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政办发〔2018〕25号《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宝政办发〔2018〕2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宝鸡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10日
宝鸡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全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促进畜牧业绿色可持续发展,根据《陕西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按照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思路,以沼气、生物天然气、农用有机肥和农村能源为主要利用方向,以畜牧业重点县和规模养殖场为重点,进一步健全制度体系,强化责任落实,完善扶持政策,严格执法监管,加强科技支撑,持续深化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深入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和农业绿色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建立科学规范、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制度,构建种养循环发展机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能力明显提升。到2018年、2019年、2020年,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70%、73%和75%以上,全市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分别达到80%、90%和95%以上,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分别达到95%、100%、100%。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和现代农业产业园以及部省级畜禽规模标准化示范场率先实现以上目标。
三、重点任务
(一)调整优化产业布局。以陈仓区、凤翔县、岐山县、扶风县、千阳县、陇县等畜牧业重点县(区)为重点,科学编制种养循环发展规划,坚持以地定畜,以种定养,根据土地承载能力确定畜禽养殖规模。加快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推进以千阳、陇县等县区为主的高端奶业产业带,以麟游、岐山等县区为主的肉牛肉羊产业带,以陈仓、扶风等县区为主的猪禽产业带,以太白、凤县等县区为主的中蜂产业带,以凤翔、眉县为主的地方特色养殖优势区的五大优势产业带建设步伐。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加快禁养区内规模化养殖场户关闭搬迁工作。(市农业局、市环保局负责,第一个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严格落实环评制度。加强畜禽规模养殖场环境准入管理,对畜禽规模养殖相关规划依法依规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新建或改扩建畜禽规模养殖场,应突出养分综合利用,配套与养殖规模和处理工艺相适应的粪污消纳用地,配备必要的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利用设施,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畜禽规模养殖场,环保部门予以处罚。(市环保局、市农业局负责)
(三)完善污染监管制度。依托国家畜禽规模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系统,对所有规模养殖场实行备案登记,赋予统一身份代码,进行统一管理、分级使用、数据共享。健全畜禽粪污还田利用和检测标准体系,按照国家畜禽养殖粪污土地承载能力测算方法,畜禽养殖规模超过土地承载能力的县(区)要合理调减养殖总量。完善肥料登记管理制度,强化商品有机肥原料质量监管和认证。实施畜禽规模养殖场分类管理,对设有固定排污口的畜禽规模养殖场,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依法严格监管。完善畜禽粪污排放统计方法,对畜禽粪污全部还田利用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将无害化还田利用量作为统计污染物的重要依据。县级环境保护、农业(畜牧)部门要建立养殖场治理清单,明确年度任务,实施分类指导,对所有规模养殖场开展以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为主要内容的标准化改造。按照“一场一策、限期完成、验收销账”的监管方式,确保所有在册养殖场按期实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市质监局负责)
(四)强化规模养殖场主体责任。依法规范畜禽规模养殖场行为,畜禽规模养殖场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陕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陕西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切实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快完善污染防治配套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行,或委托第三方进行粪污处理,确保粪污资源化利用。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要带头落实,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市农业局、市环保局负责)
(五)培育养殖废弃物利用主体。以大型规模养殖场为主,支持圈舍标准化改造,自行处理粪污,生产销售商品有机肥,或流转土地发展种植,就近消纳。支持中小养殖场户采取堆沤发酵方式就近就地还田,鼓励建立合作互助处理中心,统一收集、运输、处理养殖场户畜禽粪污。发展粪污收集、施肥专业化服务组织,支持在田间地头配套建设管网和储粪(液)池等方式,解决粪肥还田“最后一公里”问题。支持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调动社会资本积极性,建立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体系,逐步培育成为支撑农牧循环的新产业。(市农业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负责)
