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政办发〔2019〕26号《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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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实施方案的通知》










宝政办发〔2019〕2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22日





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

内需潜力的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8〕56号)精神,推进我市信息消费快速、全面、健康发展,充分释放内需潜力、提升内生动力,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建设智慧城市为抓手,大力推进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等新兴技术创新应用,促进信息消费产业链协同发展,积极拓展信息消费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优化提升信息消费供给水平。完善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加强改进市场监管,加速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发展目标

加快推进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拓宽城市和农村光纤和4G网络全覆盖,提升全市通信网络支撑能力和水平。以互联网产业园、大数据产业园、关天大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平台为支撑,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制造业与互联网深度融合,发掘新型信息消费产业链,努力形成满足企业和群众需求的新产品、新服务、新平台。到2020年,全市行政村通宽带比例达到100%,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达到90%以上,移动宽带用户普及率达到99%以上。全市信息消费实现产值300亿元,年均增长20%。

二、主要任务

(一)生活类信息消费

1.推动智慧社区消费。依托我市现有的市、县(区)、镇(街办)、社区(村)四级行政服务体系,整合资源,推动智慧社区信息平台建设,为社区居民提供社保、民政、卫健等业务在线办理,实现社区信息推送和交互。在物业管理、家政、餐饮、购物等方面,支持企业自主研发生活智能终端产品,实现线上线下融合的生活服务消费。(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蟠龙新区管委会,市大数据局、住建局、民政局、卫健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建立智慧养老信息消费。以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为导向,以社区、机构、志愿者、家属服务为依托,积极推进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构建社区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实现居家、社区与机构养老服务的有效衔接,为老年人在健康管理、医疗保障、紧急救援、服务预约等方面,提供便捷高效的个性化服务,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蟠龙新区管委会,市大数据局、住建局、民政局、卫健委、医疗保障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扩大智慧旅游消费。按照《陕西省智慧旅游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在旅游业的集成与应用创新领域,充分利用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技术,加快推进智慧旅游APP等平台建设,利用大数据资源精准发展在线营销、支付、电子门票、游客评价、游客投诉等网络旅游消费。(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蟠龙新区管委会,市大数据局、文化和旅游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丰富文化创意信息消费。发挥全市自然资源、周秦文化等特色优势,加强对优势资源的数字化转换及利用,丰富数字媒体、数字影音、3D动漫、虚拟现实游戏和视频等数字内容供给,创新内容营销模式,重点培育一批文艺网站和数字创新企业,打造一批省级以上文化产业示范基地。鼓励发展交互式网络电视(IPTV)、手机电视、有线电视网宽带服务等融合性服务。鼓励用市场化方式发展知识分享平台,打造机制创新、灵活就业的服务新业态。(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蟠龙新区管委会,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工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公共服务类信息消费

5.促进智慧医疗消费。整合区域卫生健康各类信息系统、市县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以“电子居民健康卡”应用为切入点,实现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互联互通、数据授权安全共享。推进远程医疗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涵盖全市人口信息、电子病历和电子健康的全民健康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内涵建设,鼓励发展线上线下联动的预约挂号、健康咨询、药品配送等网络医疗消费行为。(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蟠龙新区管委会,市卫健委、医疗保障局负责)

6.发展智能交通消费。推动交通运输行业信息资源开放共享,建立综合交通服务大数据平台,与全省汽车客运、公交公司联网,实现省域内“一站式”服务和公交卡互联互通。加大与金融部门合作,完善手机APP各项功能,进一步拓宽网上充值、网上购票、移动支付、民意调查等业务,提升交通服务能力。(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蟠龙新区管委会,市交通局、大数据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推动智能教育消费。依托宝鸡市教育云平台,建设“智慧校园建设工程”“智慧课堂示范工程”“教师教育信息化素养提升工程”等重点项目,推动数字校园环境、数字教育资源、信息管理服务全面覆盖,实现市、县优质教学资源互通共享。鼓励学校开展线上线下结合、互动教学、个性定制等教育模式,探索建立“互联网+教育”新业态管理规范。(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蟠龙新区管委会,市教育局、大数据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行业类信息消费

8.加快推进工业互联网。进一步完善宝鸡市工业互联网平台,构建工业互联网体系架构,创建工业互联网应用示范基地。加快推动跨行业、跨领域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支持大企业建立基于互联网的“双创”平台,培育一批省内乃至全国领先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和技术、模式领先的工业互联网服务企业。大力推进全市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台,引导企业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蟠龙新区管委会,市工信局、发改委、科技局、国资委、大数据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9.推动物流信息消费。围绕建设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大力推进保税物流中心、阳平铁路物流中心建设,加快西凤现代物流园、传化物流公路港等项目建设,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物流企业在宝鸡设立总部或者分支机构。支持陈仓物流电商产业园创建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推进眉县猕猴桃电商物流园区项目,加快建设西北最大的电商物流集散地。(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蟠龙新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商务局、大数据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0.扩大电子商务消费。大力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市,抓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加快推进宝鸡名品电商中心、西部跨国采购中心等平台建设。支持凤翔、眉县、千阳、陇县等县区大力发展“基地+农业经营主体(公司、合作社等)+电商”模式,将猕猴桃、苹果、辣椒、羊奶粉、手工艺术品等地方名优产品网销全国各地。积极推进工业电子商务,鼓励工业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平台优化采购、分销体系。创新发展生活性服务业电子商务,推进文化产品和服务领域电子商务。(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蟠龙新区管委会,市商务局、发改委、农业农村局、工信局、国资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新型信息产品类信息消费

