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政办发〔2017〕65号《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贯彻落实陕西省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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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贯彻落实陕西省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宝政办发〔2017〕6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宝鸡市贯彻落实陕西省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6日









宝鸡市贯彻落实陕西省

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根据《陕西省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实施方案》(陕政办发〔2017〕50号)精神,结合《宝鸡市“十三五”安全生产发展规划(2016-2020年)》,确保全省及我市“十三五”安全生产发展规划的控制指标、重点工程等顺利实施,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一)总体控制指标

到2020年,全市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和安全监管能力明显提升,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全面改善,安全监管监察体系更加完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基本形成,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安全预防控制体系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社会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危害得到有效防范。与2015年相比,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10%,全市亿元GDP死亡率、工矿商贸企业从业人员10万人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煤矿百万吨死亡率等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明显下降,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实现追赶超越提供良好的安全保障。

(二)重点行业目标

1.煤矿开采业。到“十三五”末,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率达到30%;全市煤矿采煤、掘进装载机械化程度均达到80%以上,“机械化换人、机器人作业、自动化减人”取得明显成效。全面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全市煤矿企业全部达到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市煤监处负责)

2.金属非金属矿山采选业:到“十三五”末,全面提升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开采安全技术水平,企业规模化、标准化、机械化、自动化水平显著提升,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下降10%,规模以上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全部达到安全标准化二级以上。(市安监局负责)

3.危险化学品行业:到“十三五”末,力争实现危险化学品管理信息化,实现特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全部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以上,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设施全部建立自动控制系统。(市安监局负责)

4.烟花爆竹行业:到“十三五”末,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得到全面提升,基本实现“五化”要求,“三库”、“四防”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达到100%,危险工序机械化作业率达到95%。(市安监局负责)

5.交通运输业:到“十三五”末,全市道路运输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平均每年下降5%和4%;制定和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战略,遏制营运车辆较大事故的发生。完善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提高大中型客车、公共汽车、重型载货汽车的安全准入条件。到“十三五”末,危货运输车辆、旅游包车和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全部安装使用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建立健全道路工程建设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继续实施公路生命防护安全工程。(市交通局、公安局负责)

6.特种设备行业:建立特种设备动态安全监管机制和在用特种设备安全评估体系。制订压力管道、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办法,实行部门联动机制,健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和预案,严把特种设备安全准入关。加强检验、检测机构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提升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实现特种设备检测率100%全覆盖。(市质监局负责)

7.电力行业:加强电力调度的监督管理,确保电网稳定运行。加强电力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健全电力安全生产可靠性管理和监督机制。建立并完善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体系和电力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提高电力系统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加强涉网电力企业安全性评价工作。(市发改委负责,宝鸡供电局配合)

8.旅游行业:到“十三五”末,全市各旅行社、星级饭店等旅游企业全部实现安全标准化,建立相关企业旅游安全应急预案评估、备案体系。推进教育培训和安全文化建设,建立健全旅游行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长效教育培训机制和安全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制度。(市文物旅游局负责)

9.农业机械行业:以基层管理网络建设为重点,完善农业机械安全监管体系。加强农机登记注册、牌证核发及驾驶员培训,严把安全检验关、驾驶员考试关,提高农机登记注册率和年检率。建立农业机械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农机监理装备建设,开展农机安全使用的宣传教育和“平安农机”建设活动。(市农业局负责,市公安局配合)

10.建筑施工行业:“十三五”末,全市建筑施工行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5%以上,继续对建筑施工较大事故实行“零控制”,逐步推广使用施工现场电子监控,积极推行和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突出治理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和触电等多发性事故。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标准化力争全部达到二级以上。(市规划局负责)

11.作业场所职业健康建设目标:“十三五”末,全市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督检查机制基本完善,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98%,粉尘、高毒物品等主要危害监测合格率达到80%以上,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告知率和警示标志设置率达到95%以上,用人单位职业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80%以上。(市安监局负责)

12.消防安全提振工程建设目标: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推进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提升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消防队伍建设,提升抢险救援水平。建立消防社会培训体系,提高全民消防素质。突出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检查规划设计是否符合消防安全的要求。消防站点、消防装备和器材要满足城市发展规模要求,企业消防装备、器材满足安全生产经营需求。(市公安局负责)

