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政办函〔2017〕51号《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

浏览量:          时间:2021-02-01 00:10:24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










宝政办函〔2017〕5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6年,各县区、市级各有关部门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中、省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坚持把深化医改作为建设“健康宝鸡”和最具幸福感城市的有力抓手,突出问题导向,注重综合施策,聚焦关键环节,综合医改成效不断显现,人民群众有了更多的获得感,全市医疗卫生事业迈上新的台阶,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评价取得全国第三名的好成绩,“医改宝鸡模式”受到国务院医改办充分肯定,宝鸡市连续7年被评为全省医改工作先进市。

为了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更加有力地推动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向纵深发展,按照2016年度全市医改工作目标任务安排,市医改办组织对12个县(区)及高新区管委会、市医改领导小组15个成员单位、市县各公立医院推进改革工作情况进行了综合考核。经市医改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凤翔县等5个县区为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先进县区,市财政局等6个部门为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先进部门,市中心医院等7个单位为全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先进单位(具体名单见附件)。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先进县区、部门及单位予以通报。

希望考核为先进的单位要再接再厉,不断总结提升,持续探索推进医改工作,更好服务全市改革发展大局。各县区政府、市级各有关部门和医药卫生系统各单位要围绕追赶超越目标任务,把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作为提高民生福祉、增加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的重要内容,攻坚克难,创新实干,认真落实全市医改工作任务部署,切实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推动我市医药卫生事业再上新台阶,打造健康宝鸡,为建设最具幸福感的城市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2016年度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5日


附件

2016年度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

改革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一、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先进县区(5个)

凤翔县人民政府 岐山县人民政府 陇县人民政府

眉县人民政府 麟游县人民政府

二、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先进部门(6个)

市财政局 市人社局 市物价局 市编办

市民政局 市卫计局(市医改办)

三、全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先进单位(7个)

市中心医院 市人民医院 市妇幼保健院

市口腔医院 凤翔县医院 金台医院 眉县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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