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政办发〔2018〕65号《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市创建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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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市创建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宝政办发〔2018〕6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宝鸡市加快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市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12日





宝鸡市加快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市创建

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5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8〕32号)精神,扎实推进我市全域旅游示范市创建工作,促进全域旅游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化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加快全域旅游示范市创建的紧迫感

旅游产业是关联度高、产业链长、带动性强、发展前景广阔的朝阳产业。宝鸡作为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城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创建工作,近两年来,坚持把示范市建设作为旅游产业发展的一号工程,党政统筹、部门联动、市县一体、强力推进,宝鸡全域旅游示范市创建在体制机制创新、重点项目带动、产业融合发展诸多方面取得长足进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但对照中、省全域旅游战略部署和全域旅游示范市创建指标体系,与旅游发达地区相比,还存在旅游产品规模小、品牌形象不突出、都市旅游发展滞后、市场活跃度不高、公共服务体系不健全、产业融合带动力不强等问题。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发展全域旅游是今后一个时期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现实需要,是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是促进旅游转型升级、助推我市实现追赶超越的新动能。全域旅游突破发展,直接关系到全市“四城”建设和最具幸福感城市目标的实现。目前,全域旅游示范市创建工作已进入了攻坚期,各县区、各部门必须进一步深化认识、提高站位,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把全域旅游示范市创建作为统领旅游业发展的总抓手,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实施意见》《宝鸡市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市工作实施方案》《宝鸡市关于进一步加快全域旅游发展的意见》《宝鸡市全域旅游示范市创建工作要点》要求,对标《陕西省全域旅游示范省创建工作指标体系和工作要求(试行)》《宝鸡市全域旅游示范市创建实施细则》,结合各自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加快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确保我市全域旅游示范市创建工作一举成功。

二、着眼“全景宝鸡”,强力推进全域旅游各项创建任务全面落实

(一)优化产品供给

1.实施景区提升行动。深入开展国家A级旅游景区和旅游度假区创建工作,持续巩固提升法门寺和太白山5A级景区建设成果,有序推进关山草原、大水川、青峰峡国家5A级景区创建和凤翔东湖、野河山、关中天下、紫柏山国家4A级景区创建工作。加快太白山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和关山草原、太白县和凤县县城省级旅游度假区创建步伐,强力推进太白县、眉县第三批省级旅游示范县创建工作。(市旅发委,各县区人民政府,相关旅游区管委会,排名第一者为牵头单位,其余为责任单位,下同)

2.打造特色文化旅游街区。坚持以弘扬优秀传统文化、融合现代时尚,突出特色为原则,对全市特色文化街区进行统一规划,实现差异融合发展。抓好麟游县九成宫文化旅游街区、凤翔县城关镇、凤县双石铺镇、岐山县凤鸣镇4个省级文化旅游名镇(街区)建设和西府老街、石鼓·太阳市、陈仓老街等特色街区建设。结合城市品质提升工作,打造城区文化旅游休闲街区和文化长廊等,使游客和社会大众在休闲娱乐中感受历史文化魅力。(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商务局、市文广局、市旅发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3.大力发展工业旅游。依托郭家河煤业、西凤酒、太白酒、宝鸡卷烟厂、陇县和氏乳品有限公司等10家市级特色工业旅游示范企业,大力发展工业旅游,争创国家级工业旅游示范点。(市工信局、市旅发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4.积极推进研学旅游。以周秦文化寻根、历史文化名人、西府乡村民俗、秦岭太白生态等主题线路,重点打造以学生研学实践、学者研究、大众科普等为重点的多层次研学旅游产品体系。(市教育局、市旅发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5.精准拓展红色旅游。推进扶眉战役纪念馆改扩建;加快推进和提升路易·艾黎故居、灵官峡宝成铁路主题纪念馆、凤县革命纪念馆等项目建设。加快金台长乐塬、申新纱厂、中国“工合运动”纪念馆等红色旅游项目建设,主动融入全省红色旅游长廊,全面渗透融合,延伸产业链条,赋予宝鸡历史文化名城新内涵。(市旅发委、市民政局、市工信局、市文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6.建设都市旅游综合体。把都市旅游作为提升城市品位、彰显城市内涵的重要抓手,重点实施太阳市-石鼓山-茵香河-鸡峰山等景区资源连片开发,实施太极之源道文化景区、周秦文化产业示范区、文化演艺等重点项目建设,打造3-5个引爆性都市旅游项目,增强宝鸡旅游的核心竞争力和区域影响力,依托都市旅游核心区建设特色文化旅游商业街区,打造一批集高品质购物、美食、娱乐为一体的城市旅游综合体。(市旅发委、市规划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文广局,各有关县区人民政府)

