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政办函〔2019〕91号《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下达团结清溪陈仓渭河大桥建设环境保障工作任务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下达团结清溪陈仓渭河大桥建设环境保障工作任务的通知》
宝政办函〔2019〕91号
金台、陈仓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四城”建设步伐,完善城市交通运输网,推进渭河两岸经济发展,市政府决定,2019年开工建设团结、钛谷、清溪、陈仓和虢磻五座渭河大桥。目前,团结、清溪、陈仓渭河大桥已陆续开工。为了顺利推进项目实施,根据市政府安排,现将团结、清溪、陈仓渭河大桥建设环境保障任务印发你们,请立即安排部署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请各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相关部门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领导,夯实责任。各责任单位要明确一名责任领导和联系人,成立专班专职负责项目征地、拆迁和环境保障协调工作,并于10月25日(星期五)17点前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报市住建局工程科(3260282、3261122)。
二、做好协调配合。各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部门联动,紧盯目标,齐心协力,全面推进五座渭河大桥项目建设任务。各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作为辖区征地、拆迁和环境保障的责任主体,要积极协调解决影响大桥建设的各类问题,确保各项环境保障任务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位、措施保障到位。市级各相关部门对涉及的审批协调事项,要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提升执行力,确保所承担的各项任务不折不扣、按期顺利完成。
三、强力推动落实。各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相关部门一定要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想方设法及时做好项目建设的征地、拆迁和环境保障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建设。项目建设中涉及的征地、拆迁和环境保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施;涉及的各种许可、审批等手续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各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要开通绿色通道,简化流程、特事特办,不能以任何借口拖延不办或收取保证金。
四、加大检查督办。市住建局要会同市政府督查室,每月对各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相关部门承担的任务进行检查,建立台账,销号管理。对保障不力,影响施工进度的要予以通报批评,严重影响项目建设的,按有关规定实行问责。
附件:团结、清溪、陈仓渭河大桥建设环境保障任务分解表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22日
附件
团结、清溪、陈仓渭河大桥建设项目环境保障任务分解表
序号 | 项目 名称 | 项目建设负责人及电话 | 任务内容 | 责任 单位 | 完成时限 | 备注 |
1 | 团结渭河大桥 | 韩永卫 18609274677 | 1、环境保障:做好本辖区工程建设环境保障和协调工作,免费办理各类手续,不影响工程建设进度。 | 高新区管委会 | 2019年10月底 | |
2 | 2、迁移匝道、桥梁范围内学子路口、滨河路槐树190棵,连翘灌木球137个,小国槐232棵,绿化带4774平方米,棕榈树7棵,巨紫荆32棵,紫荆29棵,松树10棵。 | |||||
3 | 3、迁改沿线局部影响施工的地下电缆。 | |||||
4 | 4、拆除、迁移河堤上小路灯12盏,滨河路及学子路路灯100盏。 | |||||
5 | 5、拆除滨河路、学子路垃圾桶27个,路牌标识牌11个。 | |||||
6 | 6、拆迁施工范围内电线杆2根,电线160米,迁移弱点电箱6个,交警测速、监控干线1根。 | |||||
7 | 10、拆除河堤上河道管理牌1块,标识牌3个。人行道180平方米,自行车道126平方米,灰色地砖55平方米,滨河路交通标示牌1个。 | |||||
8 | 11、拆除河堤上凉亭一座,门店台阶10平方米,酒店梯道15平方米。 | |||||
9 | 12、拆除河堤上监控摄像头及杆线2个,石凳3个,公园钢质廊架2组。 | |||||
10 | 1、迁移河堤柳树8棵,楸树4棵,女贞26棵,侧柏14棵,小叶女贞4棵,槐树21棵,绿化带188平方米。 | 金 台 区 政 府 | 2019年10月底 | |||
12 | 2、迁移警示柱13个,路灯3个,连翘灌木球3棵。 | |||||
13 | 3、迁改渭河光纤柱,弱电杆3根,电线60米。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项目建设负责人及电话 | 任务内容 | 责任 单位 | 完成时限 | 备注 |
14 | 清溪渭河大桥 | 李建锋18809176663 | 1、环境保障:做好本辖区工程建设环境保障和协调工作,免费办理各类手续,不影响工程建设进度。 | 陈 仓 区 政 府 | 建设期内 | |
15 | 2、沿线范围水莲路2侧人行道、路灯(23个)、绿化带拆除。 | 2019年10月15日 | ||||
16 | 3、沿线范围水莲路2侧广告牌(育才、虢镇名苑售楼中心)、指示牌(公交站牌2处、卫星消防站指示牌)、监控系统(2处)、公园附属(文化墙、石碑、树池4个)拆除。 | 2019年10月15日 | ||||
17 | 4、沿线范围水莲路道路雨污水管道及检查井保护或改移。 | 2019年12月底 | ||||
18 | 5、沿线范围水莲路东西向横穿路基,燃气管道改线或保护。 | 2019年12月底 | ||||
19 | 6、沿线范围水莲路南北向纵穿路基,高压线路及配电箱改迁(陈仓168西城线电力杆4个),河堤路北侧东西向横穿线路,渭河通讯光缆改移。 | 2019年12月底 | ||||
20 | 1、环境保障:做好本辖区工程建设环境保障和协调工作,免费办理相关手续,不影响工程建设进度。 | 高 新 区 管 委 会 | 建设期内 | |||
21 | 2、渭河南岸河堤路道路、树木、休息椅子、路灯改移、拆除。 | 2019年10月底 | ||||
21 | 3、渭河南岸河堤路北侧护坡坡顶东西向渭河通讯光缆改移。 | 2019年10月底 | ||||
23 | 4、渭河南岸河堤路南侧护坡坡脚东西向光缆(宝鸡市公安局线务局)改移。 | 2019年11月底 | ||||
24 | 5、滨河路与高新二十路交叉后东西向天然气管道改移、中国移动通讯箱(1个)、军事警戒箱(1个)改移。 | 2019年12月底 | ||||
25 | 6、沿线范围原高新二十路市政道路雨污水管道及检查井(20个)、给水管道及检查井(3个)、通信管线及检查井(12个)拆除、改移、保护。 | 2019年12月底 | ||||
26 | 7、沿线范围原高新二十路道路路灯(11个)、人行道、绿化带、信号灯(3个)、路牌(3块)、监控系统(1个)拆除。 | 2019年10月底 | ||||
27 | 8、沿线范围立杆变压器(1座),电力杆(3根)改移拆除。 | 2019年12月底 | ||||
28 | 2019年12月底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项目建设负责人及电话 | 任务内容 | 责任 单位 | 完成时限 | 备注 |
29 | 团结、清溪、陈仓渭河大桥 | 团结桥:韩永卫18609274677 清溪桥:李建锋18809176663 陈仓桥:杨福平13992727628 | 免费办理项目建设相关审批手续及组织交通疏导,及时迁移影响施工的交通设施,提供道路标线施划方案。 | 市交警支队 | 建设期内 | |
30 | 免费办理项目建设绿地占用、树木移植手续,并指导各区移植绿化树木。 | 市城市管理局 | ||||
31 | 负责做好渭河及相关河流施工环境保障工作,及时免费办理河道施工相关手续。 | 市水利局 | ||||
32 | 负责做好与高速公路的有关协调工作,及时协调办理项目上跨、下穿高速公路有关手续。 | 市交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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