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政办函〔2017〕68号《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高考中考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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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高考中考工作的通知》










宝政办函〔2017〕6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7年全国高考将于6月7日至8日举行,我市将有28049名考生在各县(区)共34个考点参加考试;2017年我省中考将于6月28日至29日举行,我市将有31844名考生在各县(区)共40个考点参加考试。为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确保顺利实现平安高考、平安中考的目标,现就做好2017年高考中考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切实落实考试工作责任

高考、中考关系国家发展大计,关系千万学子前途命运,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各县(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高考中考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按照“属地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把高考中考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按照教育部和省、市高考中考相关会议的部署和要求,建立政府统筹领导、各部门协调配合的考试工作机制。市、县(区)招委会是本地高考中考安全稳定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教育局长是主要责任人,各考点主考是本考点主要责任人,监考员是本考场直接责任人。各县(区)政府、各相关部门要把高考中考各项工作责任细化分解,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确保考试责任到位,形成职责明确,环环相扣的责任链条,确保今年高考中考安全平稳进行。

二、完善机制,强化考试安全保密

考试安全是高考中考工作的生命线。按照教育部部署,2017年我市高考中考安全工作的目标任务是:考前无试题试卷泄露,考中无大面积有组织的舞弊,考后无大范围评卷录取失误,社会舆论保持和谐稳定。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把考试安全作为“一把手”工程,着力抓好关键主体、关键环节和关键节点,标本兼治,综合施策,进一步完善和健全考试安全保密工作机制,确保实现平安高考、平安中考目标。

1.完善试题试卷安全保密机制。各县(区)招办主任、考点主考是本地、本考点试题试卷安全的直接责任人。各县(区)要按照“分级管理、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以最高标准和最严要求,认真落实考试安全各项措施和责任,采取一岗多控、人技联防等措施,确保试题试卷运送、保管、分发、施考、回收、评卷等所有环节安全保密设施配备到位、制度落实执行到位。

2.完善考试环境综合治理机制。各县(区)招委会要把考试安全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按照各级高考中考相关会议要求,充分发挥职能,加强统筹联动。教育、公安、保密、环保、宣传、无线电管理等招委会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要紧密配合,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高考中考各个环节安全保密工作的部署、管理和监督,细化应急预案,坚决杜绝失密、泄密事件的发生,确保不发生群体性违纪舞弊事件,有效维护高考中考的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3.完善考风考纪治理机制。各县(区)要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诚信考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广大考生的诚信考试意识。要加强标准化考场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并积极采取手机信号屏蔽、金属探测等技防措施,严防涉考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要把监考工作纳入教师考核指标体系,督促监考教师履职尽责,提高考场监督能力,对违纪或参与作弊的考生做到早发现,严格按规定程序处理。要对本县(区)中学校园及周边涉嫌替考等违纪作弊线索进行排查,全面清理校园考试环境。各高校要加强对在校大学生的诚信教育,加强在校学生的行踪管理,在高考前一周对本校涉嫌招募高考枪手、组织助考作弊等重要线索逐一清理核查,对参与替考或组织、协作组织团伙作弊的在校大学生要坚决按规定严肃处理。

4.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各县(区)要成立多部门组成的考试安全应急指挥中心,建立集体研判、科学决策、协调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会同有关部门充分做好考试期间发生地震、洪涝、极端天气等自然灾害,以及暴力恐怖威胁、疫病传播等突发情况的应对工作,并在考前认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要以前期预防为主,主动防范,反复排查,认真落实教育部“四必查”的要求,封堵事故风险源头,积极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要严格执行值班零报告制度,一旦发生重大突发事件,要快速反应,妥善处置,并在第一时间按规定报告,不得延误。

5.完善督查和责任追究。各县(区)要组织精干高效的高考中考督查力量,加强对各考点考前、考中各关键时段工作的督促检查,做到督查工作不留盲点,确保高考中考各项部署执行到位、各措施落实到位。要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对涉考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坚决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对不负责任、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并对有关领导实行倒查追责。

