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政办函〔2019〕28号《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任务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任务的通知
宝政办函〔2019〕28号
金台区、凤翔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任务的通知》(陕政办函〔2018〕354号)要求,我市陕西宝化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和宝鸡渭河电石有限公司2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已正式启动。为确保搬迁改造如期完成,根据我市工作实际,对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细化,现下达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工作任务
(一)搬迁改造企业:陕西宝化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宝鸡渭河电石有限公司
(二)搬迁改造类别:异地迁建
(三)承接化工园区:凤翔县长青工业园区
(四)新厂区建设完成时间:2020年12月
(五)原厂区处置完成时间:
1.陕西宝化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6月
2.宝鸡渭河电石有限公司:2021年6月
二、职责分工及进度要求
金台区政府要督促2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按照搬迁改造工作方案,积极稳妥推进。凤翔县政府要督促长青工业园区进一步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认真做好危险化学品搬迁改造企业的承接和入园安置工作;要加快搬迁改造项目审批进程,积极协助企业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市级各有关工作部门按照宝政办发〔2018〕7号文件任务分工,切实履行职能,加强协同配合,支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陕西宝化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和宝鸡渭河电石有限公司要夯实企业主体责任,按照搬迁改造方案有序实施。市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工信局)要主动作为,加强统筹协调,定期对搬迁改造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及时向市政府汇报进展情况。
(一)新厂区建设阶段:2019年1月至2020年12月
主要任务:2户企业完成异地迁建项目备案、环评批复、安评批复、土地预审等前期手续办理工作;完成新厂区基础建设、厂房建设、设备安装调试等工作。
配合单位:凤翔县人民政府,市发改委、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
(二)老厂区处置阶段:2021年1月至2022年6月
主要任务:2户企业完成老厂区拆除活动污染防治、环境应急预案、安全应急预案、腾退土地无害化修复治理等工作。
配合单位:金台区人民政府,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人社局等部门。
三、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实施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是中省安排部署的重点工作。按期完成宝化科技、渭河电石2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是适应我市城镇化快速发展、降低城镇人口密集区安全和环境风险的重要举措。金台区、凤翔县政府和市级各有关工作部门要从讲政治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出发,积极作为,创新服务,确保按期完成搬迁改造各项任务。
二要加快工作进度。金台区、凤翔县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危化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专班,由1名县级领导专门负责,将2户企业搬迁改造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并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每月28日前,金台区、凤翔县政府要将2户企业搬迁改造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要加大政策支持。由市工信局牵头,市级各有关部门配合,及时与省级部门对接沟通,积极为企业争取政策支持;要结合转变职能,进一步创新服务,建立“绿色通道”,简化行政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限,优化业务流程环节,精简申请资料,提高办理效率;要制定本部门支持搬迁改造的具体配套措施,全力支持危化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对工作推进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要及时研究,积极稳妥推进搬迁改造工作。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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