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政办发〔2017〕77号《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宝鸡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1-01-31 22:23:52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宝鸡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宝政办发〔2017〕7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市交通运输局、财政局、人社局《宝鸡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30日



宝鸡市交通运输局 宝鸡市财政局 宝鸡市人社局

宝鸡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方案



为全面加快我市农村交通运输建设,保障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发展,到2020年实现“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的目标(以下简称“四好农村路”),根据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农村公路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深化改革、探索创新、以人为本、惠及民生”的原则,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步伐,为广大农民群众脱贫致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保障。

二、总体目标

全面推进我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努力使农村公路从“会战式”建设向集中攻坚转变;从注重连通向提升质量安全水平转变;从以建设为主向建管养运协调发展转变;从适应发展向引领发展转变。实现农村公路路网结构明显优化,质量明显提升,养护全面加强,路产路权有效保护,路域环境优美整洁,农村客运和物流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城乡交通一体化格局基本形成。

三、主要任务

(一)建好农村路

以按时完成交通脱贫攻坚任务和同步够格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目标,大力实施农村公路进村最后一公里三年行动计划,强力推进七大工程建设,实施县乡公路改造300公里、建制村通畅工程500公里、通村公路联网工程4000公里、村庄道路硬化工程1500公里、安全生命防护工程2000公里、通村公路完善工程3000公里、桥涵配套和危桥改造3000延米。确保到2018年,完成交通脱贫保底任务,实现全部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到2020年,完成小康农村路建设任务,实现全部村民小组通沥青(水泥)路,群众聚集的村庄街道普遍硬化,具备升等改造条件的农村公路全部改建为等级公路,新改建农村公路一次交工验收合格率达到98%以上,县乡道和重要村道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治,农村公路危桥总数逐年下降,重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得到有效遏制,较大和一般事故明显下降。

(二)管好农村路

持续推进农村公路“两个纳入”发展要求,将农村公路发展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强化县(区)人民政府对农村公路的主体责任,将农村公路发展资金(项目建设配套资金、公路养护资金、公路管理机构三公费用)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并足额落实到位;完善农村公路养管机构,到2017年底,县级农村公路质量监督机构全部设置到位,独立履行工作职责;到2020年,县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乡镇专职农村公路管理所设置率达到100%,建立建制村村道管理议事机制,爱路护路的乡规民约和村规民约健全到位,夯实通村公路镇(街)管理责任和村委会养护责任。大力整治农村公路路域环境,到2020年,具备条件的农村公路全部实现路田分家、路宅分家、路面整洁、排水畅通、沿线绿化,路侧控制区无堆积物、违章建筑和广告,农村公路通行环境显著提升;加强农村公路法治化建设,持续开展路政“三基三化”建设和超限检测站标准化创建,实现基层路政执法站点和农村公路超限检测站建设标准化;强化农村公路治超力度,建立公安交警、路政、运政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及时制止和查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及其他各类破坏、损坏农村公路设施等行为,到2020年,农村公路路政案件的发现处理率和结案率分别达到80%和85%以上。

(三)护好农村路

夯实县乡道县级养护、村道村委会养护责任,加强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工作,到2020年,农村公路经常性养护率达到100%,优、良、中等路比例不低于75%,路面技术状况指数(PQI)逐年上升;在2007年全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宝政发〔2007〕57号)基础上,提高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费标准,按每年每公里县道14000元、乡道7000元、村道2000元标准,由市县财政按3:7比例筹集落实养护资金,从2018年起取消地方养路费(燃油税)市级资金补助,并逐步建立农村公路养护经费随养管里程、人工、物价上涨同步增长的保障机制;积极探索适应新形势的农村公路养护模式,按照群专结合的思路,大力推进专业养护市场化,将非专业养护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公益岗位等政策相结合,采取道班集中养护、个人承包领养、公司合同管理等多种养护方式,深入推进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确保农村公路养护质量和促进农民增收。

(四)运营好农村路

按照“城乡一体、客货并举、运邮结合”总体思路,加快城乡客运一体化、城乡客运公交化、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和信息系统建设,完善农村交通运输服务网络。到2020年,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率和通邮率达到100%,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达到AAA及以上水平的县超过60%,县城周边20公里范围内公交化覆盖率达到50%以上。发展培育3-5家农村交通物流示范企业,推广货运班线、客运班车代运邮件等农村物流组织模式,基本建成覆盖县、乡、村的三级农村物流网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宝鸡市“四好农村路”建设领导小组,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市交通、发改、财政、人社、公安、审计、规划、监察、国土、住建、农业、水利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指导建设工作,协调和解决“四好农村路”实施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工作方案制定、目标任务分解、技术指导和监督考核等工作。各县(区)政府要成立辖区“四好农村路”建设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夯实工作任务,有序推进实施。

(二)强化资金保障

加快建立以市、县(区)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的“四好农村路”建设资金筹措机制。建立统筹考虑公路里程增加、物价增长、财力增加等因素在内的养护管理资金投入增长机制;努力争取政府债券、各种扶贫和涉农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发展;完善“以奖代补”政策,充分发挥省级补助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发挥好“一事一议”在农村公路发展中的作用。加强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继续鼓励企业和个人捐款,以及利用道路冠名权、公路沿线开发权等多种方式筹集社会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发展。

(三)加强示范引领

积极展开“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活动,从2017年起,每年至少创建1个省级示范县;积极创造亮点,争创国家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对创建成功的县区,市政府予以通报表扬,年终考核予以加分奖励,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项目倾斜和资金补助。

(四)严格监督考核

将“四好农村路”纳入市政府年度重要工作内容,市交通运输局要认真组织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活动,明确年度的工作任务,督促和指导各县区认真抓好落实;市财政局要积极落实奖励资金,对完成任务较好,被评为“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的县区要给予资金奖励;市考核办将“四好农村路”建设纳入市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市政府督查室要定期深入各县区督查,对推进不力的县区,要进行督办和问责。各县区要完善“四好农村路”建设考核制度,要将“四好农村路”建设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充分调动镇街和各部门积极性,全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和示范县创建,确保各项任务全面完成。

(五)深入发动宣传

市交通运输局和各县(区)政府要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意义和重要性,引导群众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和护路意识,动员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通过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村集体经济收入以及鼓励社会力量捐资捐建等方式,积极支持和参与“四好农村路”建设,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良好氛围。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rule/99331.html

本文关键词: 宝鸡市

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