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政办函〔2017〕64号《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对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38号建议的答复函》

浏览量:          时间:2021-01-31 23:02:54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对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38号建议的答复函







宝政办函〔2017〕64号

 








高宏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高新区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纳入全市城市提升改造工程统一规划实施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为推动高新区跨越发展,市委、市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措施,比如市政府2010年出台了《调整和完善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体制方案》(宝政发〔2010〕51号),及时合理界定了高新区财政收入范围,明确了所承担的财政支出责任。从2010年1月1日起,将渭滨区马营镇、八鱼镇,陈仓区千河镇、磻溪镇、天王镇、钓渭镇六个镇,交由高新区实施整建制托管;将高新区范围内耕地占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等列为高新区固定收入。同时,高新区财政负责区域内农业、城市建设规划、文教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方面的支出,其中包括所托管的六个镇范围内的城维费供养人员、运转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支出。从这一财政体制运行情况来看,有效增强了高新区的财政保障能力,使吉利汽车基地、科技新城、高铁新城等一批重点项目的基础设施建设得以顺利实施,对于高新区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彰显城市新形象发挥了重要作用。

由于金台区、渭滨区、陈仓区范围内的耕地占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被列入市本级固定收入,加之金台区、渭滨区、陈仓区范围内老城区较多,旧城改造任务很重,市政府每年在实施城市建设管理提升改造工程中,将金台区、渭滨区、陈仓区纳入全市大盘子统一规划实施。尽管如此,金台区、渭滨区、陈仓区仍然要自筹资金,实施道路改造、公厕修建等一批城市建设项目。

今年3月28日全市城市工作会议对统筹推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作了全面安排部署,并要求突出抓好城市总体规划修编、轨道交通项目建设规划、幸福宝鸡规划落实、“六桥一贯通”等重点城市项目建设、城市“五拆”等重点工作。市政府及规划、住建等部门在抓好上述城市重点工作中,将着重从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完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塑造城市特色精品街区、改善市政公用设施、强化城市融资等方面,对高新区城市建设给予大力支持,助推高新区不断加快城市建设步伐,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尽早建成宜人宜居的现代化新城区。

感谢您对高新区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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