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政办字〔2017〕17号《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宝鸡市开发性金融(脱贫攻坚)合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宝鸡市开发性金融(脱贫攻坚)合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宝政办字〔2017〕1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深化我市与国家开发银行陕西省分行新一轮合作,落实双方签订的《“十三五”合作备忘录》有关内容,加强银政合作机制建设,经市政府和国家开发银行陕西省分行同意,决定成立宝鸡市开发性金融(脱贫攻坚)合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惠进才 市长
成永旭 国开行陕西分行行长
副组长:丁 琳 副市长
王宁岗 副市长
吴始炜 国开行陕西分行副行长
成 员:李永林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 丽 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爱民 市发改委主任
毛跃利 市工信局局长
苏永兴 市教育局局长
李晓阳 市财政局局长
张长生 市住建局局长
杨锦辉 市规划局局长
张周让 市农业局局长
陈天仓 市林业局局长
胡公尚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高锁扬 市扶贫办主任
罗广平 市水利局局长
段寅生 市商务局局长
陈小平 市文物旅游局局长
田 晶 市政府研究室主任
周 斌 市金融办副主任
刘立民 人民银行宝鸡市中心支行行长
侯文君 宝鸡银监分局局长
刘代勇 国开行陕西分行风险管理处处长
史宝平 国开行陕西分行评审处处长
常海滨 国开行陕西分行客户五处处长
霍铁桥 凤翔县人民政府县长
吴维强 岐山县人民政府县长
齐军建 扶风县人民政府县长
武勇超 眉县人民政府县长
赵甲宏 陇县人民政府县长
张新科 千阳县人民政府县长
张 帆 凤县人民政府县长
张建科 太白县人民政府县长
李武发 麟游县人民政府县长
宁怀彬 金台区人民政府区长
苏少敏 渭滨区人民政府区长
王万庆 陈仓区人民政府区长
高宏真 高新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办,办公室主任由市金融办副主任周斌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金融办副主任魏晓宏、国开行陕西分行五处副处长龚德智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领导小组各项决策部署,加强与国开行陕西分行的业务对接,做好综合协调、指导监督各县区及相关部门抓好项目实施。
领导小组成员若遇人事变动,由成员单位接任工作的同志自行递补,不再另行发文。
各县区要根据本地实际设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组建开发性金融(脱贫攻坚)合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区域开发性金融支持脱贫攻坚项目的协调指导、资金管理使用和监督检查工作。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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