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政办函〔2017〕11号《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一季度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1-02-01 00:56:38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一季度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宝政办函〔2017〕1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抓早、抓实、抓好全市重点项目建设,进一步扩投资稳增长,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良好开局奠定建设基础,现将2017年一季度重点项目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市发改委对2017年一季度已开工、计划新开工重点项目进行了梳理(见附件1),确定一季度开工重点项目375个,总投资1221.7亿元,年度投资488.34亿元。

二、主要工作

(一)抓好动员部署。各县区、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发展实际,瞄准已确定的一季度开工的重点项目,分解落实工作责任,及时落实包抓领导,明确建设进度节点,制定推进工作方案,抓好动员部署,确保一季度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实现“开门红”目标。

(二)抓好项目开工。各县区、各部门要把抓项目开工作为一季度工作的首要任务。要制定项目开工计划,对符合开工条件的重点项目举行集中开工仪式,也可分散举行开工仪式,具体开工时间根据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自行确定。项目建设开工仪式要符合中央八项规定要求,要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不放鞭炮礼花,不得铺张浪费。市重点项目办要把一季度项目开工情况作为检查督导的主要内容。

(三)抓好要素保障。市发改、规划、国土、环保等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计划要求,加大协调力度,按时完成项目要素供给工作。各县区、各部门要全面开展银企对接活动,主动向各金融单位进行项目推介。市金融办要加强对银企对接活动的跟踪协调,确保对接效果。市发改委要加强对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的协调指导,主动邀请市级重点项目包抓领导赴包抓项目检查指导,要做好跟踪服务、定期调度等日常工作,促进重点项目按计划要求顺利推进。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部门要加强对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将各自承担的目标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具体到项目,落实到载体,量化到节点,制定出工作计划,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时序推进。

(二)加快前期工作。各县区、各部门要逐季度对开工的项目前期工作进行梳理统筹,加快项目前期工作,按照“成熟一批、开工一批”的原则,确保每季度都有项目开工建设。

(三)强化督查通报。市发改委每月对各县区、各部门新开工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汇总,及时报市委、市政府。一季度末要会同市政府督查室进行全面检查,并在全市进行通报。



附件:2017年一季度重点项目开工名单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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