
七、大力开展线上职业培训。全面实施企业职工、贫困劳动力等七类群体技能提升网上培训行动,补贴标准提高30%。鼓励支持暂不外出的农民工接受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疫情期间确保开展线上培训8000人。
八、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要密切监测疫情和经济形势变化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影响,及时摸清各类就业困难学生群体底数,强化分类指导,统筹做好毕业、招聘、考录等工作,帮助高校毕业生顺利毕业、尽早就业。
九、落实稳企稳岗政策。人社、财政、税务部门要全面开展“千企万户减负稳岗”行动,加快落实“减、免、返、缓”政策到企到人,即报即办,使企业应享尽享政策红利,帮助企业降成本、增活力,加快恢复和稳定就业。
附件:宝鸡市稳就业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和职责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13日
附件
宝鸡市稳就业工作专班组成和职责
一、组成人员
组长:惠进才市长
副组长:刘荣贤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成员:马孝全市政府秘书长
许海峰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卫健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刘维军 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爱民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肖炳良 市教育局局长
赵一键 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段寅生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朱吉良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陈双琪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李峰科 市民政局局长
李晓阳市财政局局长
苏国宝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罗安才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许道平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
胡公尚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周让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刘天宏 市商务局局长
田虎成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张积勤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吕千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
王丽市 统计局局长
崔省强 市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
李捷 市税务局局长
刘立民 人行宝鸡市中心支行行长
二、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中、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稳就业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市稳就业工作,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2.研究审议拟出台的稳就业工作宏观规划和重大政策措施,部署实施就业工作改革创新重大事项。
3.聚焦疫情防控,分区分级加大就业力度,建立24小时重点企业用工调度保障机制,组织开展“点对点”输送服务保障,推进农民工返岗复工工作。
4.督促检查全市稳就业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交流推广经验。
5.做好稳就业工作有关数据统计分析,开展新冠肺炎疫情等重大事件对就业工作影响研判,密切关注化解规模性失业风险。
6.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其他事项
(一)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人社局局长苏国宝同志担任,办公室成员由专班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组成。
(二)工作专班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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