(六)推广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在源头减量上,引导生猪、奶牛规模养殖场改水冲粪为干清粪或水泡粪,实行雨污分离、固液分离、回收污水循环清粪等有效措施,从源头上控制养殖污水产生量。在过程控制上,规模养殖场根据土地承载能力确定适宜养殖规模,建设必要的粪污贮存处理设施,使用堆肥发酵菌剂、粪水处理菌剂和臭气控制菌剂等,加速粪污无害化处理过程,减少氮磷和臭气排放。在末端利用上,引导生猪和奶牛等规模化养殖场,推广快速低排放的固体粪便堆肥技术和水肥一体化施用技术,促进畜禽粪污就近就地还田利用;肉牛、羊和家禽等以固体粪便为主的规模化养殖场,进行固体粪便堆肥处理还田利用。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每年创建部省市级示范场10-15个。(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市科技局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把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结合本地实际,依法明确部门职责,细化任务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完善政策措施,强化日常监管,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相关支持政策和好经验好做法,提高畜禽养殖从业者的主体责任意识、环保意识和法律意识,调动养殖场(户)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积极性。各县(区)人民政府2018年9月底前制定并公布本地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细化明确分年度重点任务和工作清单,并抄送市农业局备案。市农业局要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对本方案落实情况进行定期督导和跟踪评估,并向市政府报告工作进展。(市农业局、市环保局负责)
(二)落实财税支持政策。实施种养业循环一体化工程,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以果菜和畜牧业重点县(区)等为重点,实施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鼓励县(区)利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装备实行敞开补贴。落实沼气发电上网政策,做好畜禽养殖废弃物沼气发电项目并网验收和调试工作,对上网电量实行保障性全额收购,并按时做好电量结算工作,降低单机发电功率门槛。生物天然气符合城市燃气管网入网技术标准的,经营燃气管网的企业应当接收其入网。落实沼气和生物天然气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支持生物天然气和沼气工程开展碳交易项目。县(区)财政要加大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投入,支持规模养殖场、第三方处理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粪污处理设施,积极推广使用有机肥。鼓励县(区)政府和社会资本设立投资基金,创新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和运营模式。(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能源局、宝鸡供电局、地电宝鸡分公司负责)
(三)统筹解决用地用电问题。落实畜禽规模养殖用地,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完善规模养殖设施用地政策,提高设施用地利用效率,提高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有机肥生产积造设施用地占比及规模上限。以畜禽养殖废弃物为主要原料的规模化生物天然气工程、大型沼气工程、有机肥厂、集中处理中心、田间地头配套建设管网和储粪(液)池等项目用地,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选址,在年度用地计划中优先安排。落实规模养殖场内养殖相关活动农业用电政策。(市国土局、市发改委、市农业局、宝鸡供电局、地电宝鸡分公司负责)
(四)加强绩效考核。以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有机肥还田利用、沼气和生物天然气使用等指标为重点,建立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绩效评价考核制度,纳入政府绩效评价考核体系。根据省农业厅、省环境保护厅制定的考核办法,市农业局、市环保局按程序联合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对各县(区)要开展考核,定期通报情况,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建立激励和责任追究机制,对考核优秀的县(区)要通报表扬,并在项目安排上优先支持;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县(区)要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市农业局、市委组织部、市环保局负责)
附件: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
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主要目标:2018-2020年连续3年,全市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70%、73%、7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分别达到80%、90%、95%以上,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分别达到95%、100%、100%。 | |||
序号 | 主 要 任 务 | 责任单位 (第一个为牵头单位) | 完成时限 |
1 | 制定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绩效考核办法。 | 市农业局 市委组织部 市环保局 | 2018年6月底 |
2 | 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禁养区划定已经完成但划定范围不科学的县区,要加快调整和完善禁养区划定工作,加快禁养区内规模化养殖场户关闭搬迁工作。 | 市农业局 市环保局 | 2018年6月底 |
