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政办函〔2017〕31号《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结果暨命名市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镇街的通报》

浏览量:          时间:2021-02-01 00:56:32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结果暨命名市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镇街的通报》










宝政办函〔2017〕3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6年,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各县(区)政府、市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围绕“食品药品安全状况良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落实到位、群众认可社会满意”目标,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抓手,严格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四有两责”要求,加大投入力度,夯实监管基础,健全长效机制,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持续稳中向好,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宝鸡市顺利通过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级考核验收。

为了认真总结经验,推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按照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宝政办发〔2015〕22号)和《关于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县(区)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宝政办发〔2013〕55号)规定,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各县(区)、市级有关部门的2016年度食品安全目标责任完成情况及申请创建市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镇街单位进行了考核。经市政府同意,陈仓区人民政府、市考核办等12个单位为2016年度食品安全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并给予陈仓区、千阳县、渭滨区、岐山县人民政府以奖代补资金各10万元;命名金台区中山西路街道办事处等11个镇(街道办事处)为市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镇(街道办事处),给予以奖代补资金各5万元。

希望考核为优秀及命名的单位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好典型示范作用,不断创造新成绩。各县(区)政府、市级各有关部门、各相关单位要以被通报的优秀单位和命名的示范镇街为榜样,切实增强抓好食品药品安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继续深化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食品药品安全示范镇街创建工作,进一步提高全市食品药品安全整体水平,努力为全市追赶超越、建设最具幸福感城市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2016年度食品安全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和市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镇街名单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10日

附件

2016年度食品安全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

和市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镇街名单



一、2016年度食品安全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12个)

1.县(区)政府(4个)

陈仓区人民政府 千阳县人民政府

渭滨区人民政府  岐山县人民政府

2.市级部门(8个)

市考核办  市食药监局  市农业局  市发改委

市公安局  市人社局 市质监局 市教育局

二、市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镇街(11个)

金台区:中山西路街道办事处

渭滨区:神农镇

陈仓区:千渭街道办事处

高新区:八鱼镇

凤翔县:范家寨镇

岐山县:京当镇

扶风县:城关街道办事处

眉 县:横渠镇

凤 县:黄牛铺镇

千阳县:草碧镇

麟游县:丈八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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