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政办函〔2019〕48号《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做好2019年度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1-01-31 20:37:43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做好2019年度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










宝政办函〔2019〕4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进一步落实中省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精神,切实提高我市防震减灾综合能力和水平。现就全面做好2019年度防震减灾工作通知如下。

一、密切监视跟踪,提升预报水平

牢固树立“震情第一”观念,以年度震情趋势意见跟踪研判为重点,细化工作措施,制定短临跟踪方案,加强督查落实。完善震情会商制度,加强与邻近构造区、周邻省市的震情协作与会商。加大群测群防力度,充分发挥县区前兆台、骨干宏观点作用,积极开展规模化的地下流体宏观观测工作。加强地震台网日常维护和观测环境保护,提高监测质量,确保地震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强化台网提升改造,年内完成汤峪台迁建和上王台道路硬化收尾任务,配合省上加快我市地震烈度与预警项目实施,全面提升地震监测预报水平。

二、夯实防震基础,提高防御能力

(一)切实做好抗震设防。各县区要严格执行《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抗震设防标准,依法依规加强抗震设防全过程监管,健全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电子化审批管理工作,确保新建工程特别是重大建设工程、生命线工程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设防。全面完成现有存量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提高农村抗御地震风险能力。积极推广抗震减隔震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强化农村工匠培训,为农居建设提供选址、设计、施工等全方位的指导和服务。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扶贫等部门要继续加强农村危旧房屋改造、移民搬迁等涉农项目抗震设防管理,确保达到抗震设防要求。

(二)扎实做好隐患排查。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发改、水利、交通、文化旅游、应急管理、教育、卫健等部门,要做好城镇老旧房屋、农村民居、地质灾害隐患点、大型输油气管线、水库、堤坝、桥梁、道路、隧道、矿山、尾矿库、名胜古迹、中小学校舍、基层卫生院等重点部位及次生灾害源的隐患排查和防范治理,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三)全面做好应急准备。继续完善县区、行业部门地震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开展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地震现场工作队伍、各行业抢险救援队伍培训和演练,提高实战能力。强化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运维管理,加大标准化避难场所建设力度,继续整合一批临时避难场所,满足辖区群众避灾基本需求。增强通讯网络、交通运输、能源电力等设施的抗毁能力,完善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用机制建设,强化应急保障。

三、加强宣传教育,普及防灾知识

宣传、文化旅游、地震、教育、科技等部门和各县区要以防震减灾宣传月、7.28唐山地震纪念日等活动为契机,适时开展各种宣传和培训,推进防震减灾科普知识“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统筹做好国家防灾减灾日、省防震减灾宣传活动周、市防震减灾宣传活动月等系列主题宣传活动,提升防震减灾宣传实效。扎实做好领导干部、中小学校长、镇(街)助理员、农村干部等不同人群的培训,全面提高各级各类干部地震应急指挥和应急处置能力。组织学校、医院、商场、社区(农村)等人口密集场所开展地震应急疏散演练,鼓励引导群众积极参与,不断提升群众应急避险、避震、自救互救技能。加大防震减灾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力度,年内力争创建市级防震减灾示范学校6个、示范社区2个、示范企业1个,示范村1个。

四、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各县区、市级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防震减灾工作重要性,把防震减灾和地震应急准备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将防震减灾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一并统筹规划、一并部署落实、一并督导检查,做到有备无患。要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逐级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造成一定影响的县区和单位,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确保各项防震减灾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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