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政办函〔2019〕40号《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
宝政办函〔2019〕4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8年,全市各级、各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系列决策部署,以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为契机,以遏制较大事故和较大以上火灾发生为重点,以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和实施消防能力建设提振计划为抓手,进一步夯实责任,不断强化监管和预防,全市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安全环境。
根据《宝鸡市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宝鸡市消防安全考核办法》和《年度考核细则》,市政府对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单位)2018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和消防工作进行了全面考核,现将考核结果予以通报。
希望考核先进县区、部门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各县区、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以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坚决遏制较大事故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安全生产和消防各项工作,切实推动全市发展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努力为“四城”建设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附件:1.2018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结果
2.2018年度全市消防工作考核结果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3日
附件1
2018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结果
一、先进县区(5个)
凤县人民政府 眉县人民政府 麟游县人民政府、
高新区管委会 金台区人民政府
二、先进市级部门(10个)
市公安局 市交通局 市农业局 原市安监局
市住建局 市发改委 市教育局 市财政局
市人社局 市水利局
附件2
2018年度全市消防工作考核结果
一、县区考核结果
1.优秀(6个):岐山县人民政府、眉县人民政府、凤县人民政府、陇县人民政府、渭滨区人民政府、陈仓区人民政府
2.良好(7个):凤翔县人民政府、扶风县人民政府、千阳县人民政府、麟游县人民政府、太白县人民政府、金台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二、市级部门(单位)考核结果
1.优秀(6个):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原市规划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宝鸡供电局、中石化宝鸡销售公司
2.良好(7个):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国资委、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林业局、原市文广局、原市卫计局、原市旅发委、原市安监局、原市质监局、原市工商局、原市应急办、原市粮食局、市气象局、地电宝鸡分公司、中石油宝鸡销售公司、移动宝鸡分公司、电信宝鸡分公司、联通宝鸡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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