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政办函〔2018〕129号《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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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宝政办函〔2018〕12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省森林防火有关要求,切实预防和减少森林火灾发生,巩固生态建设成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市政府同意,现就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责任。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认真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主要领导要经常过问和检查森林防火工作,分管领导要亲自安排和落实森林防火责任,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级政府及防火主管部门要靠实责任,主管单位、所属林场、管护站点、护林人员要层层签订责任书,将管护责任落实到单位、到人员,确保重要部位不出空档、不留死角;要与林木、林地所有者、流转承包人、林内生产经营单位等签订森林防火管护责任书,真正把责任落实到山头、地块、人头,切实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要明确目标,细化责任,重点防范,严防死守,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机制。要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失职、渎职或森林防火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引发火灾或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损失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特别是在机构改革期间,各县区、有关部门要做到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干劲不减,切实做好各项工作。对发生森林火灾较多的县区,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将联合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约谈和问责。

二、加强防火宣传,提高防火意识。宣传教育是增强广大群众防火意识、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道关口。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预防为主,管火先管人”的工作思路,切实抓好宣传教育。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面向林区,深入宣传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和森林防火、应急避险知识,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防范意识。要做到全覆盖,不漏村、不漏户、不漏人,以林区学校、村镇、野外作业点等人为火源多发区为重点,尤其要把外来务工人员、旅游人员、少年儿童作为重中之重,有针对性地加强宣传教育。在关键时段和重要节点,要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短信、宣传车等途径,采用内容丰富、通俗易懂的方式,把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落到实处。对退耕还林区、封山育林区、旅游景区、农林牧交错区以及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周边区域,要反复巡回宣传。要引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不断引导、提升干部群众森林防火意识。

三、严格火源管控,消除火灾隐患。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引导和监管力度,在管人上下功夫,特别是林区进山路口、旅游道路、林内林缘坟地等重点部位,要设立临时防火检查站,增加护林人员,加大巡护密度,做到路口有人把、山头有人看。要提早动手,从源头抓起,对重点林区、火灾多发区、高火险区和农林交错区开展一次全方位、拉网式的可燃物清理和森林火险隐患排查。要下大力气筑牢“四道防线”,即筑牢用火审批防线,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在高火险期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烧纸香烛、点放孔明灯、烧地埂等,停止一切野外用火;筑牢入山检查防线,充分发挥防火检查站职能作用,严格执行入山登记制度,严格排查进入高火险区的人员、车辆,坚决把火种堵在山下林外;筑牢林内巡护防线,管护人员要扎实开展林区巡护,重点时段要专项检查,关键部位、重要设施要反复检查,确保万无一失;筑牢联防联保防线,充分发挥联防委员会作用,实行“五户、十户”等多种形式的村民联防,对流动人员、精神病患者、智障人员和少年儿童等重点人员全部登记造册,落实监管责任,严防玩火弄火引发森林火灾,确保一切火险隐患及时得到清理。同时,要按照有关规定在林区村庄、居民点、林场和学校等地段,开辟防火隔离带和营造生物防火林带,严防“家火上山”和“山火进村”。对违法用火、用火不慎引发火灾的,森林公安要依法从重从快查处。

四、完善应急措施,科学组织扑救。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修订细化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完善森林火灾处置办法,健全分级预警响应机制,全面落实组织指挥、人员调配、机具装备、交通运输、信息联络、后勤保障等工作,做好应对突发火情的各项应急准备。要加强镇村和林场一线扑火物资装备,全面检修各类扑火机具,及时修复受损设备,补充消耗物资。要加强林区基础设施维护,确保道路、通信设施正常运行。各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要开展技能培训和扑火演练,靠前驻防,时刻保持高度戒备,确保突发火情时能够快速出击,做到“打早、打小、打了”。扑救森林火灾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思想,严禁老、弱、病、残、孕和未成年人参与扑火,严禁没有扑火专业知识和经验的同志担任现场指挥员,严禁村民无组织扑救火灾。

五、强化督促检查,落实防范措施。要加强督促检查,突出重点时段和重点区域,有针对性地检查森林防火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执行情况、专业人员上岗执勤情况、火源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应急保障措施准备情况等,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真正把各项防火措施落到实处。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在春节、元宵、清明节等重要时间节点,抽调专业人员对各县区森林防火工作进行督查和暗访,真正做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防患于未然。

六、坚持值班值守,确保信息畅通。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森林防火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好12119森林火警电话信息上传下达和指挥调度工作,全面、及时、准确掌握火情动态。要严格执行森林火灾归口管理和报告制度,坚持“有火必报”“报扑同步”“热点核查零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和火情及时处置。防火期内,各县区每天下午15时30分前向市防火办上报当天林区情况,重大情况随时报告。同时,要严肃森林防火工作纪律,森林防火重要时段县镇两级指挥长原则上不得外出,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须报上一级防火指挥长批准,并指定代理责任人。对迟报、瞒报和“关门打火”贻误扑救时机或因工作不到位、失职渎职引发森林火灾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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