3 | 制定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细化明确分年度重点任务和工作清单。 | 各县(区) 人民政府 | 2018年9月底 |
4 | 加强畜禽规模养殖场环境准入管理,对畜禽规模养殖相关规划依法依规开展环境影响评价。 | 市环保局 市农业局 | 2018-2020年 |
5 | 依托国家畜禽规模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系统,对所有规模养殖场实行备案登记。 | 市农业局 市环保局 | 2018-2020年 |
6 | 完善肥料登记管理制度,强化商品有机肥原料质量监管和认证,定期开展监督、抽查工作。 | 市农业局 市环保局 市质监局 | 2018-2020年 |
7 | 在果菜优势区,实施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 | 市农业局 市发改委 市环保局 | 2018-2020年 |
8 | 实施种养业循环一体化工程,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 市农业局 市发改委 市环保局 | 2018-2020年 |
序号 | 主 要 任 务 | 责任单位 (第一个为牵头单位) | 完成时限 |
9 | 鼓励县(区)政府和社会资本设立投资基金,创新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和运营模式。 | 市财政局 市发改委 市环保局 市农业局 | 2018-2020年 |
10 | 优化畜牧业区域布局,加强规模养殖场精细化管理,推行标准化、规范化饲养。 | 市农业局 | 2018-2020年 |
11 | 加快畜禽品种改良,落实畜禽疫病综合防控措施,提高综合生产能力。 | 市农业局 | 2018-2020年 |
12 | 以畜牧业重点县(区)为重点,支持规模养殖场圈舍标准化改造和设备更新,配套建设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 | 市农业局 | 2018-2020年 |
13 | 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每年创建部省市级示范场10-15个。 | 市农业局 | 2018-2020年 |
14 | 以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为核心,重点推广经济适用的通用技术模式。 | 市农业局 | 2018-2020年 |
15 | 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相关支持政策,宣传各地好的经验做法。 | 市农业局 市环保局 | 2018-2020年 |
16 | 完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具体措施。 | 市农业局 市环保局 | 2018-2020年 |
17 | 新建或改扩建畜禽规模养殖场,应突出养分综合利用,配套与养殖规模和处理工艺相适应的粪污消纳用地,配备必要的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利用设施,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 市环保局 市农业局 | 2018-2020年 |
18 | 支持有机肥生产与使用,开展农民使用有机肥补贴试点。 | 市农业局 市发改委 市财政局 市环保局 | 2018-2020年 |
19 | 鼓励县(区)利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装备实行敞开补贴。 | 市农业局 市财政局 | 2018-2020年 |
20 | 实施规模化生物天然气工程和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 | 市发改委 市财政局 市环保局 市农业局 | 2018-2020年 |
21 | 健全畜禽粪污还田利用和检测体系。 | 市环保局 市农业局 市质监局 | 2018-2020年 |
序号 | 主 要 任 务 | 责任单位 (第一个为牵头单位) | 完成时限 |
22 | 实施畜禽规模养殖场分类管理,对设有固定排污口的畜禽规模养殖场,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依法严格监管。 | 市环保局 市农业局 市质监局 | 2018-2020年 |
23 | 完善畜禽粪污排放统计方法,对畜禽粪污全部还田利用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将无害化还田利用量作为统计粪污的重要依据。 | 市环保局 市农业局 市质监局 | 2018-2020年 |
24 | 县级环境保护、农业(畜牧)部门要建立养殖场治理清单,按照“一场一策、限期完成、验收销账”的监管方式,确保养殖场按期实现粪污资源化利用。 | 市环保局 市农业局 市质监局 | 2018-2020年 |
25 | 组织对各县(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开展考核,定期通报工作进展。 | 市农业局 市委组织部 市环保局 | 2018-2020年 |
26 | 落实沼气发电上网政策。生物天然气符合城市燃气管网入网技术标准的,经营燃气管网的企业应当接收其入网。落实沼气和生物天然气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支持生物天然气和沼气工程开展碳交易项目。 | 市发改委 市财政局 市规划局 市环保局 市农业局 市国税局 市地税局 | 2018-2020年 |
27 | 加大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投入,支持规模养殖场、第三方处理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粪污处理设施,积极推广使用有机肥。 | 市财政局 市农业局 | 2018-2020年 |
28 | 将畜禽规模养殖用地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落实养殖用地政策。落实规模养殖场内养殖相关活动农业用电政策。 | 市国土局 市发改委 市农业局 市能源局 宝鸡供电局 地电宝鸡分公司 | 2018-2020年 |
29 | 推广快速低排放的固体粪便堆肥技术和水肥一体化施用技术,以畜牧业重点县(区)为重点,加大技术培训力度,加强示范引领,提升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 | 市科技局 市农业局 | 2018-2020年 |
30 | 对本方案落实情况进行定期督查和跟踪评估,并向市政府报告。 | 市农业局 市环保局 | 2018-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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