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政办函〔2018〕66号《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
宝政办函〔2018〕6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圆满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被省政府评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二等奖,奖励2000万元;麟游县被授予2017年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先进县,奖励500万元,向全市人民交出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为总结经验,发扬成绩,推动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根据《宝鸡市住房保障工作评价考核暂行办法》,对各县区、各相关部门2017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进行了考核,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考核结果予以通报。
希望考核优秀的县区、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各县区、各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先进为榜样,立足岗位,认真履职,争创佳绩,努力推动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实现新发展,为把宝鸡早日建设成为宜居宜业美丽幸福城市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17年度宝鸡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考核结果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6日
附件
2017年度宝鸡市保障性安居工程
建设工作考核结果
一、县区
一等奖
1.麟游县人民政府
2.金台区人民政府
3.岐山县人民政府
4.凤县人民政府
二等奖
5.陇县人民政府
6.渭滨区人民政府
7.眉县人民政府
8.高新区管委会
三等奖
9.太白县人民政府
10.陈仓区人民政府
11.扶风县人民政府
12.千阳县人民政府
13.蟠龙新区管委会
14.凤翔县人民政府
二、先进单位
1.市发改委
2.市财政局
3.市国土局
4.市住建局
5.市规划局
6.市审计局
7.市环保局
8.市投资(集团)公司
9.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10.宝鸡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1.市保障性住房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三、先进个人
1.段林晖 金台区住房保障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2.孔宝会 渭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翟伟 陈仓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4.刘晓阳 高新区城乡建设管理局
5.张龙 蟠龙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6.董蓬勃 凤翔县城市建设服务中心
7.李铁柱 岐山县人民政府
8.牛平治 扶风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9.刘文 眉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10.陈峻锋 凤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11.撒军 陇县房屋征收办公室
12.朱涛 千阳县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
13.周锁林 太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4.王向阳 麟游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15.王健 市政府办公室
16.梁宁博 市发改委
17.赵剑峰 市财政局
18.李亚文 市审计局
19.罗康雯 市民政局
20.王拴科 市国土局
21.张鸿斌 市林业局
22.柳晓春 市规划局
23.王强市国资委
24.邱丽霞 市统计局
25.仝永刚 市房屋征收办
26.冯立 市住建局
27.刘 沛 市物价局
28.李鸿哲 市地税局
29.俞 村 市投资(集团)公司
30.常海滨 国家开发银行陕西省分行
31.雷鸣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宝鸡市分行
32.邓芳 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33.傅永卫 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34.周升民 市保障房建设工程公司
35.王自强 市保障房资产运营公司
四、金融支持突出贡献单位
1.国家开发银行陕西省分行
2.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宝鸡市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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