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政办函〔2020〕8号《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20年国土绿化建设任务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20年国土绿化建设任务的通知》
宝政办函〔2020〕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为扎实推进国土绿化美化工作,切实提升绿色宝鸡建设水平,现将2020年国土绿化建设任务分解下达,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总体目标
按照《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森林四围”建设加快国土绿化的实施意见》(宝政发〔2018〕21号)和《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渭河北坡绿化提升和生态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宝政办发〔2018〕6号)建设任务,依托新一轮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防护林建设等林业重点工程,突出抓好渭河北坡生态保护修复、省级森林城市创建、乡村绿化美化工程建设、河湖湿地绿化修复等重点任务,加快建设宜居宜业美丽幸福城市,全年完成造林绿化40万亩。
二、重点任务
(一)林业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各县区要扎实履行国土生态安全建设的主体责任,规范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三北及长江流域防护林建设、中央财政造林补贴、森林抚育补贴等国家林业重点生态工程,按照适地适树、适时适树、林分稳定、造林可行原则,突出生态区位重要、水土流失严重、增绿效果明显的重点区域,谋划布局重大林业项目建设,严格把好苗木、整地、栽植、管护等关键环节,确保全面完成年度计划任务。
(二)渭河北坡生态保护修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渭河北坡沿线5个县区(金台、陈仓、岐山、眉县、扶风)要加快推进渭河北坡生态保护修复,按照“四季常绿、三季有花”的要求,科学合理搭配树种,构筑防护功能强、经济效益高、景观效果好的绿色屏障。年内完成北坡生态保护修复7018亩,其中,坡面封护治理5530亩,营造景观林837亩、塬顶林带404亩,治理陡崖沟壑150亩,坡面道路、引渭渠周边绿化治理97亩。
(三)高速公路沿线绿化美化提升。按照“优化结构、提升品位、美化造景、抚管提质”的思路,市林业局要以连霍高速宝鸡过境段、西宝高速和宝平高速三条高速公路两侧林带、节点美化靓化提升建设为主线,以环岛、立交和道路连接处等区域为重点,年内实施120公里的道路两侧绿化美化和18个出入环岛节点景观改造提升;相关县区要做好高速公路围栏外侧林带病死树木清理和缺株断档补植工作,形成道路景观。
(四)省级森林城市创建。以重点造林工程为抓手,大力弘扬城市绿色文明,着力构建城乡一体化的森林城市网络体系。岐山、麟游、眉县、凤翔要持续巩固省级森林城市建设成果,继续打造一批新亮点、新景观。凤县要对标省级森林城市创建指标体系,规模化推进植树造林,力争年内通过验收命名。扶风、陇县、千阳、太白要加快推进县城绿化,辐射全域增绿,做好省级森林城市创建的前期准备工作。
(五)森林围镇建设。以镇街为中心,坚持造林造景相结合,推进交通沿线、农田林网、镇村驻地、村旁、水旁、宅旁造林绿化和美化提升,实现城镇园林化、道路林荫化、水系林带化、乡村林果化的自然人文景观。年内建成围镇林带17.3公里,绿化游园广场267亩,栽植各类绿化苗木28.6万株。
(六)美丽乡村建设。按照全域推进、全线贯通的思路,以省级“三化一片林”绿色家园示范村建设为抓手,因地制宜开展庭院、村庄、路渠绿化,加快市域道路沿线、农村主干道路及镇街村、园区、景区植树种花全覆盖,持续增加乡村绿化美化总量,积极争创国家森林乡村,年内实施道路绿化美化2533.7公里、1.2万亩。
(七)河湖湿地绿化修复。加强湿地生态环境建设,实施河流水系生态修复和渭河宝鸡段生态美化提升工程,开展河堤、护堤地绿化整治和渭河近岸滩面疏浚整理、美化提升,做到河流岸堤、水系河道植树种花全覆盖,打造花海相间、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的生态河流,年内完成河流滩面、周边岸堤绿化美化206.3公里、7323亩,雍城湖、龙源湿地公园绿化美化433亩;全市各类自然湖泊和人工湿地周边绿化美化33亩。
(八)经济林基地建设。坚持以低产园改造、提质增效为主,新植新造为辅,通过龙头企业引领、产业基地推动、农林科技园区示范、合作社联动,引导林业要素集聚、技术支撑和制度创新,大力发展核桃、花椒主导产业,实现布局区域化、种植良种化、生产标准化、经营产业化、服务社会化,全年新建核桃、花椒经济林1.64万亩,改造7.76万亩。
(九)苗木花卉产业发展。按照“一线四带五区七园”总体布局,以苗木花卉景观建设有效拉动产业发展,大力推进苗木花卉向旅游景区、产业园区、龙头企业和大户、城市城镇周边、渭河沿岸和交通干线两边“五集中”,推进特色园区和示范基地建设,促进苗木产业在调整结构、优化品种上实现转型,全年新发展苗木花卉3.25万亩。
三、工作要求
(一)夯实责任,精心谋划。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国土绿化建设,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浓厚氛围。要科学谋划,认真制定实施办法、作业设计和苗木、花籽定购方案,统筹做好建设用地、资金保障等政策扶持引导工作,确保把各项建设任务落到实处。
(二)细化任务,迅速行动。各县区要抢抓春季植树种花有利时节,按照适地适树、突出乡土树种、推广栽植市树市花的原则,及时将造林任务分解到具体路段和山头地块、明确到单位到人员,严格落实“两证一签”制度,禁止调运疫区苗木,切实做好工程建设技术服务,提高林木和花卉成活率,确保规划实施一步到位,林带花景建设一次成景,春季完成年度任务60%以上。
(三)广泛动员,全民参与。大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不断丰富、拓展、创新公民“直接参加绿化劳动”和“间接履行植树义务”的形式,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建设义务植树基地和植纪念树、造纪念林、认建认养绿地等绿化公益活动,推进“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提高群众参与度和尽责率。市教育局、市妇联、团市委要广泛组织学生、妇女、青年积极营建“希望林”“巾帼林”“青年林”,营造人人关心、人人参与植树造林的浓厚氛围。
(四)强化管理,严格考核。各县区要严格造林绿化目标责任制管理,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督查检查和考核管理办法,强化管理措施。市林业局要加大督查力度,定期深入造林现场进行检查,全面掌握工作动态,对工作扎实、成绩突出的县区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彰,对措施不力、行动迟缓的县区和个人通报批评,确保全年建设任务按期完成。
附件:1.2020年林业重点工程项目和重点区域绿化任务表
2.2020年林业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任务分解表
3.2020年乡村绿化美化工程建设任务分解表
4.2020年渭河北坡生态保护修复任务分解表
5.2020年经济林建设任务分解表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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