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政办发〔2017〕4号《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资委关于推进市属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指导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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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资委关于推进市属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指导意见的通知》










宝政办发〔2017〕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国资委《关于推进市属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12日





关于推进市属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

经济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国发〔2015〕54号)和省国资委《关于省属国有企业进一步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指导意见》(陕国资发〔2014〕109号),现就推进市属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着力打破所有制界限,鼓励各类所有制经济双向进入、交叉持股、融合发展,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着力推进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增强企业发展活力,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着力推进资源整合,实施市场化联合重组,发展壮大优势产业,推动国有经济转型升级;着力推进国有困难企业改革脱困,集中力量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引进增量、盘活存量,促进各类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深度融合、共同发展繁荣。

(二)基本原则

——坚持做强国有经济,搞活非公经济。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

——坚持市场规律导向,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围绕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尊重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引导各类所有制企业遵循市场规律,参与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坚持窗体顶端

——坚持依法规范操作,程序公开透明。依法规范操作,既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大胆实践,又完善制度、规范程序、加强监管、公开操作,维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共同发展。

——坚持统筹兼顾,有序稳妥推进。充分调动和激发全社会支持和参与改革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一企一策,统筹安排,稳妥推进,实现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职工可承受的程度相统一。

(三)发展目标

经过3—5年的努力,除国家政策明确必须保持国有独资企业外,其余企业均实现股权多元化,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国有经济布局进一步优化,发展活力进一步增强。

二、分类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

(四)竞争类企业全面推进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对已与市场经济融合、处于充分竞争领域的市属国有企业,以市场为导向,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经济效益最大化为目标,重点依托资本市场推进改革,不限股权比例,全面向社会资本开放,健全法人治理结构,依法维护股东权益。

(五)公共服务类企业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对面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的市属国有企业,以确保提供优质服务为原则,以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重为目标,在加大国有资本投入、发挥国有资本主导作用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地引进社会资本参股投资,转变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激发企业活力。

(六)功能类企业有序推进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对承担特殊功能的市属国有企业,以完成特殊任务或市政府重大专项任务为目标,因企施策,宜独则独,宜控则控,宜参则参,根据企业发展需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改革,加强依法监管,规范盈利模式。

三、主要途径

(七)推动资源整合,壮大优势产业。聚焦产业链和价值链,按照龙头带动,集群发展的思路,鼓励和支持中省市优势国有企业和优势民营企业对产业相近、行业相关、主业相同的企业,通过划转兼并、合资合作、协作配套、搬迁改造等方式,加大产业整合重组力度,集中生产要素,提高我市优势产业集中度,打造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产品市场占有率高、品牌影响大的大企业大集团,带动我市产业升级转型,优化产业结构布局。

(八)推进改制上市,加快资本证券化。积极稳妥推进市属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充分利用国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通过市场引导、政策支持等手段,积极推动有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经营机制市场化、资本运作证券化。加强后备上市企业资源培育,建立市属国有企业上市资源库,定期邀请专家进行辅导,全面提高企业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对暂不具备上市条件的企业,要比照上市的要求,合理设置股本规模,优化股权结构,做精做强主业,为后续上市融资打好基础。

(九)推动企业改革改组,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充分利用国家“三去一补一降”政策机遇,在妥善处理企业历史遗留问题、清理企业债务、安置企业职工的前提下,加大产权招商力度,支持和鼓励各类资本,通过兼并、收购、重组等资源优化配置手段,以增量资本盘活存量资产,转变企业体制机制,推进产品升级、产业转型,激活发展活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十)推动“引进来、走出去”战略,拓展企业发展空间。抓住“一带一路”建设机遇,积极引进世界500强、行业龙头企业和境内外战略投资者,在煤化工、食品白酒、文化旅游和电子信息等产业领域开展合作。支持市属优势企业以拓展市场、资源配置、技术创新、培育品牌为重点,开展跨国境跨地区投资经营。鼓励和支持市属国有企业通过并购、参股、控股等形式,与发展潜力大、成长性强民营企业开展合作,拓展市属国有企业发展空间,壮大市属国有经济实力。

(十一)推动项目合作,以增量盘活存量。按照投资主体多元化、融资方式多样化的基本方向,坚持增量优先、盘活存量的原则,在市属国有企业投资项目中,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共同开发,共同经营,共享收益,以项目合作为载体培育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十二)推动员工持股,增强企业发展活力。有序推进混合所有制企业关键岗位管理者、业务骨干、核心技术人员等,以货币、股权、知识产权等参与本企业改制,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凝聚企业发展合力。科学设定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的条件、持股比例以及员工股权流转和退出的具体办法,完善约束机制,严格规范运作,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四、制度设计

(十三)健全混合所有制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混合所有制企业要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明晰产权,同股同权,依法保护各类股东权益。规范企业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和党组织的权责关系,按章程行权,对资本监管,靠市场选人,依规则运行,形成定位清晰、权责对等、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企业高管聘任考核、薪酬管理和职务消费三项制度,深化国有企业内部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制度改革。

(十四)加强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把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工作作为市属国有企业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必要前提,坚持党的建设与企业改革同步谋划、同步开展,根据不同类型混合所有制企业特点,科学确定党组织的设置方式、职责定位和管理模式。发挥市属国有企业党组织政治优势,加强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

(十五)依法规范操作。规范财务审计和企业价值评估,维护出资人、债权人和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要认真吸取过去国有企业改革的经验和教训,制定严格的工作流程,完善专家评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职工民主决策、司法审核等机制,充分论证、规范操作,防止利用发展混合所有制谋取暴利,防止改革过程中的国有资产流失。对不按规定实施操作,造成国有资产损失、企业发展受损和危害职工利益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五、保障措施

(十六)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19号),在市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妥善解决企业办社会职能移交、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厂办大集体改革等历史遗留问题,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十七)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市政府主管领导牵头,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市金融办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积极参与的沟通协调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各类问题,重大情况报市政府协调决定。市属国有企业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明确目标,加强领导,负责组织实施本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十八)营造良好氛围。进一步解放思想,廓清思想上的误区,消除认识上的障碍,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形成社会各界发展混合所有制的共识。积极培育发展目标同向、价值取向共生、创新活力迸发的混合所有制企业文化,寻求不同所有制经济价值观的最大公约数,找准各种经营机制的最佳结合点。加强舆论宣传引导,认真总结推广典型案例和成功做法,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增强改革意识,大胆创新,勇于实践,积极探索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新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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