11.推广应用智能产品终端。鼓励企业发展高端定制化应用市场的“产品+服务”模式,培育人工智能产业生态,发展多元化、个性化、定制化智能平台,重点推进智能家居、智能汽车、智慧农业、智能安防、智慧健康、智能机器人、智能随身设备等研发和产业化发展。鼓励我市制造业企业与人工智能深度融合,逐步实现智能化升级。(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蟠龙新区管委会,市工信局、发改委、科技局、国资委、交通局、农业农村局、公安局、卫健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大力发展人工智能。充分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刺激各类电子产品应用,加强“互联网+”人工智能核心技术,重点发展智能制造核心信息设备,主要包括智能制造基础通信设备、智能制造控制系统、新型工业传感器、制造物联设备、仪器仪表和检测设备、制造信息安全保障产品。(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蟠龙新区管委会,市委网信办,市工信局、发改委、科技局、国资委、大数据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优化信息消费环境

13.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整合现有政务服务资源,实现政务信息公开透明、服务便捷高效、审批简化集约。依托“12345市长热线”,提供“一号通”的综合便民服务。建设以手机APP和微信平台为载体的公共、生活服务“一点通”。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推动便民利企的政务数据资源共享,为政策管理、行业服务、人民生活提供有效支撑。(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蟠龙新区管委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大数据局、住建局、执法局、市场监管局、民政局、公安局、交通局、卫健委、文化和旅游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加强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全省通信基础建设三年专项行动,持续加大资金投入,不断拓展光纤宽带、4G网络、无线宽带、室内分布覆盖率,提高用户接入水平和体验能力,力争城区和农村网络带宽接入能力普遍达到100Mbps和50Mbps以上,无线城市实现城市热点区域、重点公共区域全覆盖。加快推进全市5G站址资源规划,做好资源储备,积极争取国家和全省5G试点城市,推动行政中心5G试点部署。积极推动城乡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协调发展,推进网络扶贫攻坚、农村信息化推广应用。(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蟠龙新区管委会,市委网信办,市工信局、发改委、农业农村局、扶贫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加大信息消费宣传培训。鼓励在校、在职人员自建信息技术和应用技能继续教育体系,将信息知识、信息技能、信息应用等相关培训融入到现有职业技能培训。开展各类信息消费宣传引导活动,面向各类消费主体普及信息应用、网络支付、风险甄别等相关知识。组织开展信息类知识竞赛,鼓励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行业开展信息相关职业技能大赛,推动实施消费者信息技能提升工程。(市发改委、工信局、人社局、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建立由分管副市长为召集人,市工信局、市委宣传部、网信办、市发改委、科技局、国资委、财政局、交通局、教育局、人社局、商务局、卫健委、统计局、农业农村局、城管执法局、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监管局、金融办、税务局、人行宝鸡中心支行、宝鸡银监分局等单位为成员的信息消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统筹规划和政策协商,研究制定推进措施,及时协调解决信息消费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蟠龙新区管委会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信息消费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蟠龙新区管委会,市级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政策支持力度。加大对信息消费生活类、行业类、新型信息产品类等五大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鼓励各地依法依规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加快新型信息消费领域技术研发和重大平台、体验中心建设。落实企业研发经费加计扣除和中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加强对信息消费领域的财政支持。(市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局、财政局、商务局、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加强网络安全管理、个人信息保护、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完善网络数据共享、利用等安全管理和技术措施,依法打击网络违法犯罪,营造互联网公平竞争环境。强化互联网企业的主体责任,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加强技术管控建设,增强网络安全防护能力。开展定级备案、测评整改,推动建立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风险评估制度和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审查制度。做好网络购物等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依法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切实降低信息消费风险。(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大数据局、人民银行宝鸡分行、宝鸡银监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大监管和信用治理。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涉及信息消费的行政审批流程,着力消除阻碍信息消费的行业性、地区性、经营性壁垒。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在信息消费领域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全面规范个人信息采集、存储和使用等行为,健全用户身份及网站认证服务等信任机制,提升网络支付安全水平。搭建信息消费考评机制,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任务分解及时间进度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落实责任,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促进工作责任落实。(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蟠龙新区管委会,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场监管局、大数据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统计监测和评价。研究建立信息消费统计监测制度,制定信息消费统计分类指标和标准,进一步明确统计范围,将智能产品、互联网业务、数字内容等纳入信息消费统计,开展信息消费统计、监测工作,实现信息消费数据定期采集、处理、发布和共享。加强信息消费督查检查,指导和推动信息消费持续健康发展。(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蟠龙新区管委会,市统计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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