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政办发〔2018〕22号《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一带一路”建设2018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一带一路”建设2018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宝政办发〔2018〕2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宝鸡市“一带一路”建设2018年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任务分工抓好落实。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16日
宝鸡市“一带一路”建设2018年行动计划
为了贯彻落实《陕西省“一带一路”建设2018年行动计划》(陕政办发〔2018〕16号),加快推进宝鸡建设装备制造名城、历史文化名城、“一带一路”上国际化城市和宜居宜业美丽幸福城市,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加快构建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和物流中心
1.打造临空产业经济区,争取宝鸡支线(国际)机场和国际空港开工建设,支持县区规划建设通用航空机场。(市发改委、相关县区政府负责)
2.加快西安—法门寺—咸阳机场城际铁路建设,做好法门寺—宝鸡市区城际铁路前期工作,推进8个综合运输中心建设。(市交通局负责)
3.争取宝汉巴南铁路、宝平中卫铁路复线和城市轻轨进入中省规划并早日开工建设。(市发改委负责)
4.加快太凤、合凤、宝汉(宝鸡-平坎)等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力争关中环线宝鸡段、眉太、麟法高速开工建设,连霍高速宝鸡过境段、陇县至陕甘界高速公路建成通车。(市交通局负责)
5.高标准建设全国首批公交都市。(市交通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
6.开展银渝高铁银川经平凉、宝鸡到汉中段的前期课题研究。(市发改委负责)
7.加快推进阳平铁路物流基地项目建设,完成年度投资9.5亿元。(陈仓区政府负责)
8.加快宝鸡综合保税区、吉利泰华物流产业园、陈仓物流园、西凤现代物流园、宝鸡传化物流公路港项目分拨中心、谋划启动宝鸡国际港务区。(高新区管委会、陈仓物流园区管委会、渭滨区政府、凤翔县政府负责)
二、提高优势产业市场竞争力
9.围绕“一城、两区、五基地”发展目标,打响“新丝路汽车名城”名片,打造高新区、蔡家坡经开区两个产业聚焦区,加快建设整车制造基地、零部件制造基地、汽车及零部件检测基地、汽车生产性服务基地和汽车文化产业基地。(市工信局、高新区管委会、蔡家坡经开区管委会负责)
10.按照李克强总理关于宝鸡“装备中国,走向世界”要求,实施传统工业智能化改造。支持秦川机床等机器人关节减速器、数控机床智能化生产系统和宝鸡机器人及智能制造产业园等项目建设。(市工信局负责)
11.依托宝钛等龙头骨干企业,发挥钛产业联盟作用,支持宝钛技改迁建项目,突破核心关键技术。(市工信局负责)
12.加快西凤酒城建设,开发酒文化产业区,打造名酒文化城。(市国资委负责)
13.抓好和氏万只奶山羊、关山乳业技改项目,建设全国羊乳工程研发中心,实现高端羊乳全产业链发展。(陇县政府负责)
14.加快开发建设天台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打造城市高端综合休闲度假中心,做强都市旅游。(市旅发委负责)
15.抓好岐山周文化景区、钓鱼台、大东湖景区等综合开发,指导大水川、关山草原积极创建国家5A级景区,打造“中国埃蒙塔尔”;支持太白县、凤县抓好全域旅游和5A级景区县城建设,加快把太白县打造成“中国达沃斯”。(市旅发委、相关县区政府负责)
三、持续深化国际合作交流
16.抓好石油装备、机床工具、钛材、猕猴桃等4个省级外贸出口示范基地建设。(市商务局、市工信局、高新区管委会、眉县政府负责)
17.加快推进“海外宝鸡”行动计划,推动宝鸡企业“走出去”,积极参与国际产能合作。(市商务局负责)
18.加快俄罗斯奔萨州寒冷公司冰淇淋宝鸡工厂和俄罗斯风情小镇建设。(市工信局、市国资委负责)
19.组织我市外贸产品在广西凭祥口岸统一展销,鼓励企业在哈萨克斯坦、俄罗斯及东南亚等地设立产品展示展销中心。(市商务局负责)
20.按照《陕西宝鸡奥什工业园建设洽谈合作备忘录》,切实做好吉尔吉斯斯坦我市工业园建设各项工作,加快我市相关企业入住园区步伐,确保入园企业享受吉尔吉斯斯坦相关优惠政策。(市商务局负责)
21.组织相关县区、企业分别参加2018丝博会暨第22届西洽会、乌鲁木齐举办的亚殴博览会、厦门举办的第22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市招商局、市商务局负责)
22.建立“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海外人才培训基地,开展有特色、有针对性的海外培训项目。继续加大与德国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职业学校合作办学力度,聘请外国专家来宝鸡工作,派员赴“一带一路”国家研修。(市人社局负责)
23.有序推进红旗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吉尔吉斯吉中合资萨硫特爆破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工作,完善运营管理体系;根据周边市场适时启动吉尔吉斯奥什炸药生产线项目筹建工作。(市国资委负责)
24.协调宝鸡机床集团公司“俄中机床生产销售合资公司”俄方斯坦克公司尽快落实计划投资额到位,加快对有关俄方法律、环境的评估,争取完成合资公司的组建工作。(市国资委负责)
25.协调西凤酒股份公司加快推进“西凤酒‘一带一路’国家出口贸易项目”,结合2018年品牌万里行活动及多次大型展览活动为基础,积极与吉尔吉斯斯坦、波兰、越南、柬埔寨、澳大利亚等多个国家地区意向合作客户加强联系,积极跟进,商谈具体合作,争取出口量更上一个新台阶。(市国资委、市商务局负责)
26.继续推进陕西秦川牛业有限公司中澳国际农业合作园项目建设,扩大种群数量,完善提升园区功能。(市农业局负责)