三、精心组织,确保考试顺利实施

高考中考工作政策性强、环节多、规模大、涉及范围广,各县(区)务必高度重视,精益求精,严肃认真做细做实考试组织和服务工作,让考生安心,让家长放心,让人民满意。

1.加强考试工作人员的选聘和培训。考试工作人员是保障考试安全顺利的核心力量。各县(区)要配齐配强考试工作队伍,选聘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工作中无不良记录的人员从事今年的高考中考工作。要扎实开展市、县(区)、考点三级培训,使每一位考试工作人员熟悉考试环节和各项操作业务,为考试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基础。市、县(区)要按照中省要求,建立保障考务人员,特别是监考和评卷教师待遇的政策机制,适当增加考试工作人员报酬。

2.加强考试过程的规范化管理。各县(区)要认真落实高考中考实施的各项具体要求,严格执行操作流程,不搞变通,不做选择,切实把规定动作做到位,努力提升考试组织实施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力争实现考务工作零差错的目标。今年,各县(区)要在总结去年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高考、中考听力考试工作,制定专项预案,在考前认真开展模拟演练,完善应对措施,确保听力考试安全平稳。

3.加强考试服务和信访工作。各县(区)、教育部门要加强与各级新闻媒体的联系和沟通,适时、客观地向媒体和社会发布应当公开的高考中考相关信息,提高工作透明度,保障考生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要积极做好治安、出行、食宿、卫生等方面的考试服务保障,为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平等参加高考中考提供合理便利。要切实做好信访工作,向社会公开咨询举报电话,安排专人接访,畅通申诉渠道,及时处理好考生和群众关心的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宣传、公安、教育等部门要继续建立24小时舆情监控和研判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对负面和有害信息要早发现、早处置,维护考生利益和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

四、通力协作,营造良好考试环境

市、县(区)招委会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齐抓共管、联防联控的工作机制,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详细制定高考中考保障工作方案,坚持预防为主,加强考试环境的综合整治,积极营造安全、安静、安心的考试环境。

公安部门要做好考点和考点周边治安、交通、消防等安全工作,并在考点外设置明显的警戒区,严禁非考试人员及设施进入警戒区,全面加强涉考师生安全保卫。要会同本地工信、工商、无线电管理、宣传、教育等部门及时监控和处置互联网有害信息,开展净化涉考网络环境、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考点周边环境、打击替考作弊四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涉考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武警部门要抽调精干力量,协助教育部门做好试题试卷的押运、值班保管和安全保卫工作。保密部门要加强对试题试卷各环节保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无线电管理部门要强化技术侦测手段,有效监控、防范和处置利用无线电设备作弊的违法违纪行为。

宣传部门要加强正面宣传,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把握宣传时机,及时回应社会各界对高考中考工作的关切,切实维护高考中考期间社会舆论和谐稳定。

环保部门要加强对居民小区和考点周边噪音源和环境的监控整治。城市综合执法部门要对环境卫生、侵占道路、违法宣传等考点周边环境进行综合整治,清理无照商贩和搭“爱心助考”之车进行的商业广告、营销宣传等,营造良好考试环境。住建部门要做好城市市政基础设施以及供水、公共交通等公用设施维护,确保考试期间有效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要对运送高考中考师生的车辆进行强制性安全检查,防止危害师生人身安全的事故发生。工商、卫计、食药监部门要做好高考中考期间的市场监管、卫生防疫、医疗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和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电力部门要提前检修相关供电设施,考试时进行现场保障,工信、文化广电、通信部门要加强市县涉考网络安全管理和保障,确保试题试卷保密室、考场、考务指挥中心等关键场所的电力供应和网络畅通。电信部门要提前为市县高考考务指挥平台提供足够的网络带宽,确保考试期间监控视频传输顺畅。

气象部门要做好气象信息服务,对雷电、暴雨等不利天气进行预警,考试期间每天向市招委会办公室提供气象预报。地震部门要加强考试期间地震、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预报。

各县(区)要提前排查和掌握高考中考期间本辖区内的大型社会活动以及考点周边的红白喜事,及时做好疏导、劝解和应对工作,避免对高考中考工作造成影响。

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以更加严肃的态度、更加严格的措施,扎实做好2017年高考中考各项工作,确保考试安全、平稳、顺利进行。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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