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政办字〔2018〕55号《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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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的通知








宝政办字〔2018〕5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组织领导,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市政府决定成立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三方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决策部署;

(二)研究制定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劳动关系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

(三)研究分析全市劳动关系运行状况及发展趋势,协调解决我市劳动关系重大情况和问题;

(四)指导和推动全市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的推荐;

(五)指导各县(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工作,组织开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考核评价工作;

(六)加强与省三方委员会、相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各界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加有关活动。

二、组成人员

主任:马赟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主任:王炳绪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田力 市人社局局长

赵会祥 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杨旺余 市国资委主任

段寅生 市工信局局长

龙平 宝鸡企业及企业家联合会会长

毛国辉 市工商联副主席

委员:罗惠萍 市人社局副局长

史存良 市总工会副主席

王培成 市国资委党委委员、调研员

张杰宝鸡企业及企业家联合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葛运海 市工信局党组成员、调研员

徐鸿祥 市工商联副调研员

三、工作机构


市三方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承担市三方委员会日常工作,罗惠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市国资委、市工信局、市企业及企业家联合会、市工商联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兼任,工作人员由以上单位相关科室人员组成。委员会成员调整由各成员单位向市三方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报市三方委员会主任批准。市三方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不刻制印章,由市人社局代章。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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