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政办函〔2018〕21号《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

浏览量:          时间:2021-01-31 22:16:31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










宝政办函〔2018〕2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7年,全市各级、各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决策部署,以推动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为契机,以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以隐患排查治理为抓手,立足防范,强化监管,夯实责任,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连续10年未发生重特大事故,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安全环境。

根据《宝鸡市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和《年度考核细则》,市安委会对各县区和签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15个市级部门2017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全面考核,现将考核结果予以通报。

希望考核优秀的县区、市级部门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县区、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改革创新、依法监管、源头防范、系统治理,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落实责任,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切实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全面建设最具幸福感城市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附件:2017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结果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8日



























附件

2017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结果



一、县区考核结果

1.优秀(4个):眉县人民政府、陈仓区人民政府、岐山县人民政府、扶风县人民政府

2.良好(9个):千阳县人民政府、凤翔县人民政府、金台区人民政府、渭滨区人民政府、太白县人民政府、凤县人民政府、陇县人民政府、麟游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二、市级部门考核结果

1.优秀(5个):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安监局、市质监局、市农业局

2.良好(10个):市国资委、市旅发委、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教育局、市国土局、市水利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宝鸡供电局、市煤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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