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政办字〔2016〕56号《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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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宝政办字〔2016〕5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精神,为加强对我市市场主体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领导,构建权责明确、公平公正、透明高效、法治保障的市场监管新格局,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市“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惠进才  市长

副组长:马 赟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王 欣  市委常委、副市长

成 员:刘天军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积勤  市工商局局长

陈小林  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陈爱民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苏永兴  市教育局局长

毛跃利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张根萍  市监察局局长

李晓阳  市财政局局长

张田力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海鳌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张长生  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局长

杨锦辉  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局长

胡公尚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 辉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马孝全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武世孝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杨旺余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梁少华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张永利  宝鸡市国家税务局局长

杨科社  银监会宝鸡监管分局副局长

张兴周  市工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张积勤兼任办公室主任,张兴周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一名分管领导组成,并分别指定一名联络员。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指示和决定,做好全市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督促相关单位开展工作。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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