13.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目标:“十三五”末,建立完善全市应急救援体系,高危行业领域或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应急救援演练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提高职工应急处置和自救逃生能力。(市安监局负责)

14.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建设目标:“十三五”末,建立市、县专业化安全生产执法队伍,专业监管人员配比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加强和规范镇(街)及各类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市安监局、市编办负责,2019年前完成)

二、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任务责任分工

(一)主要任务

“十三五”期间,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加强事故预防、加强责任全方位实施、监管监察能力提升、技术支撑保障五大体系建设。(市安监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二)重点工程

1.消防装备及基础建设提振工程。实施消防事业发展三年提振计划,购置灭火救灾、抢险救援所需的一批高、精、尖、专装备,优化装备配备结构,加强基础设施和消防力量建设,推动公安灭火救援战斗力提升,推动装备从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市公安局,各县区政府负责)

2.公路交通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加强普通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建设,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由市交通局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由县级政府组织实施,各级政府要保障公路安全设施完善资金。(市交通局,各县区政府负责)

新建、改建、扩建公路时,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按有关要求,认真测算并计列安全设施,加强审核监督,确保安全设施投资足额到位并同步建成。在事故多发易发路段设立实体密封护栏和减速设施,并修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设施,降低交通事故次生环境污染风险。县级政府要保障农村公路安全设施建设投资,确保新建、改建、扩建农村公路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各级发展改革、交通运输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要求,在新建、改建、扩建的公路项目中充分考虑安全设施建设,切实做到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市交通局、市发改委,各县区政府负责)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公路安全设施的维护更新。安全性能不适应新情况的,应及时升级改造;安全设施遭到损毁的,要及时进行修复。(市交通局负责)

要积极推广新技术和信息化手段的应用,不断投入交通技术监控等管理设备,在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已完善公路安全防护设施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交通管理设施。(市公安局负责)

3.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程。依托市、县信息化公共平台的基础设施资源和电子政务骨干传输网,构建覆盖市、县(区)、镇(街)、企业四级联网,并与国家安监总局、省安监局、各级相关部门实现联网和数据交换的安全生产监管网络。统一业务数据中心建设,及时录入基础数据,并与上级安全生产监管网络服务平台实现联网运行。(市安监局、市政府信息化办负责)

4.安全监管执法能力提升工程。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监管监察能力建设规划》《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监管监察职业能力建设标准的通知》精神,为安全监管部门配备履职基础保障能力、现场监管执法能力、风险预警防控能力、事故调查处理能力、应急救援指挥能力、法制宣传教育能力、技术支撑保障能力等七个方面专业执法装备。(市安监局,各县区政府负责)

5.煤矿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工程。推进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煤矿机械化水平,推广综采工作面智能化技术,减少煤矿工作人员。建立和完善矿井监测系统、防灭火系统、综合防尘系统,加强煤矿冲击地压防治以及水害防治。逐步推广锚网支护和锚网喷支护方式,逐步取消木支护方式。加大煤矿企业矿井通风系统改造力度,提升瓦斯抽采系统能力,达到“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要求。全面加强水文地质勘探工作,实施矿井水灾、火灾和冲击地压等重大灾害治理工程。(市煤监处负责)

6.危险化学品企业入园区工程。实施城镇人口密集区高风险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及化工园区安全提升工程,对搬迁改造工程中涉及资金保障、人员安置、技术装备、土地置换等问题,及时研究协调,出台支持政策措施。对于安全防护距离不满足要求,以及处于居住、商业区等敏感区域的企业实施搬迁改造。到2020年,城镇人口密集区内高风险危化品生产企业必须全部启动搬迁改造,到2025年前全部关闭,搬迁改造项目全部进入安全设施齐全的园区。(市安监局、市工信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负责)

7.金属矿山及尾矿库提升工程。提高准入门槛,实施尾矿库综合治理,有效降低尾矿库事故风险。对于安全无保障、资源利用率不高、环境破坏严重的矿山坚决予以关闭,对现有尾矿库实施分类治理,对全市尾矿库进行全面排查,采取“一库一策”对存在问题进行专项整治,严防尾矿库事故发生。严格尾矿库日常监管,规范尾矿库运行管理,及时整改治理隐患,确保尾矿库安全运行。(市安监局负责)

