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政办函〔2018〕72号《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宝鸡市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宝鸡市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
宝政办函〔2018〕7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2018年宝鸡市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14日
2018年宝鸡市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行动计划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通信基础设施支撑能力,助推全市经济转型升级,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网络强市、追赶超越、脱贫攻坚”总体要求,持续推进“光网支撑能力提升工程、光网城市质量提升工程、电信普遍服务质量提升工程、移动网络覆盖工程、IPv6部署推进工程”,稳步推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重点任务完成,努力实现全市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显著提升。
到2018年底,全市固定宽带平均可用下载速率同比提升16%,全市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提升至80%;家庭宽带、企业宽带和专线使用费明显下降,取消流量“漫游”费,移动网络流量资费年内至少下降30%。所有行政村光纤全覆盖,城区、重点区域、行政村及公共场所4G网络覆盖率基本达到100%。
(一)光网支撑能力提升工程
全市新增光缆总长5千公里,互联网出口总带宽同比提升10%,固定宽带平均可用下载速率同比提升16%。
(二)光网城市质量提升工程
新建楼宇光网覆盖率基本达到100%。新增光纤入户端口9万个。加快百兆宽带普及,推进千兆网络建设,实现高速光纤宽带网络城乡全覆盖。
(三)电信普遍服务质量提升工程
在实现全市所有行政村光纤全覆盖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光纤网络向自然村延伸。加快推进信息惠民工程,积极推进电子商务、远程教育、远程医疗、智慧旅游、智慧乡镇等应用,助力网络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四)移动网络覆盖工程
全市新建物理站址583个,免费开放公共区域站址540处。新增4G基站587个,其中农村新增4G基站44个。加快推进5G基站规划。新建移动网络室内分布系统74个。新增4G用户38万户,4G用户总数超过340万户。移动互联网用户普及率达95%以上。
(五)IPv6部署推进工程
市政府外网网站系统,新闻及广播电视媒体网站系统,互联网数据中心(IDC),互联网骨干网、城域网和接入网,广电骨干网,LTE网络及业务,新增网络设备、固定网络终端、移动终端等领域要全面支持下一代互联网IPv6部署,逐步推进IPv6在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应用。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及时升级固定宽带用户接入节点和骨干网节点设备,强化网络流量疏通能力。加快实施光纤入户工程,既有小区基本实现“光进铜退”。加快推进5G基站规划,今年11月底前完成全市5G站址资源规划编制工作。加快物联网应用基础设施建设,推进NB-IoT网络部署和拓展行业应用,加快NB-IoT的创新和发展。加快室内分布系统建设,全力消除楼宇内部、电梯、地下场所等移动网络盲点。开展LTE网络端到端IPv6业务承载能力建设,推动LTE网络、业务及终端全面支持IPv6。推进我市骨干网互联节点的IPv6升级改造,扩容基于IPv6的网间互联带宽,实现高效互联互通。完成城域网和接入网的IPv6升级改造,完善网络管理和支撑服务系统,面向公众用户和政企客户开通商用IPv6宽带接入服务。扩容升级互联网出入口,保障互联网IPv6流量有效转接互通。加快广电IPv6骨干网建设、有线电视接入网升级改造,推进广播电视应用基础设施建设和IPv6应用示范。集采的移动终端和固定终端全面支持IPv6,推广支持IPv6的广播电视融合终端。(中国电信宝鸡分公司、中国移动宝鸡分公司、中国联通宝鸡分公司、中国铁塔宝鸡分公司、陕西广电网络传媒宝鸡公司负责)
(二)加大政务系统IPv6推广应用。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和我市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要求,督促各县区、各部门积极推进市县(区)政府外网网站系统和新建市级电子政务系统、信息化系统及服务平台全面支持IPv6。借助省通信管理局、省网络安全与信息测评中心等单位的管理和技术,完善我市通信基础设施服务能力监测及评估体系,优化评估标准、方法,定期进行评测,帮助通信运营企业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能力。(市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三)提升信息化服务质量。今年9月底前组织完成全市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局房、管线、传输)的编制和报批工作。加强电信资费监管执法检查,协调各通信运营企业实现提速降费目标。实施网络架构优化行动,进一步扩容我市互联网(包括IPv6)总出口带宽,督促通信运营企业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加快网络设备升级,强化网络流量疏通能力。实施互联网内容信息源引进工程,加强互联网内容信息源和内容分发网络(CDN)建设,引进和鼓励互联网内容信息源提供商落户宝鸡,有效改善我市网民体验。积极申请国家资金补助,争取国家试点示范项目。(市发改委、工信局,各通信运营企业负责)