7.丰富旅游品牌线路。研究推出宝鸡周秦历史文化游、寻根祭祖文化游、儒家修学文化游、丝路边关文化游、秦岭蜀道文化游、康体养生文化游、西府民俗文化游、军事体验文化游、田园农业文化游、现代工业文化游等十大旅游线路,吸引更多国内外游客来宝鸡,观周风秦韵、寻文明根脉、赏青铜吉金、游宝鸡山水、品最中国美食。(市旅发委、市文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8.打造特色美食城市。依托臊子面、西凤酒、擀面皮、锅盔、鹿糕馍等宝鸡地方特色美食,挖掘每一道美食背后的文化内涵和民俗故事,编制宝鸡“金牌小吃”名册图集,推出“宝鸡美食印象”系列,依托我市种类丰富的面食系列产品,举办国际性的“面对面”美食大赛,让舌尖成为宝鸡旅游的第一传播者,引爆最中国美食城市品牌。(市商务局、市旅发委、市文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9.大力发展旅游新业态。结合美丽乡村、特色小镇、文化旅游名镇、省级旅游名镇、乡村旅游示范点建设,依托山、水、林、田、湖和田园风光,积极培育和扶持休闲农业、乡村度假、古镇村落、特色民宿、田园综合体、现代农庄、低空航空旅游、自驾车房车帐篷露营地等新兴旅游新业态。(市旅发委、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农业局、市工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0.促进产业融合创新。实施“旅游+”和“+旅游”战略,落实好12个“旅游+”融合发展实施意见,以参与性、互动性、体验性为突破,丰富观光、休闲、体验、研学、体育、度假等功能。做优做精乡村旅游,抓好六营民俗村、岐山北郭村、雍州古镇、七星小镇、南由古城、西府天地等一批西府特色乡村旅游点建设。(市旅发委、市发改委、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国土局、市体育局、市文广局、市教育局、市卫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提升旅游品质

11.完善住宿业品质。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角度解决休闲度假旅游的短板,形成以星级酒店为引领,主题酒店、精品酒店、旅居客栈、特色民宿等为支撑的完整住宿体系,促进高品质旅游住宿设施改造升级,带动旅游全要素品质提升。(市商务局、市旅发委、市工商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2.打造诚信消费市场。加强信用体系建设,鼓励争当宝鸡旅游服务明星企业,营造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的良好环境。开展志愿服务公益行动,为全社会提供文明引导、游览讲解、信息咨询和应急救援等服务。(市旅发委、市工商局、市文明办、市卫计局、市公安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3.壮大旅游市场主体。鼓励引导旅游骨干企业强强联合、跨地区重组、投资合作及运营上市,吸引民营资本投资旅游,促进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引导中小型旅游企业向特色化、专业化发展。(市旅发委、市招商局、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4.丰富旅游商品供给。推出“热购商品”名录,大力推进“旅游后备箱行动”,加大文化旅游纪念品、工艺美术品、手工艺品、旅游食品等旅游商品开发力度,积极促进农副产品的研发及转化,开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鲜明地方特色的时尚性、实用性、便携性的旅游商品。(市旅发委、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文广局、市农业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完善公共服务