8.烟花爆竹企业整顿提升工程。大力推进涉药工序机械化、生产企业整顿提升、标准化达标、新技术推广等工作,不断提高“标准化、机械化、科技化、集约化”水平。对于安全生产条件不完备、有隐患不能确保安全生产的,依法责令停产整改,确保安全稳定。通过深入调研、人员包联、宣传动员、政策扶持、资金奖励等,引导扶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转产创业。(市安监局负责)

9.隐患排查治理工程。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按照安全生产风险分级标准和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制度。在安全风险辨识、制定管控措施、排查治理隐患、信息技术应用等方面通过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安全专业机构及专家“会诊方式”,科学管控风险。建立“一图、两清单”(“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点分布图、风险管控责任清单、风险管控措施清单),实现隐患排查治理系统化、程序化、科学化、信息化、标准化、常态化。(市安监局负责)

10.职业病预防控制工程。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安全必须管职业健康”的原则,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着力整治高毒、高危粉尘、放射性等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职业病危害,深化煤矿、非煤矿山、陶瓷制造、耐火材料、家具制造、石材、水泥、石棉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对职业病危害问题比较严重的区域,组织力量联合执法,彻底整顿,着力从源头上遏制职业病危害。(市安监局负责)

11.城市公共安全风险防控工程。强化城市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轨道交通、道路桥梁、隧道工程等安全监管和监测监控,加强弃土填埋场的建设及运营管理,加强城市老旧建筑、玻璃幕墙、寄递物流和人员密集场所等的安全隐患排查,并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跟踪治理,建立起城市风险分级防控制度。(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等负责)

12.重大危险源监控工程。实施对重大危险源安全参数动态监测,加快推进重大危险源监管与应急救援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及时掌握危险源、应急装备队伍、预案、事故后果等动态变化数据,提升重大危险源监管水平和应急救援综合能力。(市安监局负责)

13.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程。建设1个市级矿山应急救援队、3个区域矿山应急救援队。依托大型企业和专业救援力量,建设服务周边的区域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完善好应急物质储备基地。(市安监局负责)

14.安全信息及技术保障工程。运用互联网思维,推进智慧安监,加大我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平台建设工作力度,加快企业基本信息数据库、隐患排查数据库、法律法规标准数据库等安全监管基础数据库建设,提升安全生产“大数据”利用能力和技术支撑能力,突出科技进步对安全生产的促进和保障作用。(市安监局负责)

15.安全文化建设工程。加大对安全生产法律和安全知识的宣传,认真开展安全宣传教育“七进”活动,不断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安全文化素质。建设一批安全综合教育培训、特种设备实训、安全宣传教育、职业健康教育和安全文化示范基地。“十三五”期间,建设一批省、市级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社区。通过示范引领带动,在全社会营造浓厚安全文化氛围。(市安监局负责)

三、完善保障体系

(一)组织保障。市安委办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逐级分解落实目标指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明确各项目标任务和工程的完成时间表、路线图,推动和引导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县区、各部门也要根据各自实际,细化任务,落实责任,确保《规划》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二)投入保障。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关于安全生产的财政、税收、信贷政策,健全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机制,强化政府投资对安全生产投入的引导和带动作用,拓宽安全生产投入渠道,形成政府、部门、企业及全社会多元化的安全生产投入机制。加大对县区、各类功能区等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建设投入,加强对煤矿“四化”、尾矿库、采空区综合治理和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等的支持。加大城市管网改造、化工企业搬迁用地置换补偿政策的实施,推动城市管网专项治理行动。充分发挥重大工程项目对《规划》实施的载体作用,用项目落实工程任务,用工程任务落实《规划》。

(三)机制保障。建立《规划》实施的动态监督考核机制,落实《规划》实施进展情况定期分析报告制度。加强对《规划》执行情况的考核和进展情况监督检查。利用报刊、电视、网站、微信、微博等媒体,及时报道《规划》实施新机制、新做法、新成效,努力营造全社会推动《规划》顺利实施的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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