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政办字〔2016〕56号《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宝政办字〔2016〕5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精神,为加强对我市市场主体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领导,构建权责明确、公平公正、透明高效、法治保障的市场监管新格局,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市“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惠进才 市长
副组长:马 赟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王 欣 市委常委、副市长
成 员:刘天军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积勤 市工商局局长
陈小林 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陈爱民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苏永兴 市教育局局长
毛跃利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张根萍 市监察局局长
李晓阳 市财政局局长
张田力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海鳌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张长生 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局长
杨锦辉 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局长
胡公尚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 辉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马孝全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武世孝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杨旺余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梁少华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张永利 宝鸡市国家税务局局长
杨科社 银监会宝鸡监管分局副局长
张兴周 市工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张积勤兼任办公室主任,张兴周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一名分管领导组成,并分别指定一名联络员。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指示和决定,做好全市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督促相关单位开展工作。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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