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政办函〔2017〕81号《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宝政办函〔2017〕8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县、区政府和市级各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超额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被省政府评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一等奖,奖励3000万元;扶风县被授予2016年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十佳县”称号,奖励500万元,向全市人民交出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为总结经验,发扬成绩,推动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实现新发展,依据《宝鸡市住房保障工作评价考核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市保障办对各县区、各部门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进行了考核。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先进县区、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通报。同时,授予国家开发银行陕西省分行、农业发展银行宝鸡市分行2016
年宝鸡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金融支持突出贡献奖。
希望考核为先进的县区、部门和个人,再接再厉,争取更大成绩。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先进为榜样,立足岗位实践,认真履行职责,争创一流业绩,努力推动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面建设最具幸福感城市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2016年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先进县区、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26日
附件
2016年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先进县区、
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先进县(区)
一等奖(3个)
1.陇县人民政府
2.眉县人民政府
3.陈仓区人民政府
二等奖(4个)
4.麟游县人民政府
5.凤县人民政府
6.千阳县人民政府
7.岐山县人民政府
三等奖(6个)
8.金台区人民政府
9.凤翔县人民政府
10.太白县人民政府
11.渭滨区人民政府
12.高新区管委会
13.蟠龙新区管委会
二、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先进单位(11个)
1.市发改委
2.市财政局
3.市国土局
4.市住建局
5.市规划局
6.市审计局
7.市环保局
8.市房屋征收办
9.市投资(集团)公司
10.陕西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宝鸡项目部
11.市保障性住房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
三、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先进个人(36名)
1.高 翔 金台区棚改办
2.赵海勇 渭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翟 伟 陈仓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4.刘晓阳 高新区城乡建设管理局
5.刘建平 蟠龙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6.张炳古 凤翔县城市建设服务中心
7.王昭怀 岐山县人民政府
8.牛平智 扶风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9.周晓荣 眉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10.陈峻锋 凤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11.边军平 陇县旧城拆迁改造指挥部办公室
12.贺建刚 千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3.吕建文 太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4.赵 健 麟游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15.陈俊尧 市政府办公室
16.郝 毅 市发改委
17.王新瑞 市财政局
18.石 磊 市审计局
19.罗康雯 市民政局
20.段升荣 市国土局
21.郭仕强 市林业局
22.柳晓春 市规划局
23.王 强 市国资委
24.邱丽霞 市统计局
25.齐晓辉 市房屋征收办
26.冯 立 市住建局
27.牛建让 市物价局
28.张小康 市地税局
29.荆亚妮 市投资(集团)公司
30.刘立民 人行宝鸡中心支行
31.龚德智 国家开发银行陕西省分行
32.石 峰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宝鸡市分行
33.白雪峰 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34.傅永卫 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35.王自强 市保障房资产运营公司
36.赵科昌 市保障房建设工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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