(四)落实国家两个“强标”工程。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光纤到户国家标准的通知》(建标〔2013〕36号)精神,严格落实新建住宅项目竣工通信设施验收备案制度,进一步规范新建住宅预先铺设通信配套设施建设,实现与住宅建筑投资主体同一化、设计一体化、施工同步化、验收标准化。督导各县区加大对通信配套设施资源共享的监管力度,积极支持相关通信运营企业建设,促进多家通信企业共同参与运营服务工作,为光纤改造工程施工和通信基站建设提供便利。夯实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业主委员会、街道办事处相关责任,严厉查处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阻挠光纤到户改造和通信基站建设等违法违规行为。支持4G、5G基站和室内分布系统的建设。(市住建局、规划局、城市管理执法局、宽带推进办负责)
(五)持续优化环评审批程序。加强电磁辐射科普知识宣传力度,加快全市电磁辐射自动监测站建设,实时向公众显示环境电磁辐射水平,促进公众对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的科学认知。规范电磁辐射项目的监督管理,保护公众电磁辐射环境权益。(市环保局负责)
(六)推进网络提速降费。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高速宽带网络建设推进网络提速降费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5〕95号)精神,采取有力措施,落实公共区域全部免费开放要求,确保政府机关、学校、医院、展馆、工业园区、旅游景点、机场、公路沿线、铁路沿线、桥梁隧道、铁路车站、地铁沿线、公路客运站、码头等所属建筑物以及路灯、道路指示牌、绿化区等公共设施场所空间网络全部开放,积极推动管廊、杆路等社会公共资源共享,支持光纤铺设和4G、5G基站建设。制定实施交通沿线通信基础设施发展规划,推动交通运输基础设施与公共通信基础设施进一步融合发展。(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交通局、教育局、卫计局、旅发委、城市管理执法局、公安局、西安铁路局宝鸡分局负责)
(七)营造行业发展环境。认真贯彻落实省物价、财政、交通、铁路、电力、通信等部门联合出台的公路、铁路、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中产生的占用补偿费、穿(跨)越费等费用相互免收政策,为实体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组织开展专项检查行动,严厉查处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中针对电信企业的不合法收费行为。加强电信资费监管执法检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市发改委、物价局、财政局、交通局、宝鸡供电局、地电宝鸡分公司负责)
(八)推进公共设施共建共享。加大对通信、广电基础设施供电保障力度,建立用电报装、管道杆路共享、电力抢修等保障机制,不断提高通信基础设施直供电的比例,缩短通信基础设施用电开户和引入的审批时限。强化对互联网数据中心(IDC)等通信基础设施的用电管理和需求侧服务,积极促进能耗成本下降。(宝鸡供电局、地电宝鸡分公司负责)
(九)保障通信基础设施安全。积极争取“百兆乡村”示范及配套支撑工程等国家通信基础设施项目和资金支持,加快推进“宽带乡村”示范工程。发展和建设工业互联网,加快推进移动物联网在不同领域的应用。广泛宣传通信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政策法规,加大打击破坏通信基础设施的犯罪行为,确保通信基础设施安全。(市发改委、工信局、公安局负责)
(十)强力工作落实。切实将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政府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强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实。2018年11月底前组织完成全市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局房、管线、传输)的审批,纳入城乡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加强基站站址、通信机房和线路等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用地保障,主动协调解决基站建设、光纤到户和土地征用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市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组的统一领导下,工作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职能,规划、住建、交通、电力、工信等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履行职责,认真负责地做好日常工作,督导重点任务落实。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各通信运营企业要根据实际完善相应的工作机制。
(二)建立月度报送制度。各县区政府、市级各有关部门要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主体,每月23日前向工作组办公室报告进展情况和下月度工作计划。各通信运营企业要细化工作任务,抓好组织实施,并按月列出工作进度表,每月23日前向工作组办公室报告进展情况、需要协调的问题和下月度工作计划。
(三)强化督查考评。根据工作进度,市政府将不定期对全市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难点问题和任务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年底前,对各县区、市级各有关部门落实情况组织验收考评,考评结果将作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参考,并在全市通报。
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6月底前将工作方案报送市工作组办公室。各通信运营企业6月底前将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报送工作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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