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政办函〔2017〕113号《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加快军民融合产业发展2017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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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加快军民融合产业发展2017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宝政办函〔2017〕11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宝鸡市加快军民融合产业发展2017年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22日

















宝鸡市加快军民融合产业发展2017年行动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军民融合有关精神,着力破解难题,推动军民深度融合发展,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破解军民融合难题实现追赶超越为总抓手,通过推动军民融合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军工民品配套体系建设、军民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军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建立健全军民融合服务体系,努力破解军民融合发展体制性障碍、结构性矛盾和政策性问题,促进军民融合产业快速发展。到2017年底,全市军民融合产业工业总产值达到360亿元,增长20%。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规划引领。加强军民融合产业发展战略研究,编制全市军民融合产业发展规划,明确产业发展思路、目标和发展路径,制定出台产业融合支持政策措施。(市发改委牵头)

(二)推进军民融合产业项目建设。建立军民融合产业项目库,加强项目谋划,加大对在建项目的跟踪服务,帮助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早日建成投产。(市工信局牵头)

(三)打造渭滨军民融合产业示范区。支持长岭、烽火、凌云、宝成等企业扩能技改、做大做强。加快烽火电子工业园、宝成金属表面处理中心、西安特种飞行器研究院雷达和无人机、新福泉机械高效能超音速等离子喷涂技术等项目建设,以清姜工业集中区为主导,以姜谭工业基地为依托,打造渭滨军民融合产业示范区。(渭滨区政府牵头)

(四)加快推进航空装备产业园建设。加强与宝成、凌云、7107和长岭科技等企业上级管理机构汇报沟通,组织有关专家学者,修订完善园区发展规划,落实园区建设用地,推动园区加快建设。(高新区管委会牵头)

(五)积极稳妥推进军工企业改革。鼓励军工企业在扩能改造过程中兼并、重组市属配套企业,进行股份制和混合所有制改革,推进军工企业1十N,加快军工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减轻企业负担。(市国资委牵头)

(六)推进军民科技成果双向转移转化。推进政产学研用融相结合,加快军民融合产学研平台建设,支持军工企业合理开发利用先进军工技术,推动向民用技术转化步伐。鼓励民用先进技术向军用领域转化应用,积极参与国军标和军民共用标准的制定和修订。科技创新投资基金要向军民融合科技成果转化倾斜,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市科技局牵头)

(七)组建产业联盟。组建我市军民融合产业联盟,整合军民融合有关企业研发、设计、制造等优势资源,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强化协作、抱团发展。把联盟建成一个产业发展服务平台、军民企业对接平台、政产学研合作创新平台。(市工信局、渭滨区政府负责)

(八)设立产业发展基金。设立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采取市场化运作,支持军民融合重点项目建设,破解军民融合企业融资难题。(市财政局牵头负责)

(九)建立军民融合产业信息服务平台。对全市军工企业和重点“民参军”企业开展全面摸底调查,收集企业基本情况、主导产品、技术研发能力、仪器设备等基础数据,建立军民融合产业信息服务平台,大力推动协同设计,大型仪器设备共享,产品市场信息及政策技术信息互通,促进企业之间联合与协作。(市工信局牵头)

(十)落实军民融合产业税收优惠政策。贯彻落实中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各项优惠政策,对参与军工科研生产的国有和民营企业实行同等政策待遇,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切实落实军品生产企业在军品增值税、土地使用税及房产税方面的减免政策。(市地税局牵头)

(十一)实行领导包抓机制。对军民融合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实行市级领导包抓,部门分工负责机制,一企一策,一事一议,加大对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建设帮扶。(市工信局牵头)

(十二)成立组织领导机构。成立我市军民融合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级有关部门和相关县区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局,市工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的综合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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