15.优化公共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市旅游服务中心运营;加速县区旅游集散中心、旅游服务中心、散客服务中心、自驾车房车旅居车营地建设,提升完善旅游咨询服务站功能,重点在主城区建立“1+N”的游客咨询服务接待和集散中心体系,建立信息咨询、惠民便民、安全保障等服务网点,实现旅游城市、旅游线路、旅游景区咨询服务全覆盖。构建全域旅游交通体系,实现机场、车站等交通枢纽到主要景区公路交通“无缝对接”,高A级景区之间、景区与城市之间、景区与主干公路之间“零换乘”。(市旅发委、市交通局、市规划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6.提升完善标识系统。提升完善全市旅游交通和标识系统建设,在重点景区、游客密集区和旅游服务区设立宝鸡全域旅游标识系统,区域内所有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主题园区、旅游示范县、旅游镇村等高速公路、国省干道、旅游专用道路沿途旅游交通标识设置规范、数量充足、布局合理、准确醒目。(市旅发委、市民政局、市规划局、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住建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7.加强智慧旅游建设。大力推进智慧旅游城市、景区、饭店、乡村建设;加快宝鸡智慧旅游两个中心、四个平台开发,积极推进A级以上收费景区智慧闸机系统建设,全面汇聚旅游行业信息和服务信息,实现旅游数据的统一采集、分析、处理和共享运用,服务游客、服务企业、服务决策,实现“一网知宝鸡,一机游陈仓”。涉旅场所实现免费WIFI信号、视频监控全覆盖。(市旅发委、市政府信息化办、市工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8.持续推进“厕所革命”。大力推进厕所革命“3115”工程,持续实施“厕所革命”新三年计划,推进旅游厕所革命由景区向全域覆盖、由城市向农村延伸、由封闭管理向开放管理转变,倡导文明如厕,使旅游厕所数量充足,质量达标,全域覆盖。2018年全市建设旅游厕所244座(含第三方卫生间13座),其中新建197座,改建47座;2019年计划建设厕所141座(含第三卫生间13座),其中新建119座,改建22座;2020年计划建设厕所118座(含第三卫生间4座),其中新建89座,改建29座。落实旅游厕所所长制,全面实施监督管理公示制度。(市旅发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交通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强化市场监管

19.加强市场综合监管。完善综合监管机制,夯实市县执法和监管责任,形成上下联动、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推动跨行业、跨区域监管协作。切实发挥宝鸡市旅游服务中心、旅游警察、旅游巡回法庭和旅游市场监管机构的职能作用,加强对旅游企业和导游的管理,实现线上线下旅游一体化监管,建立旅游市场明察暗访常态化和红黑榜曝光机制,强化高A级景区整治整改和动态管理,依法处理各类涉旅纠纷,精准解决旅游市场突出问题,净化旅游市场。(市旅发委、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工商局、市安监局、市卫计局、市食药监局、市质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20.规范处理旅游投诉。建立统一旅游投诉受理转办机制,整合全市旅游投诉电话,对景区景点、旅游饭店、重点旅游线路等暗访结果及时通报,对投诉集中、整改不力的旅游企业实行通报、约谈、重点督办,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市旅发委、市工商局、市安监局、市卫计局、市食药监局、市质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21.切实保障旅游安全。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旅游安全隐患台账制度。强化旅游从业人员安全风险防范及应急救援技能培训,组织开展旅游风险评估,加强出游安全风险提示,落实旅行社、饭店、景区安全规范。推动旅游安全信息发布和应急预警体系建设,建立政府救助与商业救援相结合的旅游救援体系,探索建立旅游救援有偿服务机制。(市旅发委、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22.教育引导文明旅游。加强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引导游客理性选择旅游产品,共同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加大对旅游不文明行为典型案例的曝光和查处力度,促进文明旅游制度化、常态化。(市旅发委、市文广局、市文明办,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塑造品牌形象

23.实施系统营销。围绕提升宝鸡旅游影响力,制订客源市场营销规划和宣传方案,深耕市场,精准营销。将商贸活动、文化节庆、体育赛事、乡风民俗、优良生态等纳入目的地宣传推介的重要内容,提升宝鸡旅游整体吸引力。(市旅发委、市商务局、市体育局、市文广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24.强化形象推广。抓好宝鸡整体形象宣传,以“看中国,来宝鸡”为核心主题,整合全市得天独厚的历史文化、秦岭山水文化等资源,开展好“游宝鸡,赏山水,知古今,品美食”系列宣传推介活动,提升宝鸡在国内、国际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持续提升我市“周秦文化、秦岭山水、西部民俗、红色工业”等系列旅游品牌形象,以宝鸡部分重点旅游县区为依托,打造封神演义、凤鸣岐山、养生太白、凤飞羌舞、盛唐避暑、跑马关山六大旅游体验品牌。(市旅发委、市招商局、市文广局、市商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25.举办节庆活动。精心办好中国(宝鸡)国际半程马拉松比赛、国际自行车挑战赛(公开赛)、全国太极拳公开赛、中国书法石鼓奖、太白山国际登山节、中国旅游商品大赛、省文化艺术节、宝鸡市文化旅游节、周文化艺术节等在国内外有影响力的文化、体育、艺术系列赛事和节庆活动,以节庆和赛事引爆宝鸡旅游市场,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市旅发委、市体育局、市文广局、市文联,各县区人民政府)

