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政办函〔2018〕30号《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市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1-01-31 22:15:54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市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宝政办函〔2018〕3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落实好我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加强对全民健身工作的统筹协调,加快推动健康宝鸡建设,市政府决定建立市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组成人员

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市政府分管体育工作的领导同志担任。设副召集人2人,由协助分管体育工作的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体育局局长担任。联席会议成员由市文明办、市直机关工委、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广局、市卫计局、市旅发委、市体育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老龄委、市残联分管领导同志担任。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体育局,主要承担联席会议组织联络和协调等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体育局分管全民健身工作的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及联席会议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由市体育局代章。

二、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民健身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协调《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和省、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推进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强化各级政府发展全民健身事业的主体责任,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抓好相关工作任务的落实,推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格局;加强对全民健身工作的督促指导和检查,及时按程序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工作情况。

三、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研究具体工作时,可以召开部分成员单位参加的专题会议。

(二)全体会议由召集人主持,专题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可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要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等。

(三)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方面,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四)联席会议办公室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成员单位开展联合督导调研,对成员单位落实《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和省、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特点,积极研究促进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的有关问题,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建议、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要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组织、市场推动、媒介联合、群众参与的“大群体”工作格局。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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