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政办字〔2017〕19号《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治理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1-02-01 00:19:04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治理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宝政办字〔2017〕1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治理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市治理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武 军 副市长

副组长:陈建平 市政府副秘书长

胡公尚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陈双琪 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孙方贤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张兴周 市工商局副局长

薛建祥 市质监局副局长

李波峰 市交通运输局副调研员

刘国辉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

赵绍平 宝鸡公路管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胡公尚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李波峰同志兼任。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明确专人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治超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拟定全市治超工作相关措施,组织实施全市治超工作,统筹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提出需要由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的重大问题和工作建议。协调解决全市治超工作具体问题,处理全市治超工作日常事务,负责领导小组会议的筹备、组织和会务工作。协调、督促治超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工作职责认真开展治超工作,制定治超工作年度计划和目标。负责治超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通报、表彰等。负责协调处理投诉举报案件。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各成员单位职责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公路路政与公安交通执法人员开展联合执法,依法查处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加强货运源头单位监管,加强超限运输检测站点的建设和管理,加强道路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登记、抄告、公示超限超载车辆和企业信息。加强货运企业、营运车辆和从业人员管理,依法对非法超限超载的货运企业、营运车辆和从业人员进行处罚。加强汽车维修市场监管,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非法改装、拼装车辆的查处工作。整顿道路运输市场秩序,调整和优化运力结构。

市公安局:负责加强货车的登记和查验,禁止为非法和违规车辆办理机动车登记。会同质监部门加强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监管,严禁为非法改装货车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组织公安交通与公路路政执法人员开展路面联合执法,指挥引导货运车辆进入超限超载检测站接受检测,依法查处超限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对超限超载车辆驾驶人严格执行违法记分制度,并同步将有关信息抄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配合做好高速公路入口检测管理,维护超限运输检测站点秩序,依法查处阻碍执行公务等违法犯罪行为。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加强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和产品一致性监管,会同相关部门查处违规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配合工商等部门对车辆非法改装企业进行整治,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源头治理工作,配合做好治超工作相关宣传。

市工商局:负责依法查处非法销售拼装的机动车、非法销售擅自改装的机动车等行为,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对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生产、销售拼装机动车或擅自改装机动车的市场主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并依法纳入部门联合惩戒范围。

市质监局:负责对治超工作所需的检测设备依法实施计量检定,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定期公布经整治验收合格的承压类汽车罐车充装站单位名单。协助实施缺陷汽车召回制度,检查从事改装、拼装车辆生产企业的标准执行情况,依法查处无标生产行为。实施车辆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查处不符合认证要求的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会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加强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监管。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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