27.实施“走出去”战略,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的科技交流与合作,加强国别战略研究、创新对话、政策沟通、规划对接、重大项目合作,推动国际创新基地、联合研究中心(实验室)、技术转移中心等建设。(市科技局负责)
28.借助“一带一路”重大活动机遇,加强联络和协作,组织1—2次“一带一路”节点城市文化交流活动,推动宝鸡精品剧目、非物质文化遗产、民间工艺等文化产品走出去,宣传宝鸡文化品牌,传播宝鸡文化形象。(市文广局负责)
29.组织相关旅游文化企业参加第26届广州国际旅游展览会和2018年西安丝绸之路国际旅游博览会,提升宝鸡旅游美誉度和市场影响力;组织参加2018年中国旅游商品大赛,繁荣全市旅游商品市场。(市旅发委负责)
四、加快对外开放平台建设
30.开展驻华使节“宝鸡行”活动。(市外事办负责)
31.继续办好宝鸡.中国钛谷推介会和激光与钛产业合作坛。(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32.举办中国汽车产业博览会、军民融合防务展会。(市工信局、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33.举办“2018中国(宝鸡)国际机器人暨智能制造展览会”,同期举办“中国(宝鸡)一带一路国家装备制造地方行活动”,聚焦军民融合与科技创新,助力我市装备制造业转型升级。(市贸促会、市工信局、市商务局负责)
34.举办“第七届中国西部跨国采购会暨第二届中国(宝鸡)国际工业品采购展览会”,同期举行“中国(宝鸡)一带一路国家经贸合作洽谈会”,为精准对接“一带一路”沿线的重点国家和地区,推动西部地区优势产业、优秀企业、优质产品走出去发挥积极作用。(市贸促会、市工信局、市商务局负责)
35.创新工作思路,组团出访开展境外经贸交流活动,组织我市经贸代表团出访及组织外贸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参加各类展会2-3次。(市贸促会负责)
五、构建服务保障支持体系
36.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积极联系有关部门,加大对我市建筑企业拓展境外市场的支持力度,给予企业承接境外工程项目前期费用补助、贷款贴息、对外投资合作保险费补助、境外安全保障费用补助、保函费用等方面的扶持。(市规划局负责)
37.协调金融机构要积极支持我市企业对外承包业务,加大保险对建筑企业境外承接工程业务的支持力度。(市金融办、市商务局负责)
38.通过举办银企合作对接会、金融政策培训会等形式,加大合作联系,跟踪解决企业在省境外承包工程过程中遇到的融资困难。(市金融办、市商务局负责)
39.举办2-3期我市企业“走出去”涉外法律风险防控培训及“一带一路”专题培训班。(市贸促会负责)
40.继续做好原产地证书、国际商事证明办理,及领事认证代办工作。(市贸促会负责)
41.围绕“一带一路”建设开展相关课题研究(市社科联负责)
42.进一步做好“单一窗口”的推广运用工作,切实为外贸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通关服务。(市口岸办负责)
43.组织协调口岸单位进一步做好国家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措施的贯彻和实施;举办对外贸易企业业务人员培训,提高业务人员的通关能力和水平。(市口岸办负责)
44.抓好科技型企业培育和扶持,协助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积极申报各类创新项目,加大有关扶持政策落实力度。(市科技局负责)
六、优化发展营商环境
45.以提升城市风貌,塑造城市特色,提升城市品质,完善管理体系为目标,组织编制《宝鸡市城市总体规划》(2018-2035年)。(市规划局负责)
46.协调各相关部门都能从简化工作程序,在提供市场信息服务、政策服务、缩短退税办理周期,便捷报关报检,上门服务企业等方面支持外贸发展,必要时引入容错纠错机制。(市商务局负责)
47.聚焦营商环境提升,持续深化“放管服”,所有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办结时限压缩在法定时限50%以内,实现市、县、镇三级网上审批和“一站通”办结,“最多跑一次”事项占全市部门权力和服务事项80%以上。(市编制办负责)
48.加强与主流媒体、网络媒体合作,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推介宝鸡新形象的整体建构与传播工作。进一步全域宣传推广——“看中国 来宝鸡”等城市宣传语,不断扩大宝鸡的知名度、美誉度,提升城市品牌影响力。(市委外宣办负责)
七、加强组织沟通协作
49.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本单位“一带一路”建设工作,同时要按照职能分工,建立分抓推进机制,加强统筹协调,确保各项重点工作有序推进。
50.各成员单位要加强“一带一路”建设重大项目的谋划、包装和储备,建立项目库,力争更多项目进入中省“一带一路”项目库,争取中省政策或资金支持。
51.各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陕西省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和规范“一带一路”对外交流平台审核工作的通知》(陕清组字〔2018〕1号)精神,加强和规范“一带一路”对外交流平台审核工作,切实维护好“一带一路”倡议的严肃性和权威性,防止“一带一路”概念泛化,防范借用“一带一路”概念聚财敛财。
52.市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向省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重大项目等建设成果并反馈重大问题;每半年上报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总结。各成员单位每月底前书面向市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市行政中心6号楼B座512室,邮箱:gtb3262863@163.com)反馈当月有关情况,5月、11月下旬分别上报半年、全年工作总结和下年度工作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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