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政办函〔2018〕67号《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宝政办函〔2018〕6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全市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6日
全市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刻吸取四川达州“6·1”火灾等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当前火灾防控工作,切实做好上合组织青岛峰会、中高考、端午节等重要时段的消防安全工作,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现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市春夏火灾防控工作总体部署,严格落实政府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社会单位主体责任,以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文物古建筑、“九小场所”为主要排查场所,坚决预防和遏制较大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行动时间
从即日起至8月10日。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进行,市政府决定成立全市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贺东
副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刘永涛
市公安局副局长戴永慧
成员: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统筹推进;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局副局长戴永慧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市消防支队政治委员贺新刚同志担任。
四、工作重点
(一)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检查。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督促公共娱乐场所、高层建筑、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养老机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照“六加一”措施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要组织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大检查,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户籍化”管理,提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管理制度,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熟练应急处置程序,提高消防控制室在预防和及时发现火灾、扑救初期火灾方面的管理监控效能。
(二)开展易燃易爆单位消防治理。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职责,组织对石化企业集中和危化品事故高发区域开展消防安全风险评估;依法对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实施督导检查,对符合建队条件的易燃易爆危险品企业建立专职消防队、工艺处置技术小组和专家库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三)开展文物古建筑消防检查。严格文物古建筑改、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验收,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文物建筑电气防火导则》要求,加大文物古建筑电气火灾防范整治,完善文物消防安全设施,增设独立式火灾报警器、简易喷淋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要推行物联网消防安全监控管理,落实消防设施和电气线路定期检测制度,严格用火用电管理,加快推进卫星消防站或者微型消防站建设。
(四)开展电动车和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电动自行车和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部署要求,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督促居民小区建立电动车停放充电集中区域,严格电动车生产、销售监管,整顿维修改装市场,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改装电动车及配件行为。各县区要做好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和传统村落电气线路改造,督促基层单位建立健全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电器产品、电气线路安装敷设,定期检测维护保养。
(五)开展城市综合体消防安全治理。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会商研判、联合检查、情况通报等工作机制,加强城市综合体消防安全监管力度,推广标准化、规范化消防管理。城市综合体的产权单位、委托管理单位以及各经营主体、使用单位都要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落实特殊消防设计和针对性技术措施,确保管理制度和措施完善,建筑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登高救援场地、建筑外墙保温材料以及钢结构防火等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建立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专职微型消防站。
(六)开展“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各公安派出所要加强对“九小场所”的日常消防监督管理,指导镇街网格员对辖区“九小场所”全面进行排查,切实督促“九小场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配齐消防设施器材,开展火灾隐患自查整改,建立基础台账,消除消防监管盲区和死角。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及时成立组织机构,抽调精干力量,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尽快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要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要以身作则,带队深入基层一线开展检查,加强源头治理,督办隐患整改,切实提升基层火灾防控水平。
(二)统筹推进,形成合力。各县区政府要切实负起责任,统筹推进专项行动,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市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深入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依据现有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完善制度设施,推动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化;基层单位要充分发挥消防安全网格力量,坚持依法监督管理,依法排查整治。要对火灾隐患“零容忍”,强化监管措施,确保火灾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坚决依法予以查处和关停,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
(三)严格督导,落实责任。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将任务逐项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和具体人员。市政府将于近期组织对全市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对相关领导进行约谈。
请各县区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及安排部署情况于6月12日前、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于8月5日前报市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姜少平,电话:0917—3252962,邮箱:bjxfzdk@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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