26.完善推广体系。整合宣传资源,建立政府、行业、媒体、公众等共同参与的整体营销机制,推动旅游与其他行业的融合宣传。建立面向公众开放的宝鸡旅游影像资料库,制作宝鸡旅游画册、旅游导图、旅游指南、自驾游手册、旅游歌曲等宣传资料,推出系列精品宣传片,加强产品、线路的创新、设计、包装和推广。(市旅发委、市文广局、市农业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体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六)优化旅游环境

27.加强环境整治。将全域旅游与乡村振兴战略、城镇化建设有机结合,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加强主要旅游线路沿线风貌集中整治。在路边、水边、山边、村边开展净化、绿化、美化行动,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整治,营造优美的旅游环境。(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28.优化营商环境。强化“环境是重要旅游资源”理念,抓好投资环境、治安环境、市场环境、生态环境、消费环境、政策环境改善。建立联系走访旅游企业制度,协调落实土地、税收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创新招商方式,积极引进集规划、建设、运营为一体的知名企业、专业团队,开发优质旅游资源。(市营商办、市旅发委、市招商局、市国土局、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税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29.推进旅游惠民。制定国有重点景区门票价格调低制度,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等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门票应体现公益性。其他景区应根据目标人群合理确定门票价格,鼓励采取门票打折或减免等形式对特定人群、特殊时段实行优惠。大力实施旅游扶贫工程,助力贫困人口脱贫致富。(市旅发委、市物价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七)加强政策保障

30.健全体制机制。建立健全旅游联席会议工作制度,统筹协调各部门力量,细化目标任务,明确时限、夯实责任、细化措施,全力推进示范市创建。各县区要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挂帅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宏观指导,研究解决制约创建的重难点问题,形成党政统筹、协调推进的工作格局。(市旅发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31.落实政策资金。各部门要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出台的促进旅游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市、县两级均要争取设立与地方财政保障能力和旅游发展要求相适应的旅游专项资金,每年预算一定的旅游专项资金用于全域旅游发展。发改、财政、公安、交通、住建、规划、国土等相关部门要出台支持配合全域旅游发展的专项意见,制订旅游投融资、税收、人才等专项扶持政策,各涉旅部门要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统计部门与旅游部门要研究设立旅游数据中心;国土部门要推进旅游用地政策改革创新,每年保证一定数量的土地指标用于保障旅游项目用地。(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旅发委、市统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32.加强人才培养。加大旅游人才引进、培养力度,健全激励机制,制订专项规划,开展在职培训。鼓励旅游专业毕业生到重点区域就业,支持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鼓励旅游部门干部交叉任职、挂职,推动旅游部门与相关部门干部交流任职。强化导游人员的教育培训,加强导游队伍权益保护,建立长效人才管理机制。(市旅发委、市人社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健全保障措施,确保高标准完成各项创建工作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全域旅游创建工作的统筹领导,强化与各县(区)及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对接,建立健全全域旅游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健全完善旅游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全域旅游工作推进会议,确保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有力、推进迅速,形成推动全域旅游发展的强大合力,确保创建工作有序进行。按照省上要求,全域旅游示范市创建要市县同创,县区指标任务完成情况直接影响全市创建工作考核。各县区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任务完成。(市旅发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强化目标考核。建立全域旅游示范市创建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将创建工作纳入县(区)政府和市级部门年终目标责任考核,对创建工作进行全程督办,及时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创建工作务实高效推进。(市考核办、市旅发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营造良好氛围。注重整体策划、宣传,加强全市旅游形象及旅游品牌推广。充分利用报纸、网络、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大力宣传全域旅游示范市创建工作的目的意义、特色亮点、成效做法,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全社会参与全域旅游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市旅发委、市文广局、市政府信息化办,各县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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