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政办函〔2018〕100号《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团参加第二十五届中国杨凌农业高新科技成果博览会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团参加第二十五届中国杨凌农业高新科技成果博览会的通知》
宝政办函〔2018〕10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第二十五届中国杨凌农业高新科技成果博览会将于11月5日至9日在杨凌举办。为了充分利用好农高会高新技术示范推广、产品及项目展示交易、招商引资洽谈的重要平台,加强我市农业科技创新,扩大对外合作交流,助力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二十五届中国杨凌农业高新科技成果博览会组展参展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函〔2018〕229号),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全市组团参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展内容
本届农高会我市参展主题为“新时代·新宝鸡·新农业”。主要活动有:宝鸡特色现代农业展览展示;优势产业和名优农产品宣传推介;“两地三方”深化农业科技战略合作2018年会;
农业招商引资项目推介暨专场签约;申报参加“后稷奖”“后稷特别奖”评选和“鉴宝农高会”活动;组织引导市县农业干部、农技人员、新型农村经营主体负责人参展参观,参加国际农业合作交流、现代农业发展研讨、“三农”服务咨询培训和项目招商与技术交易等系列活动。
特色现代农业展览展示分为综合主展览区和脱贫攻坚专题展览区两大板块。综合主展览区设在农业产业与技术馆(B馆),共30个展位,展览面积325平方米,分综合展厅、县域展厅和农业三产融合展厅,参展主要内容为我市实施“3+3+3”发展战略、农业供给侧改革、特色现代农业强市建设、农业科技创新、农业园区、智慧农业、外向型农业发展、城乡统筹发展、县域优势产业等方面发展成果,名优特农产品展示推介,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村经营主体发展和三产融合的新成效、新模式。脱贫攻坚专题展览区设在乡村振兴馆(D馆),共10个展位,展览面积132平方米,主要展示我市贯彻“五大”(大统筹、大发展、大带动、大保障、大改革)发展理念,实施“六个精准”,落实“八个一批”,着力构建“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方面的做法及成效;重点突出“嵌入式”产业脱贫“宝鸡模式”、“生态+旅游+扶贫”模式推介展示。
二、任务分工
市科技局:负责全市参展工作的牵头组织;全市工作方案的制定;做好后稷奖参评项目征集、申报和评奖工作;“两地三方”年会筹备工作。
市农业局:负责全市参展工作的牵头组织;征集我市实施“3+3+3”发展战略、特色现代农业强市建设、农业供给侧改革、特色主导产业、现代农业园区、智慧农业、外向型农业发展等参展内容,为综合展区和专题展示提供相关资料实物;组织农业招商引资项目征集推介和专场签约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农村综合改革相关资料图件收集整理和筹展参展工作经费的落实。
市林业局:负责“绿色宝鸡”建设相关资料收集和林业项目征集推介。
市水利局:负责水利建设相关资料收集和水利项目征集推介。
市扶贫办:负责脱贫攻坚专题展览区设计布展和展示推介,并做好扶贫开发项目的征集推介。
市供销社:负责农资供应、农产品供销流通等相关资料收集和项目征集推介。
市农业产业化办公室:负责全市农业产业化及龙头企业发展、休闲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电子商务等资料实物征集整理;组织引导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会参展。
市农业信息中心:负责与农高会组委会联络衔接;全市筹展参展的总体策划和具体实施;市级有关部门和县区展团参展的组织协调;全市展厅装饰施工和有关实物展品征集布展;做好相关宣传工作。
各县区结合实际,做好各自筹展布展方案策划审定和组织实施,要围绕县区特色,突出布展主题,集中宣传区域优势产业发展成效。同时,要注意收集报送本县区优势产业、特色产品和农村经济发展、“两地三方”合作共建取得的成效资料及实物。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和市级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参加农高会对推进全市现代农业发展、助力脱贫攻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意义,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尽快落实具体机构和人员,制定参展方案,抓紧做好参展筹备各项工作。
(二)强化分工协作。各县区和市级有关部门要按照市上统一安排部署,分工负责,密切协作,切实做好策划设计、组展布展、项目征集、招商推介、组织参会等筹备工作,确保参展工作顺利推进。
(三)注重参会实效。市县展览展示要紧紧围绕项目推介、招商引资工作,突出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展示和脱贫攻坚政策成效宣传,加强与参展的农业科研机构、国内外涉农企业等联系沟通,做好农产品交易、经贸洽谈和脱贫攻坚项目谋划,强化会前联系对接、会期交流洽谈、会后跟踪落实,力争参会取得实效。
(四)做好宣传引导。各县区、市级有关部门要加大农高会宣传力度,积极组织农业科技单位、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农产品供销团队和广大农户参会参展,开阔视野,转变观念,学习新技术、新理念,推进全市现代农业发展。
请各县区和市级有关部门于9月20日前将负责筹展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报市农业信息中心。各县区9月26日前将参展方案、相关资料图件、2017“两地三方”年会以来合作共建任务完成情况以及下一步合作共建计划报市农业信息中心。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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