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政办函〔2019〕42号《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命名2018年市级园林式单位居住区的通报》

浏览量:          时间:2021-01-31 20:37:37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命名2018年市级园林式单位居住区的通报》










宝政办函〔2019〕4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以巩固提升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成果为契机,大力开展单位、居住区绿化工作,涌现出了一批规划科学、布局合理、效果显著的园林式单位和居住区,为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市政府决定,命名宝鸡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等11个单位为市级园林式单位,命名九悦香都A区等11个居住区为市级园林式居住区。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居住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争取更大成绩。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比拼争先,开拓进取,为全面提升我市生态园林城市建设水平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2018年度市级园林式单位居住区名单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4日


附件



2018年度市级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居住区名单



一、园林式单位(11个)

1.宝鸡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

2.陈仓区西秦小学

3.宝鸡高新第三小学

4.凤翔县西街中学

5.千阳县燕伋小学

6.千阳县西新幼儿园

7.麟游县常丰镇中心小学

8.麟游县招贤镇中心小学

9.陕西省布尔羊良种繁育中心

10.太白县残疾人联合会

11.海棠太白度假酒店

二、园林式居住区(11个)

1.金台区九悦香都小区A区

2.金台区代家湾小区

3.金台区三迪加州南堡小区

4.金台区三迪花都小区

5.渭滨区建安集团小区

6.宝鸡高新区东星城市花园小区

7.宝鸡高新区世纪景元小区

8.凤翔县西城国际小区

9.凤翔县恒源新城小区

10.陇县万城佳苑小区

11.太白县海棠花园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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