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政办函〔2018〕139号《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我市天然气储气调峰能力建设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1-01-31 20:51:34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我市天然气储气调峰能力建设的通知》










宝政办函〔2018〕13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各城镇燃气企业:

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快储气设施建设和完善储气调峰辅助服务市场机制的意见的通知》(发改能源规〔2018〕637号)文件精神,解决我市天然气用气高峰期气量不足问题,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现就加快我市天然气储气调峰能力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市、县政府建立健全燃气应急储备制度,到2020年至少形成不低于保障本行政区域日均3天需求量的储气能力;城镇燃气企业建立天然气储备,到2020年形成不低于其年用气量5%的储气能力。具体任务为:

1.2018年:各天然气公司建设LNG储罐10个,气化站2个,管道50公里,新增储气能力138.54万立方米,保供能力达到201.84万立方米。缺口167.16万立方米,由各经营企业与上游天然气销售企业签订保供协议或通过企业租赁购买储气设施、购买储气服务等措施解决。

2.2019年:各天然气公司建设LNG储罐6个,气化站3个,管道85公里,新增储气能力约79.1万立方米,保供能力达到280.94万立方米。缺口163.06万立方米,由各经营企业与上游天然气销售企业签订保供协议或通过企业租赁购买储气设施、购买储气服务等措施解决。

3.2020年:各天然气公司建设LNG储罐7个,气化站3个,管道25公里,新增储气能力约325.9万立方米,保供能力达到606.84万立方米。达到保供3天需求量目标。

二、推进措施

(一)引进新气源。市发改委要加强协调,加快推进中石油西气东输二线麟游86#阀室开口工作,尽快启动建设麟游到宝鸡燃气输气工程。积极协调省燃气集团,尽快启动建设留坝到凤县天然气输气支线工程,解决凤县不通管道气的问题。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市发改委要加强统筹协调,各县区督促城镇燃气企业抓好LNG储气罐、CNG储气井、槽车储气等设施统筹规划建设,明确储气设施发展目标,项目布局和建设时序,切实增强应急调峰能力。宝鸡中燃公司要加快市区四期管线建设。支持有关燃气公司加强陇县、扶风、眉县、凤翔等县域次高压、中压管网建设,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互联互通。

(三)签订供气协议。对储气调峰能力不能满足本供气辖区内保供3天需求量的,供气缺口由各终端供气天然气公司与上级天然气供应企业签订保供协议(合同),保障调峰应急需要。

(四)创新储气调峰机制。构建储气服务市场机制,支持天然气企业通过自建合建、租赁购买储气设施,或者购买储气服务等手段履行储气责任。

(五)加强储气调峰能力跟踪调度。市发改委及各县区分别对全市及各行政区内储气调峰能力建设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的企业和相关责任人约谈,切实加强有关企业建设储气设施、保障民生用气、履行合同等情况的信用监管。

三、扶持政策

1.对LNG储气设施建设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对建设1000立方米及以上LNG储气设施,每100立方米补助40万元;建设1000立方米以下LNG储气设施,每100立方米补助20万元。

2.根据城镇燃气公司采暖季调峰应急亏损情况给予一定补贴。市区由市住建局牵头,财政、发改、物价等部门配合,对城镇燃气公司在其履行储气调峰保障能力责任外,因采购高价气保供产生的亏损进行核算,并提出补贴意见。

3.补贴资金由市县分别承担,其中市辖三区供气终端中燃公司建设储气设施和采购应急高价气亏损额相应补贴由市级财政负责落实,其它县建设储气设施和采购应急高价气亏损额相应补贴由有关县财政负责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市发展改革委、住建局、财政局、物价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县区政府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储气调峰能力建设及供应保障工作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负责全市天然气储气调峰能力建设日常工作。

(二)落实保供责任。市发改委以及住建局、宝鸡中燃公司负责做好市区天然气储气调峰应急工作,各县区政府及相关燃气公司负责做好本辖区(所供气区域)的天然气储气调峰应急工作,切实履行保供义务和责任。

(三)加快项目推进。市发改委及各县区要做好本地区储气调峰设施建设规划与土地利用、城乡建设等规划的衔接,简化审批手续,保障储气设施建设用地需求。鼓励储气设施集约运营,合建共用,降低运行成本。

(四)加强应急调峰。市发改委及各县区应建立重大突发情况下的天然气保障应急预案,建立联动应急机制。督促城镇燃气企业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相关技术、工程、安全标准规范,确保储气设施安全运行。

(五)加强审计和日常监管。给予城镇燃气公司的补贴由终端燃气企业提出申请,市辖区经市发改委初审后向市政府申报,其它县向所在县政府申报,分别由市、县政府审定。相关部门要加强财政补贴的日常监管和审计,确保应急储气能力建设和保供责任落实。市发改委、物价部门要强化计划、指标及供气价格的监督,保障居民和企业用气依规、有序管理。

(六)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区要利用报纸、电台、网络等各种媒介,主动宣传天然气季节性供需现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1.宝鸡市燃气供应企业2018年储气调峰能力建设计划表

2.宝鸡市燃气供应企业2019年储气调峰能力建设计划表

3.宝鸡市燃气供应企业2020年储气调峰能力建设计划表

4.宝鸡市天然气储气调峰能力建设及供应保障工作

协调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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