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政办函〔2017〕118号《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徐州市宝鸡市扶贫协作框架协议有关工作任务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1-01-31 22:46:50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徐州市宝鸡市扶贫协作框架协议有关工作任务的通知》










宝政办函〔2017〕118号










扶风县、陇县、千阳县、太白县、麟游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按照市政府与徐州市政府签订的《徐州市宝鸡市扶贫协作框架协议》议定事项内容,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立有效的工作协商推进机制

1.建立两市互访沟通机制。每年轮流由两市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率党政代表团赴对方对接商谈扶贫协作工作,共同召开扶贫协作联席会议,研究当年扶贫协作工作中的重大事宜。(市发改委牵头负责)

2.建立两市主要工作部门的协调机制。两市明确扶贫协作工作的牵头部门和主要参与部门,建立不定期的工作会商机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召开会议协调解决扶贫协作工作中的问题。(市发改委牵头负责,市扶贫办、农业局、人社局、工信局、教育局、卫计局、科技局、文物旅游局等部门配合)

二、建立稳定的帮扶结对关系

3.建立两市县(市)、区帮扶结对关系,即:铜山区与陇县结对、沛县与麟游县结对、邳州市与扶风县结对、新沂市与千阳县结对、贾汪区与太白县结对。(市发改委牵头负责,陇县、麟游县、扶风县、千阳县、太白县对接落实)

三、明确扶贫协作工作重点任务

4.推动产业合作。鼓励支持徐州市有实力的企业到宝鸡投资兴业,通过资源开发、合资办厂等形式,促进技术、资金与资源融合对接,实现企业发展与产业扶贫的双赢。因地制宜帮助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产业,组织和引导徐州市企业到受援地区合资合作、投资办厂,发展农业种植、畜牧养殖、农产品加工、生态旅游服务等产业,带动当地贫困群众就业致富。(市工信局、市农业局牵头负责,市文物旅游局配合,陇县、麟游县、扶风县、千阳县、太白县对接落实)

5.推广劳务协作。支持贫困地区建立就业和社保服务平台,建立和完善输出地与输入地的劳务对接机制,引导徐州市企业多在贫困地区招收所需劳务人员。(市人社局牵头负责,陇县、麟游县、扶风县、千阳县、太白县等对接落实)

6.强化人才支援。鼓励支持徐州市各类人才到受援贫困地区开展帮扶工作,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组织开展市、县两级干部挂职交流。依托和发挥我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等科技人才优势,加大科技扶贫力度,解决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带动贫困群众创业就业,促进贫困群众增收。(市人社局牵头负责,市科技局配合,陇县、麟游县、扶风县、千阳县、太白县对接落实)

7.开展助学助医。在贫困地区有针对性地开展助学关爱活动,帮助解决因贫失学问题;有重点地开展医疗卫生服务工作,为医疗诊治、防治和保健咨询服务提供支持。(市教育局、卫计局牵头负责,陇县、麟游县、扶风县、千阳县、太白县对接落实)

8.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鼓励支持徐州市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扶贫协作,实现社会帮扶资源和扶贫协作有效对接,凝聚全社会参与扶贫协作的强大合力。(市发改委牵头负责,市工信局配合)

9.用好帮扶资金。按照中央和省要求,明确“十三五”期间每年帮扶资金规模,加强对贫困县教育、医疗、交通等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项目的支持,改善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条件;选择能够带动贫困群众直接增收的产业项目给予重点支持,帮助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市发改委牵头负责,陇县、麟游县、扶风县、千阳县、太白县对接落实)

10.加强金融协作。用足用活证监会出台的《关于发挥资本市场作用服务国家脱贫攻坚战略的意见》为贫困地区企业上市开通“绿色通道”的政策红利,支持徐州市拟上市公司与贫困地区开展合作。鼓励徐州企业、基金公司以投资入股等方式参与宝鸡的产业发展及项目建设。(市金融办牵头负责,市发改委、工信局、农业局、文物旅游局配合)

四、确保扶贫协作工作成效

11.实施项目化管理,每年对各类扶贫措施通过项目化包装予以保障,做到每年有项目清单。(市发改委牵头负责,陇县、麟游县、扶风县、千阳县、太白县对接落实)

12.认真落实脱贫攻坚的主体责任和扶贫协作的帮扶责任,加强扶贫协作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双方的协同配合,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坚持精准实效,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宝鸡市到2020年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市发改委牵头负责,市扶贫办配合)

13.坚持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抓好扶贫脱贫的监督检查,加强群众评议,加强社会监督,确保扶贫协作和脱贫攻坚取得实效。(市政府督查室牵头负责,市扶贫办、市发改委配合)

各相关县区和责任部门要尽快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员,专门负责扶贫协作框架协议落实工作,有关名单于9月15日前报市发改委。同时,各县区、各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抓好任务落实,工作进展情况于每季度末报市发改委。



联 系 人:市发改委国民经济综合科雒 贝

联系电话:3260124(传真)

电子邮箱:zongheke2002@163.com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7日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rule/99333.html

本文关键词: 宝鸡市

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